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年,李怳薨,諭祭如例。 十月,命瑞常、和色本賫敕往封怳子為朝鮮國王。 鹹豐元年,以伊祖李裀於嘉慶辛酉年間羅入其國邪黨案內,為其戚臣金龜柱等誣陷以死,恐內府編載其事,懇辨其誣。 禮部奏稱:「當日上諭暨會典所載,並無李裀之名。 以先世被誣,備陳枉抑,實屬為人後者之至情,應如所請,許其昭雪。 」從之。 表賀上孝和睿皇後暨宣宗成皇帝尊謚,貢方物。 二年,遣使敕封李妻為王妃,表賀孝德皇後冊立禮成,貢方物,均留抵正貢。 帝飭盛京將軍並沿海督撫嚴禁內地民船至朝鮮漁采。 三年,表賀宣宗成皇帝升祔升配,並頒給詔書謝恩,貢方物,命留抵正貢,而受其表賀冊立皇後禮成貢物。 四年,朝鮮國人張添吉私來京,帝命送交其國查辦。 五年,朝鮮國護送美國難民四名至京,帝命遞至江南,交兩江總督查訊,令附該國商船回國。 六年,表賀上孝靜康慈皇後尊謚,貢方物,收受。 七年,禮臣奏準朝鮮帶來紅銅四千餘斤,聽在會同四譯館交易。 帝諭越界之朝鮮人金益壽解送盛京,禮部轉解鳳凰城,交其國查收訊辦。 十一年二月,帝幸熱河,遣使奉表詣行在,恭申起居。 帝諭使臣到京後無庸前赴行在,禮部仍照例筵宴,並賜如意、緞疋、瓷器、漆器。 同治元年,遣使表賀登極,呈進兩宮皇太後貢物二分,均收受。 其賀登極貢物一分,又頒詔賜緞謝恩進皇帝貢物二分,兩宮皇太後貢物四分,均留抵正貢。 二年,表賀上文宗顯皇帝尊謚,並上兩宮皇太後尊號徽號,暨頒詔賞緞謝恩各貢物五分,收受,其十一分留抵正貢。 是年,奏稱先世被誣,懇將謬妄書籍刊正。 帝諭:「朝鮮國王先系源流,與李仁任即李仁人者,族姓迥別。 我朝纂修明史,於其國曆次辨雪之言無不備載。 今因見康熙年間鄭元慶所撰廿一史約編,記載其國世系多誣,籥請刊正。 約編所稱康獻王為李仁人之子,實屬舛誤。 惟系在明史未修以前,村塾綴輯之士,見聞未確,不免仍沿明初之訛。 今其國奉有特頒史傳,自當欽遵刊佈,使其子孫臣庶知所信從。 約編一書,在中國久已不行,亦無所用其改削。 著各省學政通行各學,查明曉諭,凡朝鮮事實,應以欽定明史為正,不得援前項書籍為據,以歸畫一而昭信守。 」三年,禮臣奏準朝鮮國慶源地方官議修兩國交易官房,越圖們江擇偏僻地採取材木。 十月,李薨,遣使賫敕往封李熙為朝鮮國王,倧九世孫也。 五年,俄羅斯兵艦抵朝鮮元山等處,力請通商。 九月,法蘭西水師提督魯月率兵艦入漢江,抵漢城,砲擊數船,毀一砲台而去。 十月,法艦再抵江華島,進陷其城,掠銀十九萬佛郎。 朝鮮募獵虎手八百名襲之,乃遁。 先是,國王李熙年幼,其生父大院君李昰應執國政,惡西教,下令嚴禁,虐待天主教徒。 至是,法國聲其罪,無功而還。 熙表賀文宗顯皇帝升祔太廟,貢方物,留抵正貢。 遣使敕封熙正室閔氏為王妃。 七年二月,侍郎延煦等奏接見朝鮮委員,並查勘鳳凰、靉陽兩邊門外大概情形。 帝諭恭親王會同大學士等公同商議。 恭親王等奏稱:「查勘各處私墾地畝,已無大段閒荒,而朝鮮所慮全在民物溷雜。 欲除溷雜之弊,在乎邊境之嚴。 」復經親王等會同延煦、奕榕酌商展邊一切事宜,並請飭盛京將軍會同原勘之延煦等悉心查辦。 帝即派延煦、奕榕馳驛前往奉天,會同都興阿出邊查辦。 諭曰:「事當創始,必綱舉而目始張。 且與外籓交涉,尤應禁令修明,方能垂諸久遠。 前次延煦接見之朝鮮使臣,所設問答,均極明晰,足見國王深明大體。 即著禮部傳知朝鮮國王,俟報勘定議後,務須嚴飭其國邊界官,一體遵守。 」 九年九月,朝鮮國王稱其國慶源府農圃社民李東吉逃往琿春,蓋屋墾田,嘯聚無賴,籥懇查拿。 