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名臣如王叔英,覽盈虧之理,欲行限田;丘文莊請以田相配,製為一定之法;羅文莊又欲移江、浙間民以耕漢、沔曠土。 夫即三言,參之古制,酌之今條,則田不可井也,而屯田寓兵,是亦兵農合一之意;內地不可井也,而經界秦、隴,是亦制馭夷狄之機。 至于均田、限田,行于創業之初甚易,行于今日甚難;移南耕北,免其征科之稅甚易,急於催科甚難。 何也?自古足邊,率先屯田。 方今內地民力已疲,邊鎮軍儲日匱,蓋公私俱困矣。 如陝西三邊,延袤數千里,國初因田磽瘠,賦稅不給,拋荒者聽令開墾,永不起科,故塞下充實。 已而計畝徵糧,差賦繁重,加以虜酋之警,水旱之災,收穫既歉,征輸愈急,所以民日轉徙,田日荒蕪也。 及今不大布寬恤,盡免積逋,使人無畏忌,儘力開墾,則邊境之憂,日甚一日,孰知底止哉!余以為元系拋荒者,得永不起科,亻系近年拋荒者,待十年之後,方行起科。 則邊境之兵,可以轉弱為強,豈非馭夷一大機也? 若夫內地之民,不特漢、沔多曠土。 余嘗出守廬陽,巡行阡陌,勸民開墾,而流移還集。 又嘗往來淮、鳳,一望皆紅蓼白茅,大抵多不耕之地。 間有耕者,又苦天澤不時,非旱即澇。 蓋雨多則橫潦瀰漫,無處歸束;無雨則任其焦萎,救濟無資。 饑饉頻仍,窘迫流徙,地廣人稀,坐此故也。 且此地界達蕭、碭、汝、潁,自昔多盜,為逋逃之藪,積久不無隱憂。 世皇中葉,曾專設屯田都御史王璣。 時值大水,功不及施,輒復報罷。 余督漕時,亦奏薦州守姚篚持節潁上,專理開荒,議亦未行。 至銓部,始得奏請添設僉事一員,勸農淮、鳳,然不久又議罷矣。 夫得人以專任其事,而假之歲月,不責近功,則招來江北之流民,以闢江北之曠土,力耕可自足也,又奚必移江、浙之閒民哉!惟得薄賦緩徵。 如《禹貢》之冀州,乃可行耳。 若欲以限田,令富民惟營產於其縣,而越州跨邑者奪之,則豪強之兼併者勢難追奪;欲以均田,令一丁無過百畝,而少逾者即加之稅,則狡獪之欺隱者勢難清查。 孰若開墾之不擾民而事易集也。 夫以荒蕪萑葦之區,而為耕穫畲之地,以閒曠棄置之土,而為生人養命之場,此非有損于上以益下,害于國以利民也。 而當事者不加之意,豈知公家之急,忘私家之恤,知國儲匱乏可憂,而閭閻懸罄為無足憂耶?余以取盈于官,不若藏富於民。 有若之言,可思已。 然開墾荒田,要在盡心溝洫。 夫水土不平,耕作難施,必先度地高下,尋水歸宿,浚河以受溝渠之水,浚溝渠以受橫潦之水,使其接續流通,而於最低窪處多開池塘以瀦蓄之。 夏潦之日,水歸塘堰,亢旱之日,可資灌溉。 由是高者麥,低者稻,平衍者則木綿、桑、,皆得隨宜樹藝。 庶乎人無遺力,地無遺利,遍野皆衣食之資矣。 此百世經常之大利也。 今之談水利於西北者,以瀛海為最。 瀛海乃三輔之下游,九河之會道,自昔滹沱未合,則蜂湧奔騰之勢未甚,而疏瀹浚導之功可施。 自隆慶中葉相合為梗,其吞天沃日之濤,排山倒海之狀,若震霆疾風,莫可制禦。 泄貓兒瀦、桑乾,水決則金堤為之潰,水溢則千畝為之平。 燕、趙、青、徐之間,溢為長川矣。 說者謂開通大河,宣利水道,可得美田二十萬頃。 又謂徙冀州之民當水沖者,使河決黎陽,北入其海,其勢自定。 此皆可轉害而為利也。 談水利於東南者,以太湖為最。 即《禹貢》所稱震澤,乃東南一巨浸。 五堰居上流,三江在下流。 昔五堰築則上流有所止,三江導則下流有所歸。 其在於今,則深有可慮者。 經界久湮,堤防無備,當事者不以時蓄泄,是以霖雨連綿則瀰漫千里,吳越之間往往匯為巨壑矣。 議者謂宜尋五堰舊基,更築堤溧陽,則殺宣、歙九陽之水以節其入。 按三江故道,開百瀆宜興,至陡門、江陰,則通吳松之水以宣其出。 庶乎水得所歸,禾稼不至氵沒矣。 然以海內大勢較之,國家財賦盡仰給于東南,而西北所供,不足以當東南之半。 論東南疆域,則沃野土膏僅僅千里,而西北荒蕪田土,計可鉅萬,何止十倍東南。 頃者諫議徐貞吾疏請墾田西北,議未及行,說者謂大功難就,無庸多事。 誰不能者?不知西北故稱沃壤,今棄置為曠土,豈今昔之異地域?以水利不興與。 水利一興,則旱潦有備,可轉荒蕪為樂土,西北皆可耕之田矣,而東南輸免之勞,可漸息肩,漕糧百萬可漸紓省,是南北兩利之長策也。 且達虜利於騎射,沿邊之地盡為疆域,令虜騎不得長驅,而邊民因得以獲屯田之利,則卒伍無煩召募,可取足於土著矣,又豈非禦侮之長策哉!自古九州之地,皆在西北,田世井授,溝洫經界,必有故道可尋、地勢可因者,奚獨于今而曰水利不可興哉!但土厚水深,疏引不易,開濬為勞,雨若時少,陽若時多,灌溉無備,是以大功難成,稻糧難植耳。 近者徐貞吾以卿寺職兼御史,專董其事,其權非不重也,而迄無成效。 何哉?意者人工浩大,用費不貲,財力兩不贍與?意者同心者少,敗謀者多,官民皆得撓其法與?余以為此可不專官而集事,方今按、撫之權最重,其勢得行于守、巡,守、巡之勢得行于郡守,郡守之勢得行于有司。 設令司一省者總理其概,司一道者經畫其詳,郡守統領其事,有司分任其勞,必郡、邑長興郡、邑之利,撫、按、司、道興一道一省之利,方為超遷,其不克任事者,輒為更調。 如此數年而不告成功,余不信也。 第2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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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窗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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