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蒙相公按臨,故特哀告,望乞垂憐,代雪冤苦。 ”說罷,悲泣不已,再拜而退。 包公次日即喚公差拘拿陳氏審勘道:「妾子即汝子,何得生此奇妒?害及三命,絶夫之嗣,莫大之罪,有何分辯?」陳氏悔服無語,包公擬斷凌遲處死。 後過二載,馮叟回家,畜一大母彘,一歲生數子,獲利幾倍,將欲售之於屠,忽作人言道:「我即君之妻陳氏也。 平日妒忌,殺妾母子,絶君之嗣,雖包公斷後,上天猶不肯釋妾,復行絶惡之罰,作為母彘,今償君債將滿,未免過千刀之苦。 為我傳語世上婦人,孝奉公姑,和睦妯娌,勿行妒忌,欺剒妾婢,否則他日之報同我之報也。 」遠近聞之,俱踵其門觀看。 三十七 袁僕人疑心殺雍一 張兆娘冤死訴神明 話說西京離城五里,地名永安鎮,有一人姓張名瑞,家道富足,娶城中楊安之女為妻。 楊氏賢惠,治家有法,長幼聽從呼令。 生一女名兆娘,聰明美貌,鍼黹精通。 父母甚愛惜之,常言:此女須得一佳婿方肯許聘,十五歲尚未許人。 瑞有二仆,一姓袁一姓雍。 雍仆惇厚,袁仆刁詐,一日,因怒于張,被張逐出。 袁疑是雍獻讒言于主人,故遭遣逐,遂甚恨雍,每想以仇報之。 忽一日,張瑞因莊上回家,感冒重疾,服藥不效,延十數日。 張自量不保,喚楊氏近前囑道:「我無男子,只有女兒,年已長大,倘我不能好,後當許人,休留在家。 雍一為人小心勤謹,家事可托之。 」言罷而卒。 楊氏不勝哀痛,收殮殯訖,作完功果後,楊氏便令裡嫗與女兒兆娘議親。 女兒聞知,抱母大哭道:「吾父死未周年,況女無兄弟,今便將女兒出嫁,母親所靠何人?情願在家侍奉母親,再過兩年許嫁未遲。 」母聽其言,遂停其事。 時光似箭,日月如梭,張某亡過又是三、四個月,家下事務出入,內外儘是雍仆交納,雍愈自緊密,不負主所托,楊氏總無憂慮。 正值納糧之際,雍一與楊氏說知,整備銀兩完官,楊氏取銀一筐與雍入城,雍一領受待次日方去。 適楊氏親戚有請,楊氏攜女同去赴席。 袁仆知楊氏已出,抵暮入其家,欲盜彼財物,逕進裡面舍房中,撞見雍一在床上打點錢貫,袁仆怒恨起來指道:「汝在主人邊讒言逐我出去,如今把持家業,其實可恨。 」就拔出一把尖刀來殺之,雍一措手不及,肋下被傷,一刀氣絶。 袁仆收取銀篋,急走回來,並無人知。 比及楊氏飲酒而歸,喚雍一不見,走進內裡尋覓,被人殺死在地。 楊氏大驚,哭謂女道:「張門何大不幸?丈夫才死,雍一又被人殺死,怎生伸埋?」其女亦哭,鄰人知之,疑雍一死得不明。 時又有莊佃汪某,乃往日張之仇人,告首于洪知縣,洪拘其母女及仆婢十數人審問,楊氏哭訴,不知殺死情由。 汪指賴其母女與人通姦,雍一捉姦,故被姦夫所殺。 洪信之,勘令其招,楊氏不肯誣服,連年不決,累死者數人。 其母女被拷打,身受刑傷,傢俬消乏。 兆娘不勝其苦,謂母道:「女只在旦夕死矣,只恨無人看顧母親,此冤難明,當質之於神,母不可誣服招認,以喪名節。 」言罷嗚咽不止。 次日,兆娘果死,楊氏感傷,亦欲自盡。 獄中人皆慰勸之,方不得死。 明年,洪已遷去,包公來按西京。 楊氏聞之,重賄獄官,得出陳訴。 包公根勘其事,拘鄰里問之,皆言雍一之死不知是誰所殺;然楊氏母女亦無污行。 包公亦疑之,次日齋戒禱于城隍司道:「今有楊氏疑獄,連年不決,若有冤情,當以夢應,我為之決理。 」祝罷回衙,秉燭坐于寢室。 未及二更,一陣風過,吹得燭影不明,起身視之,彷彿見窗外一黑猿。 包公問道:「是誰來此?」猿應道:「特來證楊氏之獄。 」包公即開窗看來時,四下安靜,沓無人聲,不見那猿。 沉吟半晌,計上心來。 次日侵早升堂,取出楊氏一干人問道:「汝家有姓袁人來往否?」楊氏答道:「只丈夫在日,有走仆姓袁,已逐于外數年,別無姓袁者。 」包公即差公牌拘捉袁仆,到衙勘問,袁仆不肯招認。 包公又差人入袁家搜取其物,得篋一個,內有銀錢數貫,拿來見包公。 包公未及問,楊氏認得,是當日付與雍一盛錢完糧之物。 包公審得明白,乃問袁道:「殺死人者是汝,尚何抵賴?」令取長枷監于獄中根勘。 袁仆不能隱,只得供出謀殺情由。 包公遂疊成文案,問袁斬罪;汪某誣陷良人,發配遼惡遠方充軍。 遂放出楊氏並一干人回家。 人或言其女姚娘發願先死,訴神白冤之應。 三十八 蔣天秀責仆應死炁 小琴童賣魚認凶身 話說揚州有一人姓蔣名奇,表字天秀,家道富實,平素好善。 忽一日有一老僧來其家化緣,天秀甚禮待之。 僧人齋罷乃道:「貧僧山西人氏,削髮東京報恩寺,因為寺東堂少一尊羅漢寶像,近聞長者平昔好佈施,故貧憎不辭千里而來。 」天秀道:「此乃小節,豈敢推托。 」即令琴童入房中對妻張氏說知,取白銀五十兩出來付與僧人。 僧人見那白銀笑道:「不要一半完滿得此一尊佛像,何用許多?」天秀道:「師父休嫌少,若完羅漢寶像以後剩者,作些功果,普度眾生。 」僧人見其歡喜佈施,遂收了花銀,辭別出門。 第3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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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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