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軍事竣,以贊畫功賜桂芳子炳奎七品小京官。 尋命往廣西按事,授漕運總督。 未至廣西,於武昌途次病疫,卒。 上以桂芳明慎直爽,方鄉用,至是優詔褒恤,歎為「良才難得」,贈太子少保,加尚書銜;復以曾授三阿哥讀書,喪至京師,命三阿哥往奠,禦製詩悼之,謚文敏。 著有經進、敬儀堂詩存,才華豐贍,為時所稱。 論曰:承平既久,八旗人士起甲科、列侍從者,亦多以文字被恩眷。 達椿忤權相,晚乃見用,其守正有足稱。 鐵保、和瑛並器識淵雅,述作斐然。 桂芳通達政體,建言諤諤,最為一時俊才,年命不永,未竟其用,惜哉! 列傳一百四十一 萬承風 周系英 錢樾 秦瀛 李宗瀚 韓鼎晉 硃方增 萬承風,字和圃,江西義寧人。 乾隆四十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 直上書房,侍宣宗讀。 六十年,典試雲南。 時仁宗在潛邸,賜詩寵行。 累遷翰林院侍讀。 嘉慶三年,大考,降檢討。 四年,督廣東學政。 瓊州海寇猝發,承風以聞,命總督吉慶按治,總兵西密揚阿等以恇怯置吏議。 累遷侍講學士,任滿還京,直上書房,擢詹事。 督山東學政,整厲士習,扶持善類。 洊擢禮部侍郎,命還京。 十二年,督學江蘇。 以清江浦、荷花塘河工取勢太直,屢築屢圮,奏請複舊,詔如議行。 調兵部。 十四年,上五旬萬壽,陳請解任還京祝嘏,詔嚴斥,左遷內閣學士。 調安徽學政。 定遠士子與鳳陽胥役有隙,至試期輒修怨,當事者庇胥役,士益憤,承風疏請下巡撫嚴治胥役,置諸法。 擢兵部侍郎,還京,仍直上書房,充經筵講官。 十七年,引疾歸,尋卒,入祀鄉賢祠。 宣宗即位,追念舊學,贈禮部尚書銜,謚文恪。 道光十二年,晉贈太傅,子方楙等加恩有差。 周系英,字孟才,湖南湘潭人。 乾隆五十八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累遷侍講。 嘉慶十年,督四川學政。 十四年,入直南書房,擢太常寺卿。 尋改直上書房,授三阿哥讀。 上諭:「不但授讀講習詩文,當教阿哥為人居心以忠厚為本。 」系英請加授資治通鑒,以知古今治亂興衰之故,悉民間疾苦,上韙之。 轉光祿寺卿,督山西學政。 任滿回京,仍直上書房。 十九年,擢兵部右侍郎,母憂去,服闋,補吏部侍郎。 二十四年,湘潭民與江西客民閧,相殺傷,巡撫吳邦慶亦籍江西,陳奏偏袒。 系英詢賫奏人,得事始末,於召對時面陳,乃調邦慶福建,詔以獄事畀總督察治。 系英素以樸直被眷遇,邦慶初與善,約地方事有見聞必告,至是手書言其曲直;系英子汝楨亦致書在籍給事中石承藻詢獄事:書併為邦慶得,先後以兩書上聞。 上怒系英庇鄉人,部議革職,猶命以編修用。 繼以汝楨致書事,褫職回籍。 道光初,以四品京堂召用,歷翰林院侍讀學士、內閣學士。 二年,遷工部侍郎,督江西學政,尋調江蘇,許密摺言地方利病,人才臧否。 會瀕江大水,學政駐江陰,系英目擊災狀,貽書督撫,留官吏素得民者治賑務,假庫帑三萬兩購米平糶,民感之。 四年,調戶部左侍郎,卒於任。 錢樾,字黼棠,浙江嘉善人。 乾隆三十七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典陝西鄉試,督四川學政。 直上書房。 兩典江西鄉試,督廣西學政,累擢少詹事。 嘉慶四年,還京,仍入直。 驟遷內閣學士、禮部侍郎,督江蘇學政。 時吳縣令甄輔廷治諸生糾控罪過當,學政平恕曲徇所請,斥革生員二十五人。 上聞之,解平恕任,以樾代,至則先復諸生名,僅坐首事者三人,士民稱慶。 方其赴任,途中見行船有大書「內廷南府」者,因上疏劾奸吏詭託,上累聖明,詔飭關津禁絶,嚴罪所司。 時南河邵壩決口,瓜、儀私梟充斥,為閭閻害,命樾密訪以聞。 疏陳:「黃河自豫東界至桃、宿以上,水緩沙停,致河高堤淺,所在防潰。 請於霜降後鳩工疏正河,並增築堤防,先務所急。 又以私梟為患,皆由官鹽價貴,民利食私,若稍平鹽價,則私梟自絶。 」疏入,俱報可。 尋調吏部,任滿回京,調戶部,兼管錢法堂事務。 奏請申禁改漕折色,以清弊端。 復調吏部,九年,坐失察書吏舞弊,以告病治中趙曰濂虛選運同,降內閣學士,樾上疏置辯,議革職,加恩賜編修。 