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有量妻海,銅山人。 有量,儒家子。 貧無食,轉徙常州。 居逆旅,貲盡,惡少矙海年少,與有量遊,且周之;時其亡,挑海,海詈之,走。 是時漕粟至京師,其舟謂之糧船,主者皆豪猾。 惡少繩海於主者,亦引與有量遊,招使佐會計。 且謂:「舟行當經徐州,盍以孥歸?」有量以告海,海問孰為引致,則惡少嘗為所挑詈而走者也,謝毋往。 惡少使其曹訟有量逃人,有量懼,乃以海入其舟。 海入舟,日獨處,主者使有量有事於近縣,而夜就海,強抱持之。 海號,撾其面,猶不釋,大呼殺人。 舟人盡驚起,始得免。 即夕,自經。 主者藏其屍積粟中,賄舟人。 有篙師藍九廷者,湣海死,卻主者賄,告官,乃按誅主者及惡少。 常州人葬海於南郊,會者殆千人。 樊廷柱妻張,襄城人。 廷柱早卒,張奉姑撫二子。 縣中有無賴子二,倚兵籍為暴,艷張欲汙之。 康熙五十五年四月戊申,日方午,姑與其幼子出郭穫麥,二子就塾。 二無賴詗張獨居,共入室,張走避。 一直前持之,一扼其吭,哧以死,張不為屈。 取菜刀揕其面,為所奪。 入室就床側解佩刀,刀長操其室,方出,又為無賴奪,遂共曳張使伏,張輒躍而起,屢仆屢立。 捽其發,縷縷脫,呼益急。 二無賴度終不可犯,一拾所解刀斫張額,張仆,一取菜刀斷其喉,遂死。 鄰見二無賴出自張室,衣漬血,告官。 縣吏憚兵家子,欲坐廷柱弟宣,民大譁,乃以疑獄上。 後四年,河道周銓元署按察使,察獄辭,詫曰:「此何名疑獄?城中殺人,非荒野;日午,非昏夜。 且殺人者有主名,此何名疑獄?」下縣逮二無賴,一前數月發狂死,將死,自承殺張;一戮於市。 李有恆聘妻楊,偃師人。 少喪母,十七未嫁。 父為隷,歲暮,猶行役。 一夕大雪,同村有屠者,持刀入女室,女堅拒,被殺。 質明,其父歸,見女死,咽斷,左手數創,右手持衣帶不釋。 出戶外,逐雪上血跡至屠者家,得刀於床下。 屠者死獄中。 陳某妻,不知其姓,吳人。 夫圬者,出就傭。 鄰有酒人過,調婦,婦語夫,夫漫授以刃曰:「彼來,汝殺之!」復出就傭。 酒人夜排戶入,婦擲刃,酒人拾刃刃婦,洞胸死。 兒號,鄰婦入視,一村皆集,獨酒人者不至,求之,方避入鄰村。 告於官,誅之。 裡有老塾師曹叔素,盡出所蓄金為建祠,圖像以祭。 劉埜妻李,太康人。 姑令采菽,鄰村子持鐮過,調婦,婦力拒,舉鐮剚胸死。 越數日,鄰村子疾作,持鐮趨采菽所,自言殺婦狀,乃執以告官。 兩家故有連,賄罷訟。 踰年,疾復作,持鐮趨采菽所,抉胸斷喉死。 曲氏女,字登,永寧人。 年十三,父守瓜,母呼女饁之,父令女代守。 鄰園叟五十餘,望見女獨坐柿樹下,前調之。 女怒罵,叟執其臂,女躍上樹,叟攀樹,曳以下,女號益厲,乃走。 女歸訴父母曰:「兒臂為人執,不為急湔洗,何能立天地間乎?」明日,持刀奔至鄰園叟門外,自剄死,目瞠視,立不仆,血湧出不止。 叟出戶見之,反走,提廚刀至女門外,跽,亦自剄死。 宋氏五烈女,肅寧農家女也。 父佃於勢家,為莊頭,其主視若奴僕。 生女四、女孫一,長,並有容色。 其主將迫使為媵,五女一夕自經死。 以白縣,縣憚勢家,不敢上聞,葬而為之碣,曰「宋氏五烈女之墓」,康熙三十四年事也。 東安陶子明妻張,解萬有妻劉,清苑戴國妻鄭,為營兵所挑,不從,見殺。 通州邢德重妻王,為營兵所挑,入井死。 龔行妻謝,興化人。 縣被水,行挈妻女至鎮江,屑豆為腐以活。 鎮江故屯軍,有江寧無賴子入軍籍,窺謝及女有容。 一日行出,挾群少過之,遂挑謝。 謝倉皇號呼,無賴擊謝仆,女奔救,又犯女,急走避。 無賴偽為行券索償,因毆行。 行愬縣官,官笞行,且逮謝。 謝持女泣曰:「以吾故,陷汝父,吾死不足恤,獨憐汝耳!」女亦泣曰:「母死,女何能生?即生,且蒙不潔。 原相從,得仍為母子。 」相持而慟。 鷄初鳴,投水死。 女名巧。 楊文龍聘妻孫,字秀,錢塘人。 秀年十五,待年於夫氏。 文龍從父行販,秀依姑共處。 鄰家子無賴入室,牽其衣,秀嚙其指,乃去。 