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河溢魏家莊,水大至。 薩載奏:「全河奔注,歸入洪澤湖。 清口展寬至八十丈,山盱五壩已開智、義二壩;而高堰諸地水勢未消,盈堤推岸。 未開三壩及車邏、昭關二壩,或堅守,或酌開,俟察勘後續奏。 」上命堅守。 尋續奏洪澤湖浪湧山盱五壩,所存仁、禮二壩,掣通過水,續開車邏、昭關二壩。 上以各閘壩俱開,下河民田被淹,令察災狀速奏。 八月魏家莊工竟。 山東巡撫國泰奏運河積淤,水不能暢行,議於劉老澗壩旁開水口分泄,上命薩載往勘。 薩載奏:「運河泄水宣暢,已開駝車頭竹簍壩泄水入駱馬湖,劉老澗九孔石閘亦過水。 若議別開水口,不便使無水之區再受水患。 」上韙其言。 又奏:「微山湖東南兩面水色澄清,沂河及駱馬湖水不使涓滴入運,為運河騰空去路。 永濟橋孔亦無橫壩攔截,水勢暢消。 」上稱為有條理,命國泰聽其指授,毋持己見。 十二月,兼署安徽巡撫。 四十七年,奏請濬泗州謝家溝,泄睢河及楊甿諸河水入洪澤湖;又承上命濬銅山潘家屯引河。 四月,河南青龍岡漫口既堵復蟄,大溜下注。 上命寬濬潘家屯、劉老澗諸河,泄水歸海。 薩載請開張家莊引河與潘家屯引河分流,使湖泄入黃又多一路。 上諭曰:「籌泄水之路,為今日急務,宜妥為之。 」加太子少保。 江蘇巡撫吳壇議開 金壇漕河,自丹徒穿句容境分水脊達江寧。 薩載奏:「分水脊即茅山之麓,地峻土堅,勢不能開鑿。 請濬七里橋至巷口橋河道,與上、下河道寬深一律。 」又請自鎮江錢家港至江寧龍潭濬闢新河,及修濬金山對渡瓜洲城河,上嘉之。 又奏請濬漣河,展駱馬湖六塘河、鹽河口門,均如議行。 四十八年正月,服闋,實授兩江總督。 河南青龍岡工竟,薩載奏黃河歸故道,入江南境流行迅速,得旨:「欣慰覽之!」上命移建沛縣城。 薩載奏請移舊城西南戚山,並修夏鎮文武官署,豐、沛二縣漕倉。 四十九年,江西巡撫郝碩坐婪賄得罪,責薩載未奏劾,下吏議,奪官,命留任,罰養廉三年。 五十年,漕艘北行,以運中河淺阻,至天津誤期。 上責薩載開運中河不知建閘,水勢一泄無餘;又清口東、西壩不能及早收束預為蓄水,致運道淺阻。 降三品頂帶。 五十一年,足疾,請解任。 遣醫往視,命複原品。 尋卒,贈太子太保,賜祭葬,謚誠恪,祀賢良祠。 子薩騰安,襲騎都尉,官至廣西按察使;薩雲安,官雲南迤西道,坐事戍軍台。 蘭第錫,山西吉州人。 乾隆十五年舉人,授鳳台教諭。 擢順天大興知縣。 三十四年,總督楊廷璋請以第錫升補永定河北岸同知,吏部以大興非沿河州縣,議駁,再請,上特許 之。 再遷永定河道。 四十八年,署河東河道總督。 奏請河堤分界栽柳,並禁近堤取土;又奏儀封六堡、三堡灘面淺狹,水力較悍,請於新堤南築月是為障;皆從之。 四十九年,奏:「河工綢繆防護,全在平時。 堤有深淺,水有變遷,及車馬踐踏,豸雚鼠洞穴,必朝夕在堤,始能目睹親切。 至冬末淩汛,春初桃汛,尤應晝夜巡邏。 應令駐工各員移至堤頂,禁勿私下;如有曠誤,文武得互舉。 令以堤為家,庶不至疏防。 」均如所請行。 五十年,奏:「北岸黃沁等、南岸上南等舊堤,及蘭儀等新堤,各增卑培薄;並加築舊壩,添作挑水。 」上命速行。 五十二年,上以第錫署任三年,勤奮妥協,命實授。 旋兼兵部侍郎。 河溢睢州十三堡,疏請罪,上以其地原無埽工,原之。 工竟,議敘。 五十四年,調江南河道總督。 河溢睢寧周家樓,疏請罪,上以河水異漲,原之。 工竟,議敘。 五十六年,奏勘毛城鋪滾水壩、王平莊新挑引河,上獎第錫察驗各工不草率。 五十七年,請自淮安移駐清江浦,改建衙署,允之。 五十九年,奏豐北汛接築土壩過多,上遊水勢不能暢達,有礙曹、單河流去路,自請下吏議奪官,上命留任。 嘉慶元年,河溢豐北汛,疏請罪,諭俟工竣覈功過。 工竟,賜黃辮荷包,仍以不能先事預防停甄敘。 二年,卒。 三年,第錫以河溢當償帑二十萬餘兩。 上以第錫尚廉潔,慮不能勝,諮山西巡撫伯麟,伯麟奏第錫遺田舍僅值一百四十餘兩。 上獎第錫清慎,諭道、以上及曾任總河各員分別代償。 韓鑅,順天大興人,原籍貴州畢節。 