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包公一日與從人巡行,往河南進發,行到一處地方名橫坑,那三十里程途都是山僻小路,沒有人煙。 當午時候,忽有一群蠅蚋逐風而來,將包公馬頭團團圍了三匝,用馬鞭揮之,才起而又復合,如是者數次。 包公忖道:「蠅蚋嘗戀死人屍,今來馬頭繞集,莫非此地有不明的事?即喚過李寶喝聲道:“蠅蚋集我馬首不散,莫非有冤枉事?汝隨前去根究明白,即來報我。 」道罷,那一群蠅蚋一齊飛起,引着李寶前去,行不上三里,到一嶺畔松樹下,直鑽入去。 李寶知其故,即回覆包公。 包公同眾人親到其處,着李寶掘開二尺土,見一死屍,面色不改,似死未久的。 反覆看他身上,別無傷痕,惟陰囊碎裂如粉,腫尚未消。 包公知被人謀死,忽見衣帶上系一個木刻小小印子,卻是賣布的記號。 包公令取下,藏於袖中,仍令將屍掩了而去。 到晚邊,只見亭子一夥老人並公吏在彼迎候,包公問眾人:「何處來的?」公吏稟道:「河南府管下陳留縣宰,聞得賢侯經過本縣,特差小人等在此迎侯。 」包公聽了,吩咐:「明日開廳與我坐二、三日,有公事發放。 」公吏等領諾,隨馬入城,本縣官接至館驛中歇息。 次日,打點衙門與包公升堂幹事。 包公思忖:路上被謀死屍離城郭不遠,且死者只在近日,想謀人賊必未離此。 乃召本縣公吏吩咐道:「汝此處有經紀賣上好布的喚來,我要買幾匹。 」公吏領命,即來南街領得大經紀張愷來見。 包公問道:「汝做經紀,賣的那一路布?」愷復道:「河南地主俱出好布,小人是經紀之家,來者即賣,不拘所出。 」包公道:「汝將眾人各樣布各揀一匹來我看,中意者即發價買。 」張愷應諾而出,將家里布各選一匹好的來交。 堂上公吏等哪個知得包公心事,只說真是要買布用。 比及包公逐一看過,最後看到一匹,與前小印字型大小暗合,包公遂道:「別者皆不要,只用得此樣布二十匹。 」張愷道:「此布口前太康縣客人李三帶來,尚未貨賣,既大人用得,就奉二十匹。 」包公道:「可着客人一同將布來見。 」張愷領諾,到店中同賣布客人李三拿了二十匹精細上好的布送入。 包公復取木印記對之,一些不差。 乃道:「布且收起。 汝賣布客伴還有幾人?」李三答道:「共有四人。 」包公道:「都在店裡否?」李三道:「今日正要發佈出賣,聽得大人要布,故未起身,都在店裡。 」包公即時差人喚得那三個來,跪在一堂。 包公用手捻着須微笑道:「汝這起劫賊,有人在此告首,日前謀殺布客,埋在橫坑半嶺松樹下,可快招來!」李三聽說即變了顏色,強口辯道:「此布小人自買來的,那有謀劫之理?」包公即取印記着公吏與布號一一合之,不差毫釐,強賊尚自抵賴。 喝令用長枷將四人枷了,收下獄中根勘。 四人神魂驚散,不敢抵賴,只得將謀殺布商劫取情由,招認明白,疊成案卷。 判下為首謀者合該償命,將李三處決;為從三人發配邊遠充軍;經紀家供明無罪。 判訖,死商之子得知其事,徑來訴冤。 包公遂以布匹給還屍主,其子感泣,拜謝包公,將父之屍骸帶回家去。 可謂生死沾恩。 第七十四回 石 碑 話說浙江杭州府仁和縣,有一人姓柴名勝,少習儒業,家亦富足,父母雙全,娶妻梁氏,孝事舅姑。 勝弟柴祖,年已二八,俱各成婚。 一日,父母呼柴勝近前教訓道:「吾家雖略豐足,每思成立之難如升天,覆墜之易如燎毛,言之痛心,不能安寢。 今名卿士大夫的子孫,但知穿華麗衣,甘美食,諛其言語,驕傲其物,遨遊宴樂,交朋集友,不以財物為重,輕費妄用,不知己身所以耀潤者,皆乃祖乃父平日勤營刻苦所得。 汝等不要守株待兔,吾今欲令次兒柴祖守家,令汝出外經商,得獲微利,以添用度。 不知汝意如何?」柴勝道:「承大人教誨,不敢違命。 只不知大人要兒往何處?」父道:「吾聞東京開封府極好賣布,汝可將些本錢就在杭州販買幾挑,前往開封府,不消一年半載,自可還家。 」柴勝遵了父言,遂將銀兩販布三擔,辭了父母妻子兄弟而行。 在路夜住曉行,不消幾日,來到開封府,尋在東門城外吳子琛店裡安下發賣。 未及兩三日,柴勝酒自覺不樂,即令家童沽酒散悶,貪飲幾杯,俱各酒醉。 不防吳子琛近鄰有一夏日酷,即於是夜三更時候,將布三擔盡行盜去。 次日天明,柴勝酒醒起來,方知布被盜去,驚得面如土色。 就叫店主吳子琛近前告訴道:「你是有眼主人,吾是無眼孤客;在家靠父,出外靠主。 何得昨夜見吾醉飲幾杯,行此不良之意,串盜來偷吾布?你今不根究來還,我必與汝興訟。 」吳子琛辯說道:「吾為店主,以客來為衣食之本,安有串盜偷貨之理。 」柴勝並不肯聽,一直徑到包公台前首告。 包公道:「捉賊見臓,方好斷理;今既無臓,如何可斷?」不准狀詞。 柴勝再三哀告,包公即將子琛當堂勘問,吳子琛辯說如前,包公即喚左右將柴勝、子琛收監。 次日,吩咐左右,徑往城隍廟行香,意欲求神靈驗,判斷其事。 第16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包公案》
第16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