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年,擢閩浙總督。 歲歉,率閉糴居奇。 世隆疏請蠲賦,並發帑二十萬,乞糴江、浙,海運平糶,詔俞之。 先是浙省奏請鼓鑄,官吏射利,請減其分數。 由是私鑄者眾,每錢不及七八分,壅滯不行。 三十八年,上南巡,世隆迎駕,至杭州,民擁輿赴訴。 乃停官爐,發帑收毀私錢,錢得流布。 上聞,為褒美。 鄞縣沿海田,被水衝決一千七十餘畝,請永免額賦。 四十一年,調兩廣總督。 廣東海疆二千餘裡,守汛遼闊,盜賊出沒無常。 世隆疏定營制,增設兵船巡哨,迭擊敗海盜,沉其舟四十五。 疏報擒海陽巨盜蔡玉也等五人。 上遣刑部侍郎常綬往勘,因議世隆平時禁賊不嚴,盜發,朦朧掩飾,坐奪官。 四十六年,起湖廣總督、疏陳防守紅苗,請沿邊安設塘汛,禁內地民與苗往來,並勿與為婚姻。 未幾,召為刑部尚書。 五十年,以山西流匪陳四等潛入湖廣,鳩黨劫掠,世隆前任總督坐失察,奪官。 五十二年,萬壽,複原品。 居三年,卒。 直隷、福建、浙江、兩廣、湖廣皆祀名宦。 傅臘塔,伊爾根覺羅氏,滿洲鑲黃旗人。 自筆帖式授內閣中書,遷侍讀。 康熙十九年,授山東道禦史,有聲台中。 二十五年,出為陝西布政使。 二十六年,擢左副都禦史,遷工部侍郎。 二十七年,偕侍郎多奇往雲南按提督萬正色與總兵王珍互訐事。 讞實,正色、珍俱論罪有差。 調吏部,授兩江總督。 陛辭,上諭曰:「爾當潔己奉公,督兩江無如於成龍者,爾效之可矣!」傅臘塔至官,清弊政,斥貪墨,讞獄尤明慎。 贛縣民訴知縣劉瀚芳私徵銀米十餘萬,並蠹役不法。 傅臘塔因劾布政使多弘安、按察使吳延貴、贛南道鍾有德於吏役婪臓不速勘,復從輕擬,曲為庇護,弘安、延貴、有德並坐罷。 二十八年,上南巡,閲運河,命傅臘塔會河道總督王新命勘儀真河閘。 疏言:「閘外為北新洲,北新洲外又有漲沙平鋪江中。 應疏北新洲支河,直通四閘。 糧艘循漲沙尾入新河口,可以通行。 」別疏言:「江寧廛稅累民,內輸房稅,外輸廊鈔,更外輸棚租,請予蠲免。 」皆如所請。 二十九年,淮、徐饑,發常平倉穀賑恤,災民賴焉。 蘆洲丈量,例委佐貳,民苦需索。 傅臘塔定五年一行,悉以印官理其事。 歷年逋賦,量為帶徵,由是積困頓甦。 是年,監臨江南鄉試,疏稱士子應試者萬有餘人,請廣科舉額,下部議,增廣額四十名。 疏劾大學士徐元文、原任尚書徐乾學縱子弟招權罔利,巡撫洪之傑徇私袒庇。 詔毋深究,予元文休致。 沭陽民周廷鑒叩閽訟降調侍郎胡簡敬居鄉不法,並及之傑瞻徇狀,命傅臘塔按治,得實,簡敬及其子弟並治罪,之傑奪官。 三十二年,廣東巡撫江有良與巡鹽太常少卿沙拜互訐。 傅臘塔往按,有良、沙拜並坐受賕,奪官。 三十三年,疏言:「淮、揚所屬多版荒,巡撫宋犖曾請緩徵,格於部議。 臣履畝詳勘,鹽城、高郵等州縣因遇水災,業戶逃亡者眾。 今田有涸出之名,人無耕種之實,小民積困。 熟田額糧尚多懸欠,何能代償盈萬之荒賦?請恩賜蠲除,庶逃戶懷歸,安居樂業。 」疏入,下部議,不許,上特命免徵。 旋卒於官。 上聞,諭廷臣曰:「傅臘塔和而不流,不畏權勢,愛惜軍民。 兩江總督居官善者,於成龍而後,惟傅臘塔。 」遣太仆寺卿楊舒赴江寧致祭,贈太子太保,謚清端,予騎都尉世職。 士民懷之,為建祠江寧。 四十四年,上南巡,經雨花台,賜祠額曰「兩江遺愛」。 雍正中,入祀賢良祠。 馬如龍,字見五,陝西綏德州人。 康熙十一年舉人。 十四年,陝西提督王輔臣據寧羌叛,其黨硃龍寇綏德,陷之。 如龍糾鄉勇倚山立寨,寇至,屢擊卻之。 輔臣誘以偽劄,斬其使。 會平逆將軍畢力克圖兵至,如龍渡河迎,呈偽劄,並陳賊虛實,因率所部為前鋒,克綏德。 畢力克圖以聞,即便宜令攝州事。 總督哈占亦疏言如龍倡義拒賊狀,請優敘。 十六年,授直隷灤州知州。 州民猾而多盜,如龍鋤暴安良,豪右斂跡。 州有民殺人而埋其屍,四十年矣;如龍宿逆旅,得白骨,問之,曰:「此屋十易主矣。 