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說劉瑾等伏罪遭誅,張永以下,相率受賞,永兄富得封泰安伯,弟容得封安定伯,魏彬弟英,得封鎮安伯,馬永成弟山,得封平涼伯,谷大用弟大玘,得封永清伯,均給誥券世襲。 張永等出了氣力,可惜都給與兄弟。 張永等身為太監,雖例難封爵,究竟權勢烜赫,把持政權,不過較劉瑾時稍差一點。 閣中換了兩個大臣,一是劉忠,一是梁儲,兩人前日,俱為瑾所排斥,至是同召入閣,俱授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李東陽居官如故。 弊政微有變更,大致仍然照舊,百姓困苦,分毫未舒,免不得有盜賊出現。 其時有個大盜張茂,窟穴霸州,家中有重樓複壁,可藏數十百人。 鄰盜劉六、劉七、齊彥名、李隆、楊虎、朱千戶等都與他往來,倚為逃藪。 茂又與太監張忠,對宇同居,結為兄弟,時常托忠納賄權閹。 馬永成、谷大用諸人,得了好處,也引他為友,他竟假扮閹奴的模樣,混入豹房,恣行遊覽。 武宗哪裡管得許多,鎮日與三五美人,蹴踘為樂,就是有十個張茂,也只道是中官家人,不為張茂所刺,想是百神呵護。 茂遂出入自由,毫無忌憚;有時手頭消乏,仍去做那劫奪的勾當。 一日在河間府出手,突被參將袁彪,率兵來捕,茂雖有同黨數人,究因眾寡不敵,敗陣逃還,偏偏袁彪不肯幹休,查得張茂住處,竟帶領多兵,要與他來算帳。 茂聞風大懼,忙向好兄弟張忠處求救。 忠言無妨,便留住張茂,一面預備盛筵,俟袁彪到來,即請他入宴。 彪不便推卻,應召赴飲。 忠竟令張茂陪賓,東西分坐。 飲了數巡,張忠酌酒一大觥,送與袁彪道:「聞參戎來此捕盜,為公服務,足見忠心。 但兄弟恰有一事相托!」說至此,即手指西座張茂,轉語袁彪道:「此人實吾族弟,幸毋相厄!」又舉一巵與茂道:「袁將軍與你相好,今後勿再擾河間。 」茂自然唯唯從命。 彪亦沒奈何應諾,飲盡作別,即率兵自歸。 茂幸得脫險,轉瞬間故態復萌,仍是四出劫掠。 可巧御史寧杲,奉命捕盜,到了霸州,察悉張茂是個盜魁,即召巡捕李主簿入見,飭他捕茂。 李主簿知茂厲害,且素聞茂家深邃,一時無從搜捕,左思右想,情急智生,他竟扮了彈琵琶的優人,邀二三同伴,徑詣張茂家彈唱。 茂是綠林豪客,生性粗豪,不防他人暗算,遂召他入內侑酒。 李主簿善彈,同伴善唱,引得張茂喜歡不迭,留他盤桓數日。 他得自在遊行,洞悉該家曲折,那時託故告別,即于夜間導着寧杲,並驍勇數十人,逾垣直入,熟門熟路的進去,竟將張茂擒住,用斧斫斷茂股,扛縛而歸。 余盜楊虎、齊彥名、劉六、劉七等聞張茂被擒,慌忙托張忠斡旋。 忠入與馬永成商議,永成索銀二萬兩,方肯替他說情。 強盜要擄人勒贖,不意明廷太監,反要擄盜索賄。 看官!你想這強盜所劫金銀,統是隨手用盡,哪裡來的余蓄?大家集議一番,不得主意,楊虎起言道:「官庫中金銀很多,何不借些使用?」劫官償官,確是好計。 言尚未終,竟大踏步去了。 是夕即邀集羽翼,往毀官署。 署中頗有準備,一聞盜警,救火的救火,接仗的接仗,絲毫不亂,楊虎料難得手,一溜煙的走了。 劉六、劉七聞楊虎失敗,恐遭禍累,忙向官署自首。 當由官署收留,令他捕盜自效,一住數月,也捉到好幾個毛賊。 但是盜賊性情,不喜約束,經不起官廳監督,又復私自遁去。 嗣是抗官府,劫行旅,不到數旬,竟聚眾至好幾千人,騷擾畿南。 霸州文安縣諸生趙鐩,頗有膂力,豪健自詡,人呼他為趙瘋子。 六等亂起,鐩挈妻女避難,暫匿河邊蘆葦中,不料被眾賊所見,前來擄掠。 鐩慌忙登岸,妻子亦隨着同逃,無如三寸蓮鉤,不能速行,走不數步,被賊追及,把他妻女拉住,看她有幾分姿色,竟欲借河岸為裀褥,與她做個並頭花。 那妻女等驚駭異常,大呼救命,鐩轉身瞧著,怒氣填胸,竟三腳兩步,搶將過去,提起碗大的拳頭,左揮右擊,無人可當,眾賊一哄而散,有兩人逃得稍慢,被他格斃。 湊巧劉六、劉七等,大隊到來,見趙鐩如此威風,不由的憤怒起來,當即麾眾上前,將趙鐩困在垓心。 鐩孤掌難鳴,敵不住許多盜黨,不一時即被擒住。 劉六顧鐩道:「你是何人?膽敢撒野。 」鐩張目叱道:「好一個獃強盜,連趙瘋子都不認識麼?」頗有膽氣。 劉六聞言,親與解縛,一面勸慰道:「原來是趙先生,久仰俠名,惜前此未曾面熟,竟致冒犯,還乞先生原諒!」復道:「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何必與我客氣?」劉六道:「貪官污吏,滿佈中外,我等為他所逼,沒奈何做此買賣。 今得先生到此,若肯入股相助,指示一切,我情願奉令承教呢!」劉六頗善籠絡。 趙鐩一想,劉六頗有義氣,不如將就答應,一來可保全性命,二來可保全妻孥,且到後來再說,隨語劉六道:「欲我入股,卻也不難,但不要姦淫擄掠,須嚴申紀律,方可聽命。 」想為妻女受驚之故,因有此語。 劉六道:「全仗先生調度。 」鐩又道,「家內尚有兄弟數人,不若一併招來,免致受累。 」六亦允諾。 鐩即率妻女還家,收拾細軟,並與弟鐇、鎬等,募眾五百人,徑詣河間,遣人通報劉六等,一同來會。 於是畿南一帶,統是盜蹤。 第11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明史演義》
第11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