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曾國籓軍餉多倚江西。 葆楨以本省軍事方殷,奏留自給。 江寧前敵需餉亟,而江西協解不至,國籓疏爭。 禦史華祝三亦疏言兩人齟 ,慮誤大局,詔兩解之,命各分其半,別以江海關撥款濟江南軍。 三年,大軍圍江寧急。 賊聚擾江西,圖牽後路。 詔楊嶽斌移師督剿,命葆楨會商機宜。 既而江寧、杭州相繼復,黃文金擁洪福瑱由浙、皖竄江西,為入粵計。 葆楨令席寶田追剿,至石城,大破之。 陣擒洪仁玕、洪仁政、黃文英等,搜獲洪福瑱於荒穀中,皆伏誅。 以擒首逆功,予一等輕車都尉世職,加頭品頂戴。 葆楨推功諸將,疏辭,詔嘉其開誠佈公,將士用命,且江西吏治民風,日有起色,宜膺殊賞,不允所請。 尋乞歸養,溫詔慰留。 四年,以親病請假省視,因防務急,未行,丁母憂,命治喪百日,假滿仍回任。 堅請終制,乃允之。 六年,命為總理船政大臣。 初,左宗棠創議於福州馬尾山麓瀕江設船廠,未及興工,宗棠調陝甘,疏言非葆楨莫能任。 葆楨釋服,始出任事。 造船塢及機器諸廠,聘洋員日意格、德克碑為監督。 月由海關撥經費五萬兩,期以五年告成。 附設藝童學堂,預募水勇習練駕駛。 事皆創立,船材來自外國,煤炭亦購諸南洋,採辦尤易侵漁。 葆楨堅明約束,一無瞻徇。 布政使周開錫為提調,延平知府李慶霖佐局事,皆為總督所不喜,齮齕欲去之,葆楨疏爭得留,籓署吏玩抗,以軍法斬之,眾鹹驚服。 九年,丁父憂,仍請終制,暫解事,服闋始出。 當其居憂,內閣學士宋晉疏請暫停船工,詔下酌議。 葆楨上疏,略謂:「自強之道,與好大喜功不同,不可以浮言搖動。 且洋員合同不能廢,機廠經營不可棄。 不特不能即時裁撤,五年期滿,亦不可停。 」推論利害切至,詔嘉納之。 十一年,再蒞事。 先後造成兵艦二十艘,分佈各海口。 尋以匠徒藝成,議酌改船式,督令自造,不用洋員監督。 疏陳善後事宜,並如議行。 十三年,日本因商船避風泊台灣,又為生番所戕,藉詞調兵,覬覦番社地。 詔葆楨巡視,兼辦各國通商事務。 日兵已登岸結營,葆楨據理詰之。 曉諭番族遵約束,修城築壘為戰備。 提督唐定奎亦率淮軍至,日人如約撤兵。 乃議善後事宜,疏陳福建巡撫宜移駐台灣,吏治軍政方能整頓,詔如所請。 甫內渡,獅頭社番戕官滋事,光緒元年,復往,督唐定奎等伐山開道,攻破內外獅頭等社,毀其巢,脅從者次第就撫。 中路、北路亦分軍深入,諸番皆聽約束。 先於琅玡增設恆春縣,至是奏設台北府,淡水、新竹、宜蘭三縣隷之;噶瑪蘭通判移駐鷄籠山;台灣府同知移駐卑南;鹿港同知移駐水沙。 連疏陳營伍積弊,請歸巡撫節制。 購機器,開台北煤窯,為明遺臣鄭成功請予謚建祠,以作台民忠義之氣,並報可。 遂撤軍內渡,事竣,擢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 江南自軍事定後,已逾十年。 疆吏習為寬大,葆楨精覈吏事,治尚嚴肅。 屬吏懍懍奉職,宿將驕蹇者繩以法,不稍假借。 尤嚴治盜,蒞任三月,誅戮近百人,莠民屏跡。 皖南教案,華教士誣良民重罪,親訊,得其受枉狀,反坐教士,立誅之,然後奏聞,洋人亦屈伏。 淮南引地以次歸復,濬河、積穀、捕蝗、禁種罌粟諸政,並實力施行。 數以病乞退,五年,入覲,皇太後溫諭勉以共濟時艱,毋萌退志,自此遂不言病。 是年十一月,卒於位,贈太子太保,祀賢良祠,立功各省建專祠,謚文肅。 子瑋慶,賜舉人,襲一等輕車都尉世職;瑜慶,恩廕主事,官至貴州巡撫。 劉坤一,字峴莊,湖南新寧人。 廩生。 鹹豐五年,領團練從官軍克茶陵、郴州、桂陽、宜章,敘功以教諭即選。 六年,駱秉章遣劉長佑率師援江西,坤一為長佑族叔而年少,師事之,從軍中自領一營。 長佑既克萍鄉,令進戰蘆溪、宣風鎮,連破賊,逼袁州,招降賊目李能通。 於是降者相繼,守城賊何益發夜啟西門,坤一先入,復袁州。 累擢直隷州知州,賜花翎。 七年,克臨江,擢知府。 八年,長佑以病歸,坤一代將其軍。 偕蕭啟江渡贛江規撫州,克崇仁。 