臣聞天下之務,莫大於恤民,而恤民之本,在人君正心術以立紀綱,蓋紀綱不能以自立,必人主之心術,公平正大,無偏黨反側之私,然後有所繫而立。 君心不能以自立,必親賢臣,遠小人,講明義理,閉塞私邪,然後可得而正。 今宰相台省師傅賓友諫諍之臣,皆失其職,而陛下所與親密謀議者,不過二三近習之臣,上以盅惑陛下之心志,使陛下不信先王之大道,而悅于功利之卑說,不樂莊士之讜言,而安於私之鄙態,下則招集士大夫之嗜利無恥者,文武匯分,各入其門,所喜則陰為引援,擢置清顯,所惡則密行訾毀,公肆擠排。 交通貨賂,所盜者皆陛下之財,命卿置將,所竊者皆陛下之柄。 陛下所謂宰相師傅賓友諫諍之臣,或反出其門牆,承望其風旨,其幸能自立者,亦不過齪齪自守,而未嘗敢一言以斥之。 其甚畏公論者,乃能略警逐其徒黨之一二,既不能深有所傷,而終亦不敢正言,以搗其囊橐窟穴之所在。 勢成威立,中外靡然。 向之使陛下之號令黜陟,不復出于朝廷,而出於一二人之門,名為陛下獨斷,而實此一二人者,陰執其柄,蓋其所懷,非獨壞陛下之紀綱而已,並與陛下所以立紀綱者而壞之,使天下之忠臣義士,深憂永嘆,不樂其生,而貪利無恥,敢於為惡之人,四面紛然,攘袂而起,以求逞其所欲,然則民安得而恤?財安得而理?軍政何自而修?土宇何自而復?宗社之仇恥,又何自而雪耶?臣且恐莫大之禍,必至之憂,近在朝夕,而陛下尚可不悟乎?臣應詔直陳,不知忌諱,幸乞睿鑒。 孝宗覽到此疏,不禁大怒道:「這是譏我為亡國主呢。 」幸樞密使趙雄在側,上前奏解道:「士人多半好名,若直諫被斥,反增其譽,不若格外包容,因長錄用,看他措置,是否合宜,那時優劣自見了。 」孝宗才覺霽顏,乃詔令熹提舉常平茶鹽。 未幾,即調任浙東。 浙右大饑,熹單車入闕,復面奏災異由來,請孝宗修德任人,且指陳時弊凡七事。 孝宗改容靜聽,並褒他切直。 熹乃陛辭至浙,甫下車,即移書他郡,募集米商,蠲免賦稅,米商大集,浙民始無憂乏食。 熹遂鈎訪民隱,按行境內,輕車簡從,所經各處,往往為屬吏所不及知。 郡縣有司,多憚他丰采,不敢為非。 才閲半年,政績大著。 乃進熹入直微猷閣。 時各地尚旱蝗相仍,民多艱食,熹尚在浙,上言:「乾道四年間,曾在鄉請諸官府,得常平米六百石,賑貸鄉民,夏受粟,冬加息,計米以償,逐年斂散,歲歉蠲半息,大饑將歲息盡蠲,先後歷十四年,除原數六百石還官外,積得三千一百石,立為社倉,不復收息,每石止收耗米三升,所以一鄉四十五里間,雖值荒年,民不歉食,此法可以推行」云云。 孝宗聞言稱善,因命熹草定規則,頒詔各路,一律仿行,當時號為社倉法,大略如下: 法以十家為甲,每甲推一人為首,五十家則推一人通曉者為社首。 其逃軍及無行之士,與有稅糧暨衣食者,並不得入甲。 其應入甲者,又問其願與不願,願者開其一家大小口若干,大口一石,小口五斗,五歲以下者不預,置籍以貸之。 其以濕惡不實還者有罰。 越年,熹按行至台州,適知州唐仲友為民所訟,熹察得實情,確係仲友貪妄,進上章彈劾,接連三疏,並不見答。 原來金華人王淮,累擢至左丞相,仲友與王淮同裡,且有戚誼,因此暗中庇護,所有朱熹奏本,概行藏匿,但調仲友為江西提刑。 熹不肯徇情,索性貽書王淮,但說是要入朝面陳,淮知不可匿,乃將熹疏進呈,仲友亦上疏自辯。 恐亦由王淮指導。 偏淮想了一法,竟將江西提刑一職,轉授朱熹,不令仲友蒞任,一面擢大府寺丞陳賈為監察御史,令他與熹反對。 陽示德,暗報怨,卻是個好法兒。 賈受職入朝,即奏言:「道學二字,無非假名售奸,願陛下悉心考察,擯棄勿用,免為所欺。 」這數語雖不指名斥熹,其實是為熹而發。 還有吏部尚書鄭丙,亦迎合淮意,力詆二程學說。 借程傾熹,也是良策。 看官!你想朱晦翁並非笨伯,聞得這種蜚語,怎肯貿然拜受新命?遂累乞奉祠,詔令他主管台州崇道觀。 右文殿修撰張栻,幸與熹學說相合,甚為投契。 淳熙七年病歿,世稱為南軒先生。 熹與友書,謂為吾道益孤。 著作郎呂祖謙,為呂夷簡五世孫,與張栻、朱熹為友,熹嘗謂學如伯恭,方是能變化氣質。 伯恭即祖謙別字。 淳熙八年去世,世稱為東萊先生。 尚有婺州人陳亮,字同父,才氣豪邁,議論風生。 隆興初,曾上中興五論,未蒙見答。 淳熙中又詣闕上書,極言時事,孝宗擬加擢用,亮慨然辭歸。 嘗自言涵養功夫,應讓道學諸儒,惟推倒一世智勇,開拓萬古心胸,頗有所長。 後來策試進士,御筆擢為第一,授簽書建康判官,尋即病歿,也可謂一位志士了。 且說高宗自退居德壽宮後,自安頤養,不聞朝政。 經孝宗始終侍奉,未嘗失禮,頗也優遊自適,樂享天年。 至淳熙十四年間,已享壽八十一歲了。 秋季遇疾,孝宗輟朝入侍。 越月,高宗駕崩,孝宗號痛擗踴,二日不進膳,並諭宰相王淮道:「從前晉孝武、魏孝文二主,均實行三年喪服,素衣聽政。 司馬光通鑒中,紀載甚詳,朕亦欲遵行此制呢。 」淮答道:「晉孝武雖有此意,嗣在宮中,也止用深衣練冠。 」孝宗道:「當時群臣不能順上美意,所以見譏後世。 」淮不便再言,孝宗乃下詔道: 大行太上皇帝,奄奄至養,朕當衰服三年,群臣自遵易月之令。 特載此詔,以明孝宗之孝。 第24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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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演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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