入貲授通判,揀發山東,授上河通判。 累擢江南淮徐道。 乾隆四十六年,授河東河道總督。 奏言:「山東運河,賴汶、泗來源及各湖接濟。 汶河上遊東平戴村等處民堰,對岸沙淤,應鑿灘抽溝,以展河勢。 泗河下遊即為府河,自安居、十里二鬥門入運,河淺堰卑,亦當疏治。 蜀山、馬踏、馬場、南旺諸湖,現當濟運泄水,堰根顯露,正可取土培堤。 」七月,河決祥符焦橋,疏請罪,上原之。 工竟,命優敘。 未幾,河又決儀封曲家樓、青龍岡、大李家莊、孔家莊,凡溢四口。 上令江南河道總督李奉翰赴工會督。 水全出青龍岡,而孔家莊等三口皆塞。 又命大學士阿桂履勘,又令山東巡撫國泰赴工會督。 工垂竟,壩蟄復潰。 大學士嵇璜議引河北流復故道,上以諮阿桂、李奉翰及鑅。 鑅疏言:「青龍岡始漫,勢甚洶湧,是以倒漾北行,分入沙、趙二河,穿運歸海。 未久旋即斷流,仍行南注。 地勢北高南下,若於南岸建堤堵截,欲回狂瀾使之北注,誠如聖諭必不能行。 水性就下,未便輕議更張。 」阿桂等所奏亦略同,乃寢璜議,惟以河水北行既已斷流,責鑅何不即時具奏。 四十七年正月,壩復蟄。 上聞運道河以南深通,河以北多淤墊,命鑅往微山湖北運河 察勘。 二月,赴濟寧,會國泰及巡漕禦史毓奇察勘,請自濟寧在城閘至嶧縣黃林莊,築土堰、柴壩、椿埽、橋樑,設水站,置絞關;鑅並請察勘畢,還青龍岡工次。 上命鑅往來督察,復勘伊家河、荊山橋諸地水勢,請濬銅山潘家屯引河益使寬深,並濬駱馬湖、六塘河及濟寧南北徒駭、馬頰、伊家等河。 時青龍岡壩屢築屢蟄,鑅遵上指迅籌宣洩,使黃水漸消。 復還青龍岡工次,會阿桂等於蘭陽三堡改築大堤,濬渠導水出商丘七堡入正河故道。 鑅旋以父憂去。 四十八年三月,青龍岡工始竟。 四十九年,服闋,授工部侍郎。 部議鑅任河督時應償帑十四萬餘兩,詔免十之七。 五十四年,命會勘通惠、溫榆二河,及朝陽門外護城河。 調戶部。 五十五年,命往江南會同江南河道總督蘭第錫督防汛。 嘉慶三年,調兵部。 四年三月,命守護裕陵。 六年,以年老休致。 九年,卒。 論曰:世業尚矣,於河事尤可徵。 前乎此者,嵇曾筠有子璜,高斌有從子高晉。 若李氏、何氏、吳氏皆繼之而起,宏及子奉翰、煟及子裕城並有名乾隆朝,嗣爵子璥則下逮嘉慶,奉翰子亨特,貪侈隕績,忝祖父矣。 清時以誠篤名,第錫以廉潔著。 青龍岡塞河決,歷兩載工始竟,阿桂主之,薩載、韓鑅佐之。 詳具其始末,見成功之難也。 列傳一百十三 開泰 阿爾泰 桂林 溫福 開泰,烏雅氏,滿洲正黃旗人。 雍正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 九年,遷侍講。 上禦門,開泰未入侍班,黜令乾清門行走。 十三年,復編修。 乾隆元年,遷國子監司業。 八年,遷祭酒。 督江蘇學政。 再遷內閣學士。 三遷兵部侍郎,仍留學政任。 十年,授湖北巡撫。 疏言:「社倉較常平尤近於民,而弊亦易滋。 湖北社倉穀麥五十二萬石有奇,散在諸鄉,恐多虧缺。 應飭道府按部所至,便宜抽驗。 」調江西。 十三年,又調湖南。 疏言:「戶部咨各省常平倉穀,以雍正舊額為準。 湖南溢額穀五十五萬餘石,令糶價儲庫。 臣維雍正舊額七十餘萬石。 湖南夙稱產米,乾隆二年至八年,諸省赴湖南購米,先後計百七十五萬有奇。 中間又撥運福建、江蘇。 若盡糶溢額之穀,遇本省需用或鄰疆告糴,必致倉儲缺額,買補不易。 」疏上,以留心積貯嘉之。 十五年,有壽掄元者,自言南河同知,赴湖南采木,布政使孫灝諭永州府為料理。 尋得其詐偽狀,開泰以聞,但言灝殊為未諳。 上以灝瞻徇,何得但言未諳,知為開泰門生,斥其徇庇,下吏部嚴議,議奪官,命留任。 尋調貴州。 十八年,疏言:「古州募軍屯田,戶上田六畝,中田八畝,下田十畝。 今食指日多,生計艱難,請準屯戶入伍充兵。 」許之。 擢湖廣總督,加太子少傅。 第45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清史稿 中》
第45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