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 倘蕩平尚無期日,而國帑日見銷磨,萬一支絀偶形,司農告匱。 言念及此,可為寒心,此尤宜急加之意者也。 何以言言路似通而未通也?九卿台諫之臣,類皆毛舉細故,不切政要。 否則發人之陰私,快己之恩怨。 十件之中,幸有一二可行者,發部議矣,而部臣與建言諸臣,又各存意見,無不議駁,並無不通駁,則又豈國家詢及芻蕘、詢及瞽史之初意乎?然或因其所言瑣碎,或輕重失倫,或虛實不審,而一概留中,則又不可。 其法莫如隨閲隨發,面諭廷臣,或特頒諭旨,皆隨其事之可行不可行,明白曉示之。 即或彈劾不避權貴,在諸臣一心為國,本不必避嫌怨。 以近事論,錢灃、初彭齡皆常彈及大僚矣,未聞大僚敢與之為仇也。 若其不知國體,不識政要,冒昧立言,或攻發人之陰私,則亦不妨使眾共知之,以著其非而懲其後。 蓋諸臣既敢挾私而不為國,更可無煩君上之回護矣。 何以言吏治欲肅而未肅也?未欲吏治之肅,則督、撫、籓、臬其標準矣。 十餘年來,督、撫、籓、臬之貪欺害政,比比皆是。 幸而皇上親政以來,李奉翰已自斃,鄭元鸘已被糾,富綱已遭憂,江蘭已內改。 此外,官大省、據方面者如故也,出巡則有站規、有門包,常時則有節禮、生日禮,按年則又有幫費。 陞遷調補之私相餽謝者,尚未在此數也。 以上諸項,無不取之於州縣,州縣則無不取之於民。 錢糧漕米,前數年尚不過加倍,近則加倍不止。 督、撫、籓、臬以及所屬之道、府,無不明知故縱,否則門包、站規、節禮、生日禮、幫費無所出也。 州縣明言於人曰:‘我之所以加倍加數倍者,實層層衙門用度,日甚一日,年甚一年。 ’究之州縣,亦恃督、撫、籓、臬、道、府之威勢以取於民,上司得其半,州縣之入己者亦半。 初行尚有畏忌,至一年二年,則成為舊例,牢不可破矣。 訴之督、撫、籓、臬、道、府,皆不問也。 千萬人中,或有不甘冤抑,赴京控告者,不過發督撫審究而已,派欽差就訊而已。 試思百姓告官之案,千百中有一二得直者乎?即欽差上司稍有良心者,不過設為調停之法,使兩無所大損而已。 若欽差一出,則又必派及通省,派及百姓,必使之滿載而歸而心始安,而可以無後患。 是以州縣亦熟知百姓之技倆不過如此,百姓亦習知上控必不能自直,是以往往至於激變。 湖北之當陽,四川之達州,其明效大驗也。 亮吉以為今日皇上當法憲皇帝之嚴明,使吏治肅而民樂生;然後法仁皇帝之寬仁,以轉移風俗,則文武一張一弛之道也。 ” 書達成親王,以上聞,上怒其語戇,落職下廷臣會鞫,面諭勿加刑,亮吉感泣引罪,擬大闢,免死遣戍伊犁。 明年,京師旱,上禱雨未應,命清獄囚,釋久戍。 未及期,詔曰:「罪亮吉後,言事者日少。 即有,亦論官吏常事,於君德民隱休戚相關之實,絶無言者。 豈非因亮吉獲罪,箝口不復敢言?朕不聞過,下情復壅,為害甚钜。 亮吉所論,實足啟沃朕心,故銘諸座右,時常觀覽,勤政遠佞,警省朕躬。 今特宣示亮吉原書,使內外諸臣,知朕非拒諫飾非之主,實為可與言之君。 諸臣遇可與言之君而不與言,負朕求治苦心。 」即傳諭伊犁將軍,釋亮吉回籍。 詔下而雨,禦製詩紀事,注謂:「本日親書諭旨,夜子時甘霖大沛。 天鑒捷於呼吸,益可感畏。 」亮吉至戍甫百日而赦還,自號更生居士。 後十年,卒於家。 所著書多行世。 管世銘,字緘若,與亮吉同裡。 乾隆四十三年進士,授戶部主事。 累遷郎中,充軍機章京。 深通律令,凡讞牘多世銘主奏。 屢從大臣赴浙江、湖北、吉林、山東按事,大學士阿桂尤善之,倚如左右手。 時和珅用事,世銘憂憤,與同官論前代輔臣賢否,語譏切無所避。 會遷禦史,則大喜,夜起傍徨,草疏將劾之,詔仍留軍機處。 故事,禦史留直者,儀注仍視郎官,不得專達封事。 世銘自言愧負此官,阿桂慰之曰:「報稱有日,何必急以言自見。 」蓋留直阿桂所請,隱全之,使有待。 嘉慶三年,卒。 穀際岐,字西阿,雲南趙州人。 乾隆四十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與校四庫全書。 