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年,擢湖廣總督。 未幾,調兩江。 漕、鹽、河為江南要政,日臻疲累。 玉庭久任封圻,治尚安靜,整頓江西、湖北引岸緝私,籌款生息,津貼屯丁,減省漕委,隨事為補苴之計,稍稍相安。 宣宗即位,特加太子少保銜。 時用尚書英和言,清查直省陋規,立以限制,下疆臣議久遠之法。 玉庭疏言:「自古有治人無治法。 果督撫兩司皆得人,則大法小廉,自不虞所屬苛取病民;非然者,雖立限制,仍同虛設,弊且滋甚。 各省陋規,本幹例禁。 語雲:‘作法於涼,其弊猶貪。 ’禁人之取猶不能不取;若許之取,勢必益無顧忌。 迨發覺治罪,民已大受其累。 府、、州、縣祿入無多,向來不能不藉陋規為辦公之需,然未聞準其加取於民垂為令甲者,誠以自古無此制祿之經也。 伏乞停止查辦,天下幸甚。 」疏入,詔褒其不媿大臣之言。 道光元年,授協辦大學士,仍留總督任。 是年入覲,與玉瀾堂十五老臣宴。 帝詢淮鹽疏銷之策,玉庭言:「漢口為淮南售鹽總岸,向來船到隨時交易,是以暢銷。 自乾隆中立封輪法,挨次輪售,私鹽乘間侵越。 」因臚陳六害,請複舊章,從之。 又言漕糧浮收不能禁革,不如明與八折為便。 禦史王家相奏言事類加賦,侍郎姚文田、湯金釗亦論之,事遂寢。 然州縣困於丁費,浮收仍難禁絶,胥吏上下其手,專累良懦,因玉庭議不行,疆臣不敢復請;至同治初,始定漕耗,卒如玉庭議。 四年,拜體仁閣大學士,留任如故。 會高家堰決,河督張文浩遣戍,部議玉庭革職,詔念前勞,寬之,留任。 尋復以借黃濟運無效,褫職,予編修休致。 戶部復劾其不行海運,而河病運阻,責償滯漕剝運費十之七,命留濬運河。 工竣,回籍。 十四年,重宴鹿鳴,加四品頂戴。 尋卒,年八十有三。 子善寶,以舉人廕生授刑部員外郎,官至江蘇巡撫;瑞珍,道光三年進士,由翰林官至戶部尚書,謚文定。 孫毓溎,道光二十四年一甲一名進士,官至浙江按察使;毓汶亦以一甲二名進士,官至兵部尚書,自有傳。 曾孫楫,鹹豐二年進士,翰林院庶吉士,官至順天府尹。 四世並歷清要,家門之盛,北方士族無與埒焉。 蔣攸銛,字礪堂,漢軍鑲紅旗人。 先世由浙江遷遼東,從入關,居寶坻。 乾隆四十九年,成進士,年甫十九,選庶吉士,授編修。 嘉慶初,遷禦史,敢言有聲,受仁宗知。 五年,出為江西吉南贛道,署按察使。 八年,廣昌齋匪廖幹用作亂,攸銛率兵平之。 疆臣上其功,會丁母憂去。 十年,特起署廣東惠潮嘉道,歷江西按察使、雲南布政使。 十四年,調江蘇,就擢巡撫。 調浙江,擢江南河道總督,以不諳河務辭,詔回原任。 十六年,擢兩廣總督。 嚴於治盜,遴勤幹文武大員駐廣、肇、韶、連諸郡居中之地,分路搜截,飭州縣官赴鄉勸導耆老,使境內不得藏奸,舉劾嚴明,吏皆用命。 歷擒匪盜七百餘名,自首者許自新,特詔褒獎。 十八年,應詔陳言,略曰:「我朝累代功德在民,而亂民湣不畏法,變出意外,此皆由於吏治不修所致。 臣觀近日道、府、州、縣,貪酷者少而委靡者多。 夫闒冗之釀患,與貪酷等。 竊以為方今急務,莫先於察吏,而欲振積習,必用破格之勸懲。 凡貪酷者固應嚴參,平庸者亦隨時勒休改用,勿俟大計始行覈辦。 其有勤能者,即請旨優獎。 果道、府、州、縣得人,則禍亂之萌自息。 」次年,又上疏曰:「道府由牧令起家者十之二三,由部員外擢者十之七八。 聞近來司員少卓著之才,由於滿洲之廕生太易,漢員之捐班太多。 請飭部臣隨時考覈,其不宜於部務者,以同知、通判分發各省,使練民事,部曹亦可疏通。 今之人才沉於下位者多矣,請飭大臣薦達,擇其名實相副者擢用。 抑臣更有請者,任事之與專擅,有義利之分,若任事而以專擅罪之,人皆推諉以自全矣。 協恭之與黨援,有公私之別,如協恭而以黨援目之,人且立異以遠嫌矣。 此近今之積習,為大臣者當力除之。 至翰林儒臣,務在崇正學,黜浮華,養成明體達用之才,不必以文章課殿最。 科道為耳目之官,敷陳能否得體,糾劾是否為公,詢事考言,難逃洞鑒。 其有卓越清正者,當由京堂而擢卿貳,與翰詹參用。 用人之道,因才因地因時,臣下無可市之恩,君上有特操之鑒。 人無求備,政在集思,此之謂也。 」疏入,上嘉納之。 