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監鄂羅哩者,自乾隆中充近侍,年七十餘,嘗至朝廊與廣興坐語,以長者自居。 廣興艴然曰:「汝輩閹人,當敬謹侍立,安得與大臣論世誼乎?」鄂羅哩恨次骨,思以中之。 十三年冬,內庫給宮中段不如數,且窳敗,鄂羅哩言由廣興剋減,上即命傳諭,出而漫言之,廣興不知為上旨,坐而與辯。 鄂羅哩入奏其坐聽諭旨,上怒,一日,面詰廣興,廣興言總管太監孫進忠與庫官勾通,欲交外省織造,藉遂需索規費之計。 上以其不能指實庫官何人,挾詐面欺,下廷臣議罪,尋寬之。 罷職家居,於是與廣興不協者,蜂起媒孽其短。 上密諭山東、河南兩省巡撫察奏,遂交章劾其奉使時任意作威,苛求供頓,收納餽遺諸罪狀,下獄議絞。 上親廷訊,尚欲緩其獄,廣興未省上意,抗辯無引罪語,而臓私有實據,上益怒,遂置之法,籍其家,子藴秀戍吉林,並罪兩省官吏及山東言官各有差。 廣興伉爽無城府,疾惡嚴,喜詆人陰私。 既得志,驕奢日甚,縱情聲色,不能約束奴僕,終及於禍。 初彭齡,字頤園,山東萊陽人。 乾隆三十六年,巡幸山東,召試,賜舉人。 四十五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五十四年,遷江南道禦史。 劾協辦大學士彭元瑞徇私為婿侄營事,元瑞被黜;又江西巡撫陳淮以貪著,劾罷之,風采振一時。 累遷兵部侍郎。 嘉慶四年,出為雲南巡撫。 時總督富綱請罷官鹽,改歸民運民銷,詔下彭齡議。 疏上,略曰:「滇鹽向例官督灶煎,分井定額,按月完納省倉。 行銷之法,按州縣戶口多寡定額,地方官備價運銷交課。 其始灶戶所領官給薪本敷裕,交足額鹽之外,尚有餘鹽;官售額鹽,扣還腳價之外,尚有餘課。 行之日久,不肖州縣勾通井官,私買額外餘鹽,行銷肥己。 灶戶利於賣私,益滋偷漏。 前巡撫劉秉恬遂令州縣額銷十萬斤者加銷一二萬,以資辦公。 灶戶薪本不敷,無力加煎,扌毚和灰土,州縣滯銷,因有派累之事。 乾隆五十六年,鹽道蔣繼勛以官銀盡買安寧等井私煎之鹽,並發州縣銷售,欲以彌縫虧空。 額鹽積壓愈多,於是州縣又有計口授鹽、短秤加課之弊。 煙戶無論男女老幼,皆應交課,窮困已極。 迤西一帶,遂至聚眾抗官,斃差焚屋。 前年威遠倮夷滋擾,即有此等奸民。 祿豐一案,亦由鹽務起釁,江蘭並匿情不奏。 富綱到滇,實見有不得不改章以甦民困者。 竊思滇鹽官運官銷,積弊難返,應如督臣所奏,改為就井收課,聽民自便。 」於是損益原奏,令灶戶自煎自賣,商販領照,聽其所之,試行二三年,再定各井歲額,下部議行。 又籌置堡田,免徭役加派,滇民感之。 劾前撫江蘭匿抱母、恩耕二井水災不奏,蘭因黜罷。 六年,自陳親老,乞改京職,允之。 以貴州巡撫伊桑阿代。 途次劾伊桑阿驕奢乖戾,苛派屬員,剿石峴苗飾詞冒功。 遣使勘實,置伊桑阿於法。 回京,授刑部侍郎。 七年,偕副都統富尼善往貴州按事,劾巡撫常明鉛廠之弊,褫職治罪,即代署巡撫。 尋調署雲南巡撫,劾布政使陳孝升、迤西道薩榮安以維西軍務冒帑,治如律。 八年,偕侍郎額勒布清查陝西軍需,自巡撫秦承恩以下,黜罰有差。 調工部侍郎,又調戶部。 九年,誤聽湖北巡撫高杞言,劾湖廣總督吳熊光受賄,不得實,後復以獨對時密諭私告杞,事覺,下廷臣議罪,以大闢上。 仁宗知彭齡無他,不欲因言事加重譴,詔斥諸臣所擬過當,有意杜言事者之口;又念彭齡親老,免遠謫,罷職家居。 踰年,起授右庶子,驟遷內閣學士。 十一年,偕侍郎英和往陝西讞獄,途經山西,命察議河東鹽務。 尋授安徽巡撫。 