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洪湖異漲,高堰賴新築子堰抵禦,不為害。 俄黃水並漲,決鹽河民堰,運河東岸荷花塘亦決。 以功過相抵,免議。 舊制,南河設正副總河,後裁其副;至是授戴均元為河道總督,端副之。 秋,河決周家樓,上遊郭家房堤蟄,命端專治郭家房堵口,四閲月工竣。 時黃水由減壩六塘河入海,正河斷流,群議改道,上頒示禦製黃河改道記,命端視察海口。 尋以六塘河下遊水勢散漫,難施工作,復頒示禦製治舊河記,命端專駐減壩督工。 十二年春,工竣,河循故道,加太子少保。 秋,海潮上漾,河由陳家浦旁溢入射陽湖歸海,請於黃泥嘴建壩,擇要疏淤,俾仍故道。 十三年,署正總河。 先是端屢言河淤由於海口流緩,宜接築雲梯關外長堤,束水攻沙,未及舉。 至是兩江總督鐵保疏申前議,並請培高堰土坡,修補智、禮二壩,以備湖漲;復毛城鋪石堤、王營減壩,以節宣黃水:端贊其議。 命協辦大學士長麟、戴衢亨察視,惟輟毛城鋪壩工,改建徐州十八里屯雙閘,餘依原議行。 夏,湖水漲,端啟智、信二壩,不敷宣洩,壞磚工百餘丈,褫翎頂,降三級留任。 尋堵合,復之。 時黃水由馬港口分流,經灌河口歸海,命尚書吳璥、侍郎托津會勘,以荷花塘壩工垂成復蟄,降端為副總河。 十五年,復授河道總督,裁副總河。 端始終主複舊海口堵馬港,命尚書馬慧裕會同督治。 兩江總督松筠劾端於河流逢灣取直,以致停淤,上不直其奏,端疏辨,詔松筠無預河務,責端與慧裕速施工,勿遊移。 尋以洪湖風汛,壞高堰、山盱兩工甚钜,革職留任。 松筠復密陳端祗知工程,不曉機宜,糜帑千萬,迄無成功,且恐有浮冒之弊。 詔斥端不勝河督之任,革職留工,專任堵築義壩。 十六年,命以通判用,覆命治李家樓引河。 十七年,工甫竣,病卒。 端治南河七年,熟諳工作。 葦柳積堤,一過測其多少。 與夫役同勞苦,廉不妄取。 河工積弊,端知之,憚於輕發,欲入覲面陳而終不得,以至於敗。 繼之者為陳鳳翔,河事遂益敝。 陳鳳翔,字竹香,江西崇仁人。 謄錄,議敘授縣丞,發直隷河工,累遷永定河道。 嘉慶六年,畿輔大水,河決者四,鳳翔從侍郎那彥寶塞決,為仁宗所知。 踰年,丁父憂,賜金治喪。 後復授永定河道。 十四年,擢河東河道總督,踰年,調南河。 時南河敝壞已久,河湖受病日深,詔以蓄清敵黃為急務,其要在修復高堰之堤,責鳳翔剋期程工,尤以借黃濟運為戒。 十六年,疏陳急治河口及運河各工,高堰二堤亦次第興辦。 尋偕兩江總督勒保奏報堵合禦黃、箝口兩壩,疏末微言:「海口北岸無人煙之地,面面皆水,俟秋間水落,相機辦理。 」上以上年堵築馬港,兩岸皆新堤,北岸地勢尤高,明是新決諱飾,責令據實奏聞。 適王營減壩土堤又決,詔切責,革職留任。 尋奏:「王營減壩旁註,由海口逼緊,水無他路,致有漫溢。 請俟水落,修築減壩海口,但保南岸,勿築北岸,以免水逼。 」援引高宗諭旨雲梯關外勿與水爭地,詔以「從前瀕海沙灘無居民,今則馬港口外現有村落,非昔可比。 且水勢散漫,河緩沙停,弊不勝言。 又鳳翔等所繪海口圖無村落地名,與十三年吳璥所呈圖說不同,河形曲直亦異。 」斥鳳翔意存朦混,恃才妄作:「前稱雲梯關外溜勢暢達,未挑處刷深至十餘丈,可見海口非高仰;鳳翔既未身歷其境,今因北岸漫溢,束手無策,反言從前挑築皆屬非計,以相抵塞。 」特簡百齡為兩江總督,與鳳翔同勘海口。 鳳翔謂海口不能暢,下壅故上潰,諉為淮海道黎世序所言;而世序實謂下壅在倪家灘新堤上下,非在海口。 及百齡至,親勘海口深通,惟中段涸成平陸,乃去歲挑河積土河灘,春水漫刷,仍歸河內。 又攔潮壩放水時,壩根起除未淨,阻水停淤,世序屢請籌辦,鳳翔視為緩圖,詔斥因循貽誤。 會上遊綿拐山、李家樓兩處漫口,革職留任。 