十年,擢鴻臚寺少卿,督山東學政。 累遷大理寺少卿、內閣學士。 母憂歸,服闋,引疾不出。 二十年,卒。 秦瀛,字淩滄,江蘇無錫人,諭德松齡玄孫也。 乾隆四十一年,以舉人召試山東行在,授內閣中書,充軍機章京,洊遷郎中。 五十八年,出為浙江溫處道,有惠政。 嘉慶五年,擢按察使。 寧、紹、台三府水災,有司匿不報,瀛力言於巡撫,乃得賑。 調湖南,衡州歲歉,有司匿不報,方議派濟陝西兵米,瀛復力言於巡撫,留米平糶。 七年,以病歸。 逾兩年,起授廣東按察使,督郡縣治盜,擒著盜梁修平、吳叚喜置諸法。 撫瓊州黎匪,嚴禁賭博白鴿票。 十年,遷浙江布政使,入覲,乞內用,授光祿寺卿,轉太常寺卿。 疏陳廣東治盜事宜,略曰:「海盜始在高、廉,近則闌入廣州。 大股如鄭一、烏石二、總兵寶、硃濆等,聲勢甚張。 內地順德、香山、新會三縣,連有肆劫,以馬觀、李英芳為之魁,與海盜勾結,捕急則遁入海中。 統將出海,藉詞遷延,不能儘力。 黜提督孫全謀,而魏大斌即為之續。 臣愚以為剿捕之法:一曰討軍實。 水師廢弛,則帑餉虛糜。 洋商、鹽商捐輸寬裕,經手之員尚有侵漁,遣委之將仍復驕惰,非立法痛懲,徒資耗費。 一曰樹聲威。 盜善偵探,非先聲讋人,盜已輕我。 兵行之日,督撫宜舉觴歡飲;有功而歸,開轅行賞,不用命者,殺無赦。 一曰戒虛飾。 擒盜豈能皆真,一念邀功,讞多失實,偶有平反,不復深咎。 嗣後總期弋獲真盜,毋縱毋枉。 至守禦之法,尤宜急講。 砲台防守口岸,口岸多而汛兵少,盜船乘間直入;巡船復少,不能禦盜,且為盜資。 保甲僅屬虛名,縱役訛索,反成厲政。 欲行保甲團練,先須百姓服從。 臣以為嚴防守必先澄清吏治,澄吏治必先固民心。 一曰清獄訟。 粵民好訟,大小案件,諭旨嚴飭,尚多沉擱。 殆由案之初起,遲延不辦,土棍訟師,從而把持,遂至供情屢易,莫可窮究。 惟有督飭州縣,有一案即清一案,務洗慵惰偏私之習。 一曰抑冗濫。 六計尚廉,近海州縣有緝捕解犯之責,尤宜撙節,庶不虧倉庫而累閭閻。 一令到任,幕友長隨,多人坐食,勢不能復為廉吏。 雜職武弁,惟利是圖,稍授以權,即挾制文吏。 雜職差委過多,亦滋擾累。 一日懲蠹役。 胥役熟習地方情形,串同官親家屬,肆為民害。 廣東胥役,每有暗通盜匪,收受陋規,此尤不可不嚴行懲創也。 三者既舉而吏治澄,吏治澄而民心固,於以舉行保甲團練,無不可使之民,即無不可行之法矣。 」疏上,詔下疆吏採行。 遷順天府尹。 十二年,擢刑部侍郎。 以宗室敏學獄會擬輕縱,議褫職,詔原之,左遷光祿寺卿。 歷左副都禦史、倉場侍郎。 詔整頓倉場,慮瀛齒衰,以二品頂戴調左副都禦史。 尋授兵部侍郎,復調刑部。 瀛治獄平慎,在浙辨定海難民十二人非盜。 及海盜誣攀族人,已入告,卒更正省釋。 在部治運丁盜米,訐者謂以藥置米中立溢,試之不驗,仁宗親試明其枉,尤為時稱。 十五年,以病解任。 道光元年,卒。 瀛工文章,與姚鼐相推重,體亦相近雲。 李宗瀚,字春湖,江西臨川人。 乾隆五十八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嘉慶三年,大考二等,擢左贊善。 累遷侍講學士,充日講起居注官。 五年,典福建鄉試,母憂歸,服闋,補原官,轉侍讀學士。 九年,督湖南學政,歷太仆寺卿、宗人府丞、左副都禦史。 二十年,丁本生母憂,服闋,在籍奏請終生祖母養,允之。 道光三年,遭祖母喪。 先是禮臣建議,為父後者為生祖母終三年喪,宗瀚幸奉功令,既而部議仍改期服,宗瀚本生父秉禮已老,而有子四人,以出繼不得終養。 五年,入都,召見,詢家世官資甚悉。 宗瀚具陳終養始末,宣宗為之嗟嘆,遂補原官。 八年,擢工部侍郎,典浙江鄉試,留學政。 十一年,丁本生父憂,哀毀,扶病奔喪,卒於衢州,以衰服殮,年六十三。 宗瀚孝謹恬退,中歲以養親居林下十年,書法尤為世重。 第52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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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第52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