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東再破,玉藻追魯王蹕,弗及,自投於池,水涸,不得死,乃以黃冠遯於剡溪。 資糧俱盡,采野葛為食。 妻李,遼東巡撫植女,知書明大義,在浙右時,屢脫簪珥佐軍興;偕入剡溪,命二子方岐、方嶷拾墮樵,不以窮厄易操。 適四明山寨競起義軍,以書致玉藻,玉藻思乘間入舟山,為偵騎所遏,不果往。 每臨流讀所作詩,輒激勵慷慨,仰天起舞,或朝夕悲歌,與門人熊亦方相和答。 繼亦方以癲死,玉藻歸隱北湖,誓不易衣去發,作絶詞以逝。 遺命不冠而斂。 李長祥,字研齋,達州人。 崇禎癸未進士。 初以諸生練鄉勇助城守,後選庶吉士,吏部薦備將帥之選。 或曰:「天子果用公,計安出?」嘆曰:「不見孫白穀往事乎?今惟有請便宜行事,雖有金牌,亦不受進止。 平賊後,囚首闕下受斧鉞耳!」聞者咋舌。 賊日逼,上疏請急令大臣輔太子出鎮津門,以提調勤王兵。 不果行,而京師潰,為賊所掠,乘間南奔。 福王立,改監察禦史,巡浙鹽。 魯王監國,加右僉都禦史,督師西行,而江上師又潰。 魯王航海去,長祥以餘眾結寨上虞之東山。 時浙江諸寨林立,四出募餉,居民苦之。 獨長祥與張煌言、王翊三營,且屯且耕,井邑不擾。 監軍鄞人華夏者,為之聯絡佈置,請引舟山之兵,連大蘭諸寨,以定鄞、慈五縣,因下姚江,會師曹娥,合偁山諸寨以下西陵。 僉議奉長祥為盟主,刻期將集,而為降紳謝三賓所發,引兵來攻。 前軍張有功被執,死。 中軍與百夫長十二人,期以次日縛長祥為獻。 晨起,十二人忽自相語:「奈何殺忠臣?」折矢扣刃,偕誓而遯。 長祥匿丐人舟中,入紹興城。 居數日,事益急,復遯至奉化,依平西伯朝先。 朝先亦蜀人,得其助,復合眾於夏蓋山,晉兵部左侍郎。 請合朝先之眾,聯絡沿海,以為舟山衛。 張名振忌之,襲殺朝先,長祥僅免。 舟山破,亡命江、淮間,總督陳錦捕得之,安置江寧。 未幾,乘守者之怠,逸去。 由吳門渡秦郵,奔河北,遍歷宣府、大同,復南下百粵。 晚歲,始還居毗陵,築讀易堂以老。 王正中,字仲扌為,保定人。 崇禎丁醜進士。 魯王監國,以兵部職方司主事攝餘姚縣事。 時義軍猝起,市魁、裡正得一劄付,輒入民舍括金帛,郡縣不敢誰何。 正中既視事,令各營取餉必經縣,否則以盜論。 總兵陳梧渡海掠餘姚,正中遣民兵擊殺之,諸營大譁,責正中擅殺大將。 黃宗羲言於監國曰:「梧借喪亂以濟其私,致犯眾怒,是賊也。 正中守土,當為國保民,何罪之有?」議乃息。 張國柱、田仰、荊本徹各率所部過姚江,舳艫蔽空而下,以正中嚴備,不敢犯,皆帖帖趣行。 國柱後從定海入,縱兵焚掠,正中單騎入其軍,呵止之,國柱迄不得逞。 尋擢監察禦史,諸軍從浙西來會,一聽約束,眾倚之若嚴城焉。 尋以株連繫獄,論死。 獄中有閩人柯仲蜅者,精星象,正中欲從受業,援黃霸從夏侯勝授經事為說,數年講習不怠,洞悉天官、律呂、度數諸書,復從黃宗羲學壬遁、孤虛之術。 宗羲嘆曰:「傳吾絶學者,仲扌為一人耳!」遂造監國魯元年丙戌大統歷以進。 浙東亡,避竄山中,貧不能自存,傍鑒湖佃田五畝,佐以醫卜自給。 康熙六年,卒,年六十九。 著有周易註、律書詳註。 董守諭,字次公,鄞縣人。 舉人。 魯王監國,召為戶部貴州司主事。 時熊汝霖、孫嘉績首事起兵,然皆書生,不知調度。 乃迎方國安、王之仁,授之軍政,凡原設營兵、衛軍俱隷之。 孫、熊所統,惟召募數百人。 方、王兵既盛,反惡當國者有所參決,因而分餉分地之議起。 分餉者,正兵食正餉,田賊之出也,方、王主之;義兵食義餉,勸捐無名之徵也,熊、孫諸軍主之。 分地者,某正兵,支某邑正餉;某義兵,支某邑義餉也。 魯王令廷臣集議,方、王司餉者,皆至殿陛譁爭,守諭曰:「諸君起義旅,咫尺天威,不守朝廷法乎?」乃稍退。 守諭又進曰:「義餉有名無實,以之饋義兵,必不繼。 即使能繼,誰為管庫?今請以一切稅供悉歸戶部,計兵而後授餉,覈地之遠近,酌給之後先,則兵不絀於食,而餉可以時給也。 」方、王雖不從,然所議正,無以難也。 