帝諭敏福密飭琿春協領等購綫跴緝,盡數拿獲,解交其國懲治。 是歲,朝鮮大雨雹,國內荒饑,餓莩載道,民人冒犯重禁,渡圖們江至琿春諸處,乞食求生,是為朝鮮流民越懇之始。 帝諭朝鮮國王,將民人悉數領回約束,並自行設法招徠,嚴申禁令,不可復蹈前轍。 尋有美國商船駛至朝鮮大同江附近擱淺,朝鮮人見之,誤為法船,大肆劫掠。 十一年,熙遣使表賀大婚,加上兩宮皇太後徽號,貢方物。 是年,美國水師提督勞直耳司率二鐵甲兵艦抵朝鮮江華島,毀砲台三座,以報劫掠商船之役。 十二年,熙遣使表賀親政,加上兩宮皇太後徽號,貢方物。 光緒元年,朝鮮國撥舟濟渡凱撤官兵,賜熙緞匹,熙遣使進香賀登極,貢方物,俱留抵正貢。 發還朝鮮進穆宗毅皇帝萬壽聖節、冬至、元旦、令節各貢物,照例留抵正貢。 熙請封世子,貢方物。 帝允所請,其進獻禮物,準留抵正貢。 尋遣使賫敕往封李坧為朝鮮國王世子。 又諭:「奉省押解朝鮮進香貢物之佐領恩俸、驍騎校塔隆阿於五月初三日接領,至六月初五日始行起行,擅改由水路行走,兩月之久,尚未到京,難保無藉端需索情事。 恩俸、塔隆阿均先行革職,並著崇實等查明,從重參辦。 」二年,熙遣使表賀上穆宗毅皇帝及孝哲毅皇後尊謚,又表賀加上兩宮皇太後徽號,貢方物,俱留抵正貢。 是年,朝鮮與日本立約通商。 先是同治十一年,日本外務卿副島種臣來北京議約,乘間詰問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朝鮮是否屬國?當代主其通商事。 」答以:「朝鮮雖籓屬,而內政外交聽其自主,我朝向不預聞。 」元年,日本乃以兵力脅朝鮮,突遣軍艦入江華島,毀砲台,燒永宗城,殺朝鮮兵,劫其軍械而去。 別以軍艦駐釜山要盟,而遣開拓使長官黑田清隆為全權大臣,議官井上馨副之,赴朝鮮議約。 至是,定約十二條,大要認朝鮮為獨立自主國,禮儀交際皆與日本平等,互派使臣,並開元山、仁川兩埠通商,及日艦得測量朝鮮海岸諸事。 三年,朝鮮以天主教事與法國有違言,介駐釜山日本領事調停,書稱中國為「上國」,有「上國禮部」並「聽上國指揮」等語。 日本大詰責,以「交際平等,何獨尊中國?如朝鮮為中國屬,則大損日本國體」。 朝鮮上其事,總理衙門致書日本辨論,略曰:「朝鮮久隷中國,而政令則歸其自理。 其為中國所屬,天下皆知,即其為自主之國,亦天下皆知,日本豈得獨拒?」 五年七月,軍機大臣寄諭北洋大臣、直隷總督李鴻章,密勸朝鮮與泰西各國通商。 諭曰:「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泰西各國欲與朝鮮通商,事關大局。 ’等語。 日本、朝鮮,積不相能。 將來日本恃其詐力,逞志朝鮮,西洋各國群起而謀其後,皆在意計之中。 各國曾欲與朝鮮通商,儻藉此通好修約,庶幾可以息事,俾無意外之虞。 惟其國政教禁令,亦難強以所不欲。 據總理衙門奏,李鴻章與朝鮮使臣李裕元曾經通信,略及交鄰之意。 自可乘機婉為開導,俾得未雨綢繆,潛弭外患。 」六年九月,鴻章遵旨籌議朝鮮武備,許朝鮮派人來天津學習製造操練,命津海關道鄭藻如等與朝鮮賫奏官卞元奎擬具來學章程奏聞。 第54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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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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