充會試同考官,所拔多知名士。 乞養歸,主講五華書院,教士有法。 連丁父母憂,服闋,起原官。 嘉慶三年,遷禦史。 時教匪擾數省,師久無功,際岐遍訪人士來京者,具得其狀。 四年春,上疏,略曰:「竊見三年以來,先帝頒師征討邪教,川、陝責之總督宜綿,巡撫惠齡、秦承恩;楚北責之總督畢沅、巡撫汪新。 諸臣釀釁於先,藏身於後,止以重兵自衛,裨弁奮勇者,無調度接應,由是兵無鬥志。 川、楚傳言雲:‘賊來不見官兵面,賊去官兵才出現。 ’又雲:‘賊去兵無影,兵來賊沒蹤。 可憐兵與賊,何日得相逢?’前年總督勒保至川,大張告示,痛責前任之失,是其明證。 畢沅、汪新相繼殂逝,景安繼為總督。 今宜綿、惠齡、秦承恩縱慢於左,景安怯玩於右,勒保縱能實力剿捕,陝、楚賊多,起滅無時,則勒保終將掣肘。 欽惟先帝昔征緬甸,見楊應琚挑撥掩覆之罪,立予拿問。 今宜綿等曠玩三年之久,幸荷寬典,而轉益懷安,任賊越入河南盧氏、魯山等縣。 景安雖無吞餉聲名,而罔昧自甘,近亦有賊焚掠襄、光各境,均為法所不容。 況今軍營副封私劄,商同軍機大臣改壓軍報。 供據已破,雖由內臣聲勢,而彼等掩覆僨事,情更顯然。 請旨懲究,另選能臣,與勒保會同各清本境,則軍令風行,賊必授首。 比年發餉至數千萬,軍中子女玉帛奇寶錯陳,而兵食反致有虧。 載臓而歸,風盈道路,嘲之者有‘與其請餉,不如書會票’之語。 先帝嚴究軍需局,察出四川漢州知州與德楞泰互爭報銷,及湖北道員胡齊侖侵餉數十萬,一則追賠,一則拿究。 他屬類此者必多,尤宜急易新手清釐。 則侵盜之跡,必能破露,不但兵餉與善後事宜均得充裕,銷算亦不敢牽混矣。 」 間又上疏曰:「教匪滋擾,始於湖北宜都聶傑人,實自武昌府同知常丹葵苛虐逼迫而起。 當教匪齊麟等正法於襄陽,匪徒各皆斂戢。 常丹葵素以虐民喜事為能,乾隆六十年,委查宜都縣境,哧詐富家無算,赤貧者按名取結,納錢釋放。 少得供據,立與慘刑,至以鐵釘釘人壁上,或鐵鎚排擊多人。 情介疑似,則解省城,每船載一二百人,饑寒就斃,浮屍於江。 歿獄中者,亦無棺殮。 聶傑人號首富,屢索不厭,村黨結連拒捕。 宜昌鎮總兵突入遇害,由是宜都、枝江兩縣同變。 襄陽之齊王氏、姚之富,長陽之覃加耀、張正謨等,聞風並起,遂延及河南、陝西。 此臣所聞官逼民反之最先最甚者也。 臣思教匪之在今日,自應盡黨梟磔。 而其始猶是百數十年安居樂業人民,何求何憾,甘心棄身家、捐性命,鋌而走險耶?臣聞賊當流竄時,猶哭念皇帝天恩,殊無一言怨及朝廷。 向使地方官仰體皇仁,察教於平日,撫弭於臨時,何至如此?臣為此奏,固為官吏指事聲罪,亦欲使萬禩子孫知我朝無叛民,而後見恩德入人,天道人心,協應長久,昭昭不爽也。 常丹葵逞虐一時,上廑聖仁,下殃良善,罪豈容誅?應請飭經略勒保嚴察奏辦。 又現奉恩旨,凡受撫來歸者,令勒保傳喚同知劉清,同川省素有清名之州縣,妥議安插。 楚地曾經滋擾者,亦應安集。 臣聞被擾州縣,逃散各戶之田廬婦女,多歸官吏壓賣分肥。 是始不顧其反,終不原其歸。 不知民何負於官,而效尤靦忍至於此極?若得懲一儆眾,自可群知洗濯。 宣奉德意,所關於國家苞桑之計匪細也。 」兩疏上,仁宗並嘉納施行。 尋遷給事中,稽察南新倉,巡視中城。 雲南鹽法,官運官銷,日久因緣為奸,按口比銷,民不堪命;又威遠調取民夫,按名折銀,折後又徵實夫,迤西道屬數十州縣,同時閧變,解散後不以實聞,官吏骫法如故。 際岐上疏痛陳其害,下雲南督撫察治。 總督富綱請改鹽法以便民,巡撫江蘭方內召,欲沮其事,際岐復疏爭。 初彭齡繼為巡撫,際岐門下士也,熟聞其事,始疏請鹽由灶煎灶賣,民運民銷,一祛積弊,民大便。 語詳鹽法志。 第52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清史稿 中》
第52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