之仁請收漁船稅,守諭曰:「今日所恃者人心耳,漁戶巳辦漁丁稅矣,若再苛求,民不堪命,人心一搖,國何以立?」久之,又請行稅人法,請塞金錢湖為田,官賣大戶祀田贍軍,三疏皆下部議,兵士露刃以待覆,守諭力持不可。 之仁大怒,謂:「行朝大臣不敢裁量幕府,戶曹小臣敢爾阻大事邪?」檄召守諭,將殺之,魯王不能禁,令且避。 守諭慷慨對曰:「司餉守正,臣分也。 生殺出主上,武寧雖悍將,何為者?臣任死王前,聽武寧以臣血濺丹墀可耳!」於是舉朝忿怒,曰:「之仁反邪,何敢無王命而害餉臣!」之仁乃止。 明年,莊烈帝大祥,守諭請謁朝堂哭,三軍縞素一日,遷經筵日講官,兼理餉事。 魯王航海,守諭不及從,遂遯跡荒郊,旋卒。 著有攬蘭集。 陸宇,字周明,鄞縣人。 諸生。 慷慨尚氣節。 時有弟子訟其師,師不得直。 宇詣文廟,慟哭伐鼓,卒直其師而後止。 明亡,嘗與黃宗羲謀舉事,其所與計畫者,皆四方知名士。 其城西田舍,衤複壁柳車,雜賓死友。 計敗,喜事乃益甚。 江湖間多傳其姓名,以為異人。 南都破,甬東師起,宇毀家紓餉。 翁洲又破,宇捐金與諜者,令訪死事消息。 張肯堂之孫以俘至,亟治橐饘入獄視之,語其弟宇巇使為脫系。 董志寧之喪在海上,宇致而葬之。 旋為降卒所誣,捕入省獄,獄具,宇無所詿誤,脫械出門,未至館而卒。 宇以好事盡其家產,室中所有,惟草薦敗絮及故書數百卷。 訃聞,家人整理其室,得布囊於亂書之下,發而視之,則赫然人頭也。 宇巇識其面目,捧之而泣曰:「此故少司馬篤庵王公頭也!」初,司馬兵敗,梟城闕,宇思收葬之,每徘徊其下。 一日,見暗中有叩首而去者,跡之,走入破室。 宇曰:「子何人?」其人曰:「餘毛明山,曾以卒伍事司馬,今不勝故主之感耳!」宇相與流涕,而詣江子雲計所以收其頭者。 子雲名漢,錢肅樂部將也。 失勢家居,會端陽競渡,遊人雜遝,子雲紅笠握刀,從十餘人登城遨戲。 至梟頭所,問守卒曰:「孰戴此頭也者?」卒以司馬對。 子雲佯怒曰:「嘻!吾怨家也,亦有是日乎?」拔刀擊之,繩斷墮地,宇、明山已豫立城下。 方是時,龍舟噪甚,人無回面易視者,宇以身蔽,明山拾頭雜儔人而去。 宇祀之書室,蓋十二年矣,而家人無知者。 至是宇巇始瘞之。 宇巇,宇第五弟,字春明。 負才自喜,俯視一切。 宇風格棱棱不可犯,而宇巇稍濟之以和,故世人親之如夏日冬日之分。 然其刻意勵行,雖嚬笑皆歸名節,則一也。 丙戌後,棄諸生與諸遺民遊,荒亭木末,時聞野哭。 同裡秀才杜懋俊,仗義死難,藏其遺孤。 桐城方授,避地來鄞,宇巇館之湖樓中。 授卒,宇巇經紀其喪,收拾遺文以致其家。 性嗜異書,晚年,家既貧,不能具寫官,乃手鈔之,瀕病不倦。 從子官山左,令其訪東萊趙士喆遺書,垂歿,尚以其書未至為恨。 自棄諸生,即練衣蔬食,叢林以為佞佛,爭勸之披緇,宇巇笑不答。 及遺命不作佛事,眾始瞿然。 卒,年六十六。 著觀日堂集八卷。 漢,錢塘人。 為肅樂所倚恃,授以都督僉事總兵官。 師至閩,幾下福州,漢功為多。 侍郎馮景第之乞師日本也,請與偕行。 及歸,漢曰:「東師必不出也!」已而果然。 肅樂既卒,漢侍母居鄞,種蔬自給,四壁無長物,惟餘肅樂所贈寶刀一而已。 每語及肅樂,則淚淋淋下,抑鬱終。 方以智,字密之,桐城人。 父孔炤,明湖廣巡撫,為楊嗣昌劾下獄,以智懷血疏訟冤,得釋,事具明史。 以智,崇禎庚辰進士,授檢討。 會李自成破潼關,範景文疏薦以智,召對德政殿,語中機要,上撫幾稱善。 以忤執政意,不果用。 京師陷,以智哭臨殯宮,至東華門,被執,加刑毒,兩髁骨見,不屈。 第4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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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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