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看了狀詞,就將其妻勘問,必有姦夫來往,其妻堅意不肯招認。 包公遂發葉廣,再出告示,喚張千、李萬私下吩咐:「汝可將告示掛在衙前,押此婦出外枷號官賣,其銀還她丈夫,等候有人來看此婦者,即便拿來見我,我自有主意。 」張李二人依其所行,押出門外將及半日,忽有吳應在外打聽得此事,忙來與婦私語。 張、李看見,忙扭吳應入見包公。 包公問道:「你是什麼人?」吳應道:「小人是這婦人親眷,故來看她。 」包公道:「汝既是她親眷,可曾娶有內眷否?」吳應道:「小人家貧,未及婚娶。 」包公道:「汝既未婚娶,吾將此婦官嫁於你,只要汝價銀二十兩,汝可即備來秤。 」吳應告道:「小人家中貧難,難以措辦。 」包公道:「既二十兩備不出。 可備十五兩來。 」吳應又告貧難。 包公道:「誰叫你前來看她?若無十五兩,如今只要汝備十二兩來秤何如?」吳應不能推辭,即將所盜原銀熔過十二兩詣台前秤。 包公將吳應發放在外,又拘葉廣進衙問道:「你看此銀可是你的還不是你的?」葉廣認了又認,回道:「不是我的原銀,小人不敢妄認。 」包公又叫葉廣出外,又喚吳應來問道:「我適間叫她丈夫到此,將銀給付與他,他道他妻子生得甚是美貌,心中不甘,實要銀一十五兩。 汝可揭借前來秤兌領去,不得有誤。 」吳應只得回家。 包公私喚張、李吩咐:「汝可跟吳應之後,看他若把原銀上鋪煎銷,汝可便說我吩咐,其銀不拘成色,不要煎銷,就拿來見我。 」張千領命,直跟其後。 吳應又將原銀上鋪煎銷,張千即以包公言語說了,應只得將原銀三兩完足。 包公又叫且出去,又喚葉廣認之,廣看了大哭:「此銀實是小人之物,不知何處得來!」包公又恐葉廣妄認,冤屈吳應,又道:「此銀是我庫中取出,何得假認?」廣再三告道:「此銀是小人時時看慣的,老爺不信,內有分兩可辨。 」包公即令試之,果然分厘不差。 就拘吳應審勘,招供伏罪,其銀追完。 將婦人脫衣受刑;吳應以通姦竊盜杖一百,徒三年。 復將葉廣夫婦判合放回,夫婦如初。 第三十一回 三寶殿 話說福建福寧州福安縣有民章達德,家貧,娶妻黃蕙娘,生女玉姬,天性至孝。 達德有弟達道,家富,娶陳順娥,德性貞靜,又買妾徐妙蘭,偕美而無子。 達道二十五歲卒,達德有意利其家財,又以弟婦年少無子,常托順娥之兄陳大方勸其改嫁。 順娥欲養大方之子元卿為嗣,以繼夫後,言不改節,達德以異姓不得承祀,竭力阻擋,大方心恨之。 順娥每逢朔望及夫生死忌日,常請龍寶寺僧一清到家誦經,追薦其夫,亦時與之言語。 一清只說章娘子有意,心上要調戲她。 一日,又遣人來請誦經超度,一清令來人先挑經擔去,隨後便到其家,見戶外無人,一清直入順娥房中去,低聲道:「娘子每每召我,莫非有憐念小僧的意?乞今日見舍,恩德廣大。 」順娥恐婢知覺出醜,亦低聲答道:「我只叫你唸經,豈有他意?可快出去!」一清道:「娘子無夫,小僧無妻,成就好事,豈不兩美?」順娥道:「我只道你是好人,反說出這臭口話來。 我叫大伯懲治你死。 」一清道: 「你真不肯,我有刀在此。 」順娥道:「殺也由你。 我乃何等人,你敢無禮?」正要走出房來,被一清抽刀砍死,遂取房中一件衣服將頭包住,藏在經擔內,走出門外來叫聲:「章娘子!」無人答應,再叫二、三聲,徐妙蘭走出來道:「今日正要唸經,我叫小娘來。 」走入房去,只見主母殺死,鮮血滿地,連忙走出叫道:「了不得,小娘被人殺死。 」隔舍達德夫婦聞知,即走來看,尋不見頭,大驚,不知何人所殺,只有經擔先放在廳內,一清獨自空身在外。 哪知頭在擔內,所謂搜遠不搜近也。 達德發回一清去:“今日不唸經了。 一清將經擔挑去,以頭藏於三定殿後,一發無蹤了。 妙蘭遣人去請陳大方來,外人都疑是達德所殺。 陳大方赴包巡按處告了達德。 第12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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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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