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可以挑選一位妓女,與妓院簽訂契約,作為她唯一的保護人,而妓女則成為其情婦。 這種婦女受契約的保護。 對於女侍或女店員則可以不簽訂契約而使之成為情婦,這種「自願情婦」最無保障。 她們才大體是通過戀愛與男對象結合的,卻被排除於公認的「義務世界」之外。 當日本人讀到美國關於年輕婦女被情人拋棄,「嬰兒繞膝」。 悲傷失意的故事或詩歌時,他們會把這些私生子的母親與日本的「自願情婦」視為等同。 同性戀也是傳統「人情」的一部分。 在舊時代的日本,同性戀是武士、僧侶等上層人物公認的一種享樂。 明治時期,日本為了贏得西洋人的讚許,宣佈許多舊習為非法時,同性戀也規定要懲處。 但是,至今這種習慣卻仍被認為是「人情之一」,不值得鄭重對待,只是必須把它限制在一定範圍,不能妨礙家庭關係。 因而不必擔心會出現西方人所說的那種一個男人或一個女人「變成」同性戀愛者的危險,雖然有的日本男人自願當職業男妓。 對於美國存在著成年男子扮演同性戀的被動角色,日本人感到特別吃驚。 在日本,成年男子選擇少年為對象。 對於成人來說,扮演被動角色認為有損人格。 日本人有他們自己的界線(什麼事可以做而不傷害自尊),不過他們的界線與我們的不同。 日本人對於自淫性享樂也不認為是道德問題。 再沒有其它民族象日本人那樣有那麼多的自淫工具。 在這個領域內,他們也試圖避免過於昭彰,以免外國人非議。 但他們絶不認為這些工具是壞東西。 西方人強烈反對手淫,歐洲大部分國家比美國還要強烈,這一點,在我們成年以前就已經印象很深。 大人會悄聲地告訴小男孩,手淫會得神經病,頭髮會禿掉等等。 母親從孩子小時候起就監視著,發現這種事,就會非常嚴厲對待,施以體罰,甚至把雙手縛住。 或者說,這樣會受到上帝懲罰。 日本的幼兒和少年沒有這種體驗,他們長大後也不可能與我們採取同樣的態度。 他們絲毫不覺得自淫是罪惡而認為是一種享樂,只須在嚴謹的生活中把它放在微不足道的地位,就能夠充分控制住。 第11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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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與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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