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醒來,忖度半晌,方悟其意。 次日昇堂,拘喚龐龍來府究問。 龐龍到廳訴道:「小的乃學吏,並無受賄,老爺虎牌來拘,有何罪過?包公道:“這死囚好膽大包身!悄入徐園,殺死雪梅,得金銀若干,你還要強辯?」喝令李萬捆打,將長枷釘了。 龐龍失色大驚,心想:這樁密事包公何得而知?真乃神人!只得直招。 包公問道:「你奪去金首飾二副,白銀一百,今還有幾多否?龐龍道:“銀皆費盡,只有首飾未動。 」遂差張千押龐龍回取首飾來,又責龐龍一百棍,囚入獄中。 令人喚徐卿、淑雲到台。 包公喝道:「你這老賊重富輕貧,負卻前盟,是何道理?」令張千喚出鄭國材到廳,打開長枷,給衣帽與他穿了。 又喚門子擺起香案花燭,令淑雲就在廳上與國材拜了夫婦,庫內給銀二十兩與國材安家。 將金首飾還了徐氏回家,追龐龍家產變銀償還淑雲夫婦。 將徐卿趕出。 那夫婦叩頭拜謝包公而去。 包公令公牌取出龐龍,押往法場,斬首示眾。 申奏朝廷,將薛知縣發配三千里。 後鄭國材聯科及第。 第五十五回 奪傘破傘 話說有民羅進賢,二月十二日天下大雨,擎了一傘出門探友,行至後巷亭,有一後生求幫傘。 進賢不肯道:「如此大雨,你不自備傘具,我一傘焉能遮得兩人!」其後生乃是城內光棍邱一所,花言巧計,最會騙人。 乃詭詞道:「我亦有傘,適間友人借去,令我在此少待,我今欲歸甚急,故求相庇,兄何少容人之量。 」羅生見說,遂與他幫傘。 行到南街尾分路,邱一所奪傘在手道:「你可從那裡去!」羅進賢道:「把傘還我。 」邱一所笑道:「明日還罷,請了。 」進賢趕上罵道:「這光棍!你幫我傘,還要拿到哪裡去?」邱一所亦罵道:「這光棍!我當初原不與你幫,今要冒認我的傘,是何道理?」羅進賢忍氣不住,扭打在包公衙門去。 包公問道:「你二人傘有記號否?」皆道:「傘乃小物,哪有記號。 」包公又問道:「可有干證否?」羅進賢道:「彼在後巷幫我傘,未有干證。 」邱一所道:「他幫我傘時有二人見,只不曉得名姓。 」包公又問道:「傘值價幾多?」羅進賢道:「新傘乃值五分。 」包公怒道:「五分銀物亦來打攪衙門。 」令左右將傘扯破,每人一半去,將二人趕出去。 密囑門子道:“你去看二人說些什麼話,依實來報。 門子回覆 道:「一人罵老爺糊塗不明;一人說:“你沒天理爭我傘,今日也會着惱。 」遂命皂隷拿他二人回來問道:「誰罵我者?」門子指羅進賢道:「是此人罵。 」包公道:「罵本管地方官長,該當何罪?」發打二十。 羅進賢道:「小人並不曾罵,真是冤枉。 」邱一所執道:「明是他罵,到此就賴着。 他白占我傘是的了。 」包公道:「不說起爭傘,几乎誤打此人,分明是邱一所白占他傘,我判不明,傘又扯破,故彼不忿,怒罵我。 」邱一所道:「他貪心無厭,見傘未判與他,故輕易罵官。 哪裡傘是他的?」包公道:「你這光棍,何故敢欺心?今尚且執他罵官,陷人于罪。 是以我故扯破此傘試你二人之真偽,不然,那裡有工夫去拘干證審此小事。 」將一所打十板,仍追銀一錢以償進賢。 適有前在後巷見邱一所騙幫者二人, 其一乃是糧戶孫符,見包公審出此情,不覺撫掌道:「此真是生城隍也,不須干證。 」包公拘問所言何事,孫符乃言邱一所幫傘之因,「後來老爺斷得明白,故小人不覺歎服。 」包公益知所斷不枉。 第五十六回 瞞刀還刀 話說有民鄒敬,砍柴為生。 一日往山採樵,即挑入城內去賣,其刀插入柴內,忘記拔起,帶柴賣與生員盧日乾去,得銀二分歸家。 及午後復去砍柴,方記得刀在柴內,忙往盧家去取。 日乾小器不肯還。 鄒敬在家取索甚急,發言穢罵。 乾乃包公得意門生,恃此腳力,就寫帖命家人送縣。 包公問及根由,知事體頗小,納其分上,將鄒敬責五板發去。 第14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包公案》
第14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