方暑,秀晚浴,鄰家子穴壁,持其足。 秀驚起白姑,姑告諸鄰。 或引無賴謝,秀提以茶碗,中他人,其人亦無賴,相與噪於門,言終當致之。 秀慮不免,密紉上下衣,出視姑膳,膳畢,復瀹茗進,乃入室,飲滷死。 巡撫聞,按誅無賴,為文以祭。 梁至良妻鄭,至良,海陽人;鄭,澄海人。 至良卒,其兄為諸生,迫鄭嫁。 鄭遺腹生子,家有田八畝,鄭悉推與至良兄,自分圃畝許。 力種溉,傭於群從娣姒間,縫紉舂磨,得米奉姑食子女。 歲大無,至良兄憾其不嫁,夫婦眾撻辱之。 鄭念不可留,夜檢故衣,付其女,曰:「明晨母當去,若善視幼弟!」明晨,跪姑前泣告當還母家,遍辭群從諸娣姒,遂行。 至廣濟橋,仰天呼夫名三,投韓江死。 雍正六年六月庚辰朔也。 郭進昌妻李,永寧人。 進昌卒,矢不嫁,與女若婿居。 進昌弟貪而狡,計嫂年三十許,尚艾,嫁可得錢,乃詣李,微諷之。 李怒,叱使去,進昌弟與族子謀,鬻女為富家妾,約以騎迎。 至日,進昌弟入李室,將強扶李出,婿與女詬鬥。 李忽改容,戒勿譁,入室作妝,以小刀薙鬢,遂上馬去。 至王範鎮,李大呼,袖中出薙鬢小刀刺喉,喉斷,血噴十餘丈,墜馬死。 鎮人大驚,共執進昌弟,問狀,呼婿與女訴官,論如律。 龔良翰妻陳,葉縣人。 良翰卒,孤女才三歲,後母欲嫁之。 陳依叔父居,叔母有弟窺陳美,夜持刀入自牖,陳與鄰女宿,盜至,推鄰女床下,徒手捍盜,指斷目傷,身數創,卒不得亂。 叔父聞,撞扉,盜牖出,陳息僅屬。 鄰女出床下,血淋漓被體。 叔父心知盜其婦弟也,告官,置諸獄,陳遂不食。 叔母勖以育女,乃復食。 既女殤,而縣吏鞫盜獄未定,若有疑於陳,召庭質,雍正七年五月辛亥,陳自經死。 後五年,縣吏坐罪去,事乃白。 王均妻湯,均,吳人;湯,寶山人。 湯故富,均贅於湯,湯父母遇之薄。 均客授,湯治鍼黹以養父母。 稍久,有田十二畝。 雍正十年秋七月,海潮大至,均夫婦倉卒緣樹,均攀枯枝折,溺焉,湯父母憖不問。 湯使僮午求均屍,三日始得之,被發徒跣赴屍所,哭幾絶。 既斂,湯父母慾火之,湯不許,瘞均田中。 湯遺腹生女,名之曰潮音。 湯父母迫使嫁,輿至,湯麻衣腰絰,抱潮音繞場號。 眾劫納輿中,湯父母奪潮音,將抵諸石,午自旁篡得之,歸諸王氏。 眾卒舁湯去,湯哭數夕不絶聲。 守者稍怠,自經死。 湯父母以疫死訃於王,棄湯柩所死家。 居數年,慮事泄,惎其人焚柩。 午自詭湯氏使往視,既焚骨入罌,午易以空罌,得湯骨瘞均側。 潮音亦前殤,祔焉。 李氏女,名蘭香,長安李氏婢也。 李氏有仆,私慾妻蘭香,未敢言。 會有客至,治具,主母命蘭香取具樓上,仆從登,扃門,就擁之。 蘭香號,持之堅,卒不從。 仆慮事敗,以麻稭剚其腹,深數寸,遂死。 翠金,不知其氏,平湖施氏婢也。 主客授於外,翠金侍主婦,不苟言笑。 鄰有無賴夜持刃逾垣入,翠金呼,無賴懾以刃,翠金曰:「我不畏死!」罵愈厲,遂見殺。 張元尹妻李,永寧人。 生女而元尹卒,李以己有色,自晦,不逾閾。 居十餘年,其家仆夜持刀逾牆,拔戶樞,入其室,李聞其聲,仆也,罵:「萬逆!」仆出刀曰:「不從,截汝脰!」李奮頸呼曰:「截,截!」聲未斷,已殊。 手足擊床震,女驚呼,家人縛仆送官,自言殺李狀,論如律。 所居村曰太原村。 張檢妻顏,其同縣人。 幼聞人言太原村張烈婦,輒嗚咽流涕。 長有色,歸檢,出應試。 客作伺顏夜省姑,懷刃潛入室,匿桁下。 人定,出,登床,顏驚。 脅以刃,罵。 起奪刃劙掌,罵益急。 迭刺胸臂肋腋十餘創,死。 客作夜走,還其家,捕得,坐誅。 第47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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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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