啟江在上頓渡為賊所困,往援,大破賊,遂復撫州,連克建昌,擢道員。 九年,石達開犯湖南,坤一回援,解永州、新寧之圍,加鹽運使銜。 賊竄廣西,從劉長佑追躡,復柳州。 長佑擢撫廣西,令坤一駐柳州清餘匪,悉平之,加布政使銜。 進攻潯州,十一年七月,拔其城,以按察使記名。 石達開回趨川、楚,坤一扼之融縣,掩擊敗之,賊潰走入黔,授廣東按察使。 同治元年,遷廣西布政使。 劉長佑赴兩廣總督任,命坤一接統其軍,赴潯州進剿。 貴縣匪首黃鼎鳳,在諸匪中最狡悍,屢議剿撫,不能下。 二年,坤一破之於登龍橋,遂駐守之。 鼎鳳老巢曰平天寨,倚山險樹重柵,守以巨砲,覃墟相距十餘裡,為犄角。 坤一陽議撫,撤軍回貴縣,潛師夜襲覃墟,遂圍平天寨,復橫州,鼎鳳勢蹙。 三年四月,擒鼎鳳及其黨誅之。 潯州平,賜號碩勇巴圖魯。 四年,剿平思恩、南寧土匪,復永淳,擢江西巡撫。 令席寶田、黃少春會剿粵匪餘黨於閩邊,五年,聚殲於廣東嘉應州,加頭品頂戴。 軍事既定,坤一治尚安靜,因整頓丁漕,不便於紳戶。 十一年,左都禦史胡家玉疏劾之,坤一奏家玉積欠漕糧,又屢貽書幹預地方事。 詔兩斥之,家玉獲譴,坤一亦坐先不上聞,部議降三級調用,加恩改革職留任,降三品頂戴。 尋復之,命署兩江總督。 光緒元年,擢兩廣總督。 廣東號為富穰,庫儲實空,出入不能相抵。 議者請加鹽釐及洋藥稅,坤一以加鹽釐則官引愈滯,但嚴緝私販,以暢銷路;又援成案,籌款收買餘鹽,發商交運,官民交便。 藥釐抽收,各地輕重不同,改歸一律,無加稅之名,歲增钜萬。 吏治重在久任,令實缺各歸本任,不輕更調。 禁賭以絶盜源,水陸緝捕各營,分定地段以專責成,盜發輒獲。 二年,調授兩江總督。 六年,俄羅斯以交還伊犁,藉端要挾。 詔籌防務,坤一上疏,略謂:「東三省無久經戰陣之宿將勁旅,急宜綢繆。 西北既戒嚴,東南不可復生波折。 日本、琉球之事宜早結束,勿使與俄人合以謀我。 英、德諸國與俄猜忌日深,應如何結為聲援,以伺俄人之後。 凡此皆賴廟謨廣運,神而明之。 」九年,法越構釁,邊事戒嚴。 坤一疏:「請由廣東、廣西遴派明幹大員統勁旅出關,駐紮諒山等處,以助剿土匪為名,密與越南共籌防禦。 並令越南招太原、宣光黑旗賊眾,免為法人誘用。 雲南據險設奇,以資犄角。 法人知我有備,其謀自沮。 雲南方擬加重越南貨稅,決不可行。 重稅能施之越人,不能施之法人。 越人倘因此轉嗾法人入滇通商,得以依託假冒,如沿海奸商故智,不可不慮。 越南如果與法別立新約,中國縱不能禁,亦應使其慎重;或即指示機宜,免致再誤。 越南積弱,若不早為扶持,覆亡立待。 滇、粵籓籬盡失,逼處堪虞。 與其補救於後,曷若慎防於先。 此不可不明目張膽以提挈者也。 」疏入,多被採納。 十二年,丁繼母憂。 十六年,仍授兩江總督。 十七年,命幫辦海軍事務。 二十年,皇太後萬壽,賜雙眼花翎。 日本犯遼東,九連城、鳳凰城、金州、旅順悉陷,北洋海陸軍皆失利。 召坤一至京,命為欽差大臣,督關內外防剿諸軍。 坤一謂兵未集,械未備,不能輕試,詔促之出關。 時已遣使議和,坤一以兩宮意見未洽為憂,瀕行,語師傅翁同龢曰:「公調和之責,比餘軍事為重也。 」二十一年春,前敵宋慶、吳大澂等復屢敗,新募諸軍實不能任戰,日本議和要挾彌甚,下坤一與直隷總督王文韶決和戰之策。 坤一以身任軍事,仍主戰而不堅執。 未幾和議成,回任。 坤一素多病,臥治江南,事持大體。 言者論其左右用事,詔誡其不可偏信,振刷精神,以任艱钜。 坤一屢疏陳情乞退,不許。 第12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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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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