壽州武舉張大有因妒奸毒斃族侄張倫及僱工人,總督鐵保徇蘇州知府周鍔以自中蛇毒定讞,彭齡推鞫得實,詔嘉之,特予議敘,鐵保等降黜有差。 父憂歸。 十四年,奪情授貴州巡撫,固辭不起。 服闋,署山西巡撫,遂實授。 劾前巡撫成齡需索供應,又劾布政使劉清、署按察使張曾獻及府州縣多人,尋調陝西。 河東道劉大觀揭劾初彭齡任性乖張,命回山西聽勘,以怒斥前撫金應琦及瞻徇知府硃錫庚,部議革職,詔寬之,降補鴻臚寺卿。 遷順天府尹。 十六年,偕尚書托津清查南河工帑,劾罷營四十八員,復偕尚書崇祿往福建讞獄。 遷工部侍郎,署浙江巡撫。 尋命往兩湖按訊湖北按察使周季堂及湖南學政徐松,季堂無貪跡,惟袒庇屬員,褫職,免治罪;松需索陋規,出題割裂聖經,褫職遣戍。 十七年,調戶部侍郎。 時兩江總督百齡劾南河總督陳鳳翔誤啟智、禮兩壩,鳳翔已被譴,自訴辯,又訐百齡信任鹽巡道硃爾賡額督辦葦蕩失當,命彭齡、松筠往按。 百齡於啟壩時實同畫諾,遂請薄懲百齡,而硃爾賡額被重譴,語詳百齡等傳。 署南河總督,尋調倉場侍郎。 十九年,命往廣西按訊巡撫成林,以恣意聲色,用度侈靡,褫成林職,籍其家。 擢兵部尚書,特命署江蘇巡撫,清查虧空,疏言:「虧空應立時懲辦,而各省督撫往往密奏,僅使分限完繳。 始則屬官玩法,任意侵欺;繼則上司市恩,設法掩蓋。 是以清查為續虧出路,密奏為緩辦良圖,請飭禁。 」帝韙之。 劾江寧布政使陳桂生、江蘇布政使常格催徵不力,並褫職。 尋巡撫張師誠回任,仍命彭齡會同清查。 彭齡與百齡、師誠意不合,各擬章程,上詔斥其不能和衷。 既而疏劾百齡、師誠受關道鹽員饋銀,又劾陳桂生弊混,命大學士托津、尚書景安往按,至則百齡、師誠嗾屬員多方沮格,所劾並不得實。 上以彭齡性褊急,嫉惡過嚴,斥其輕躁,降內閣學士,召回京。 茅豫者,以部員隨赴廣西,因留江蘇佐理,改知府。 至是彭齡疏陳豫兩耳重聽,代為乞假。 詔斥越職專擅,再降,以翰林院侍讀、侍講候補。 百齡復劾彭齡沉湎於酒,事一委茅豫,文致陳桂生之罪,私拆批摺,挾怨誣參;且豫實非耳聾,亦徇欺。 上怒,褫彭齡職,停其母九旬恩賚,令閉門思過。 二十一年,起為工部主事。 丁母憂,未歸,請改注籍順天,服闋,以員外郎用。 道光元年,授禮部侍郎,尋擢兵部尚書。 三年,萬壽節,與十五老臣宴,繪圖於萬壽山玉瀾堂,禦製詩稱其耿介,優賚珍物。 四年,以年老休致,食半俸。 五年,卒,詔優恤。 論曰:甚矣直臣之不易為也!赤心為國,犯顏批鱗,而人主諒之。 苟有排異己市盛名之心,借徑梯榮,眾矢集焉;況身罹負乘,或加之貪婪乎?魁倫、廣興之所以不得其死也。 初彭齡雖亦褊躁,然實政清操,蹶而復起,克保令名,宜哉! 列傳一百四十三 洪亮吉 管世銘 穀際岐 李仲昭 石承藻 洪亮吉,字稚存,江蘇陽湖人。 少孤貧,力學,孝事寡母。 初佐安徽學政硃筠校文,繼入陝西巡撫畢沅幕,為校刊古書。 詞章考據,著於一時,尤精揅輿地。 乾隆五十五年,成一甲第二名進士,授翰林院編修,年已四十有五。 長身火色,性豪邁,喜論當世事。 未散館,分校順天鄉試。 督貴州學政,以古學教士,地僻無書籍,購經、史、通典、文選置各府書院,黔士始治經史。 為詩古文有法。 任滿還京,入直上書房,授皇曾孫奕純讀。 嘉慶三年,大考翰詹,試征邪教疏,亮吉力陳內外弊政數千言,為時所忌。 以弟喪陳情歸。 第52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清史稿 中》
第52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