十七年春,禮壩又決,百齡劾:「鳳翔急開遲閉,壩下衝動,不早親勘堵築,用帑二十七萬兩有奇;而壩工未竣,清水大泄,下河成災。 」嚴詔斥鳳翔貽誤,革職,罰賠銀十萬兩,荷校兩月,遣戍烏魯木齊。 尋鳳翔訴辨,命大學士松筠、府尹初彭齡按訊,得百齡與鳳翔同時批准開壩狀;鳳翔又訐百齡信任鹽巡道硃爾賡額督辦葦蕩柴料,捏報邀功:譴百齡等,鳳翔免枷,仍赴戍,未行,病歿。 黎世序,初名承惠,字湛溪,河南羅山人。 嘉慶元年進士,授江西星子知縣,調南昌。 擢江蘇鎮江知府。 十六年,遷淮海道。 與河督陳鳳翔爭堵倪家灘漫口,由是知名。 十七年,調淮陽道。 尋鳳翔黜,詔加世序三品頂戴,署南河河道總督,俟三年後果稱職,始實授。 疏言:「自上年大濬,千里長河,王營減壩及李家樓漫口堵合,雲梯關外水深二三丈至四五丈,為近年所未有。 而清江浦至雲梯關一帶,較之河底深通時尚高八九尺。 此非人力所能猝辦,計惟竭力收蓄湖水,以期暢出。 敵黃蓄清之法,在堰、盱二堤,有旨緩辦;今年禮壩跌損,宣洩路少,二是尤應急築,以資捍衛。 」允之。 十八年,以仁、義、禮三壩基壞,請於蔣家壩附近山岡移建三壩,挑引河三道,詔令詳議,並飭填實舊壩。 尋如議行。 因全漕渡黃較早,議敘。 疏請加高徐州護城石工,添築越堤,於清江浦汰黃堤外加重堤,又於駱馬湖尾閭五壩迤下添碎石滾壩,並允之。 先是百齡擬於清江浦石馬頭築圈堤,其灣處對王營,上起禦黃壩,下屬貼心壩,河寬千餘丈,至此陡束為二百丈,論者以為不便,得不行;世序卒成之。 是年秋,睢南薛家樓、桃北丁家莊漫水壞堤,世序躍入河者再。 會上遊河南睢州決口奪溜,河水陡落,睢、桃兩工得補築無事,詔以世序不能先事預防,降一級留任。 睢州決口久未合,黃水全入洪湖。 世序力籌宣洩,濬順清河於清口淤窄處,自束清壩起至禦黃壩止,挑引河三,束清、箝口各壩一律闢展,智、仁兩壩及蔣壩以南,新挑仁、義兩壩引河,併為分減之路。 至十九年霜降,安瀾,詔嘉世序修防得宜,加二品頂戴。 二十年,疏言:「徐州十八里屯舊有東西兩閘,金門寬三丈五尺,不足減水。 其西南虎山腰兩山對峙,凹處寬二十餘丈,山根石腳相連,可作天然滾壩。 北面臨河,即十八里屯,山岡淤於土中,剝平山頂,改作臨河滾壩。 以虎山腰為重門擎托,可期穩固。 」允之。 夏,洪湖盛漲,拆展束清,禦黃兩壩,啟山盱引河滾壩,清水暢出,會黃東注,刷河益深,特詔嘉獎,賜花翎。 世序治河,力舉束水對壩,課種柳株,驗土埽,稽垛牛,減漕規例價。 行之既久,灘柳茂密,土料如林,工修河暢。 南河歲修三百萬兩為率,每年必節省二三十萬。 碎石坦坡,自靳輔始用之於高堰,後蘭第錫、吳璥、徐端偶一用之;世序始用之於通工,謗言四起,世序力持,卒獲其效。 二十一年,京察,議敘。 二十二年,因禦黃壩刷深不能施工,束清壩掣溜太急,亦難穩立,請於舊二壩水淺處添築重壩,又於束清壩外添建一壩,以為重門鉗束,於是比歲安瀾,奏減料價一成。 道光元年,入覲,宣宗嘉其勞勩,加太子少保,開復一切處分,賜詩以寵之。 二年,京察,復予議敘。 四年,卒於官,優詔褒恤,加尚書銜,贈太子太保,謚襄勤,入祀賢良祠。 江南請祀名宦建專祠,帝追念前勞,禦製詩一章,命勒石於墓。 賜其子學淳,主事;學淵,舉人;學澄,副榜貢生。 第1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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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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