英吉利兵船入內洋,攸銛飭停貿易,乃聽命引去。 請禁民人為洋人服役,洋行不許建洋式房屋,鋪商不得用洋字店號,清查商欠,不准無身家者濫充洋商,及內地人私往洋館,並如議行。 商人負暹羅國貨價,以官錢代償,既而貢使來繳還。 攸銛以奉旨頒給,乃示懷柔,不得復收回,卻之,詔嘉其得體。 二十二年,調四川總督。 四川兵故驕縱,一裁以法。 民多帶刀劍,禁鄉村設爐制兵刃。 城市編牌取結,有犯連坐。 以義倉租息助灌縣都江堰歲修,禁派捐累民。 重修文翁石室,興學造士。 言官請禁非刑,飭屬銷毀違法刑具,而嚴戒縱匪,不得博寬厚虛名,貽閭閻實害。 二十四年,率土司頭目入都祝嘏,賞賚有加。 時因慶典,普免天下積欠錢糧,獨四川無欠可免,詔嘉其撫綏有方,予優敘。 二十五年,仁宗崩,入謁梓宮,宣宗諭褒為守兼優,加太子少保。 道光二年,召授刑部尚書。 尋授直隷總督。 值水災,請截南漕四十萬石,賑款先後二百萬兩,踰年賑事竣。 時方治畿輔水利,命侍郎張文浩蒞其事,尋以程含章代之,攸銛與合疏言東西兩澱,大清、永定、子牙、南北運五河,及天津海口、千里堤,不可緩之工,請部撥銀一百二十萬兩;又疏陳千里堤章程,規復兩澱垡船汊夫,移改管河員弁駐所,添建巡防堡房。 並如議行。 命協辦大學士,仍留總督任。 五年,拜體仁閣大學士,充軍機大臣,管理刑部。 以回疆平,加太子太保。 七年,授兩江總督。 疏言總督於河務非專責,與河臣同治,徒掣其肘,請毋庸駐清江浦,從之。 時清水不能敵黃,漕運屢阻。 攸銛初在浙,不主海運,至是見河、漕交困,試行海運便利,遂請續行,並預儲銀六十萬兩,備河運盤壩之用。 廷議方主倒塘濟運法,且疑其畏難便私,不許。 攸銛疏辯,極言倒塘之不足恃,上終不以為然,姑許海運,而禁言盤壩。 未幾,海運亦罷。 以張格爾就擒,追論贊畫功,晉太子太傅。 黃鬰林者,鹽梟巨魁,以儀徵老虎頸為窟穴,長江千里,呼吸皆通,詔責嚴捕,鬰林投首,乞捕私自效。 十年,攸銛病,乞假,假滿,召回京供職,而鬰林復圖販私,攸銛疏請嚴治,發遣新疆,尋復慮其潛回滋事,密請處絞。 詔誅鬰林,切責攸銛苟且從事,嚴議褫職,加恩降兵部侍郎。 未至京,卒於途,優詔軫惜,依尚書例賜恤。 攸銛精敏強識,與人一面一言,閲數十年記憶不爽。 勇於任事,不唯阿。 尤長於察吏,薦賢如不及,所舉後多以事功名節著。 子霨遠,官至貴州巡撫,自有傳。 李鴻賓,字鹿蘋,江西德化人。 嘉慶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 遷禦史、給事中。 十八年,巡視東漕。 會林清之變,數疏陳時政利弊;又以山東、河南、直隷毗連之地,頻年遭兵,條上善後事,始受仁宗知。 命偕河督吳璥、巡撫同興按河督李亨特貪劣不職狀,得實以聞。 十九年,超授東河副總河。 時微山湖蓄水盡涸,運河淤塞。 鴻賓自巡漕時講求疏泉濟運之策,至是疏瀹上遊,湖水通暢,瀦蓄充盈,漕運無阻,被褒獎,命赴睢工,會同吳璥塞河。 二十年,擢河東河道總督。 由諫官不三年而膺方面,為時所罕。 尋丁母憂,賜金治喪,予諭祭,異數也。 服闋,署禮部、兵部侍郎,命赴河南、山東讞獄,並察黃河、運河、湖水情形。 二十三年,署廣東巡撫。 二十四年,授漕運總督,復調河東河道總督。 河決蘭陽、儀封,命偕尚書吳璥治之,鴻賓專駐儀封。 會北岸馬營壩複決,合疏言馬營土質沙松,河溜尚勁,未能遽定壩基,被詰責,遂自陳不勝河督之任。 詔斥其見吳璥辦工遲緩,慮同獲咎,預為地步,褫職,予郎中銜,留河南專司大工錢糧。 二十五年,命營山東運河事務,兼署山東巡撫,專駐張秋,籌備趲運事。 尋授安徽巡撫。 道光元年,調漕運總督。 第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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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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