」縶最初一人至,鈎其情得實,置諸法。 昌平有殺人獄不得其主名,使如龍按之。 閲狀,則民父子殺於僧寺,並及僧五,而民居旁二姓皆與民有連,問之,謝不知。 使跡之,二人相與語曰:「孰謂馬公察,易欺耳。 」執訊之,乃服。 自是民頌如龍能折獄。 十九年,以察出民間隱地,敘勞,入為戶部員外郎,歷刑部郎中,榷浙江北新關稅務。 二十四年,遷杭州知府。 杭州民貸於旗營,息重不能償,質及子女。 如龍請於將軍,覈子母,以公使錢代償。 杭州民鹹頌如龍。 二十八年,上南巡,聞其治行,超擢按察使。 平反庶獄,多所全活。 海賊楊士玉竄跡島嶼,勾土賊胡茂等剽掠商船,如龍設策擒之,盡殲其首從,巡撫張鵬翮以聞。 二十九年,遷布政使,屬吏有歲餽,悉禁絶之。 是年,紹興大水,庫儲絀,無可救濟。 如龍檄十一郡合輸米二萬餘石,按戶賑給,告屬吏曰:「是逾於歲餽多矣,」 三十一年,授江西巡撫。 整飭常平倉,春以羨米出貸,秋收還倉。 飭州縣廣積儲,備凶荒。 仿白鹿洞遺法,建書院以教士。 嚴溺女之禁。 疏請罷追轉漕腳耗。 三十八年,入覲,賜禦書「老成清望」榜。 時淮、揚薦饑,如龍以江西連歲豐稔,率僚屬捐米十萬賑之。 以老病累疏乞休,詔輒慰留。 四十年,卒,賜祭葬。 論曰:守成世為大臣者,以仁心行仁政,培養元氣,其先務也。 兵革初息,瘡痍未復,格爾古德等任封疆之重,拊循安輯,與民休息,政績卓卓在耳目。 廷褒老成,野留遺愛,有以哉! 列傳六十三 石琳 兄子文晟 徐潮 子杞 貝和諾 子馬喇陶岱 傅霽 覺羅華顯 蔣陳錫 子漣泂 劉廕樞 音泰鄂海衛既齊 石琳,漢軍正白旗人,石廷柱第四子。 初授佐領,兼禮部郎中。 康熙元年,出為山東按浙江鹽運使。 十二年,轉湖廣下荊南道。 十三年,襄陽總兵楊來喜、副將洪福以南漳叛應吳三桂,據房縣、保康、竹山。 琳偕總兵劉成龍率師討之,撫定各峒寨。 十五年,遷河南按察使。 禁旅南征,牧馬開封,當麥秋,琳與統兵諸將帥約,令兵毋驛騷,坐帳中四十餘日。 及去,民得穫麥。 二十年,遷浙江布政使。 時耿精忠初平,衢州被兵尤甚,戶口逃亡,丁賦皆責之裡甲。 琳覈實,請免之。 師行供億浩繁,民多逋負,琳悉為釐定,裁革陋規,禁加耗尤嚴。 嘗曰:「革一分火耗,可增一分正供。 」二十三年,擢湖北巡撫。 工部以修建太和殿,檄各省采柟、杉諸木。 琳言柟產萬山中,輓運甚艱,請寬其程限。 部議不許。 特詔允之。 二十五年,調雲南。 疏言:「詳覈賦役全書,應更改者八事。 雲南自明初置鎮設衛,以田養軍曰屯田。 又有給指揮等官為俸,聽其招佃者曰官田。 其租入較民賦十數倍,猶佃民之納租於田主。 國初吳三桂留鎮,以租額為賦額,相沿至今,積逋愈多,官民交困。 宜改依民賦上則起科。 雲南鹽井有九,以各井行鹽之多寡為每歲徵課之重輕。 琅井鹽斤徵課六釐,白井八釐,至黑井則倍。 明末加徵,較明初原額不啻數倍。 今請減黑、白二井之課如琅井例。 開化民田畝科糧二鬥六升三合,較未設府以前加至十倍。 通省民糧,惟河陽最重,今當減半,與河陽一例。 元江由土改流,三桂於額糧外別立名色:曰田地講銀,曰茶商稅銀,曰普洱無耗秋米,曰浪媽等六寨地租。 加賦倍徵,民不堪命,應請各減其半。 通海六寨地糧較民賦重幾三倍,當改依新定民賦科則。 咢嘉每糧一石,徵條編銀四兩有奇,亦為偏重。 今既歸南安州附徵,應與州賦一律,每糧一石,徵銀一兩四分。 麗江界連土番,古稱荒服。 三桂叛後,割金沙江以內喇普地與蒙番,地去而糧存,當刪除。 建水自明時設參將,歲派村寨陋規銀三百有奇、糧八十餘石,三桂遂編入正額,當裁革。 新平之銀場,易門之銅廠,礦斷山空,宜盡豁課稅。 」疏入,下所司議,刊入全書頒行。 二十八年,擢兩廣總督。 瓊州總兵吳啟爵奏瓊屬黎地,請設州縣,築城垣,增兵防守。 命琳勘奏,力陳其非要,上從之。 四十一年,連州瑤作亂,遣都統嵩祝等會剿,平之。 琳規畫善後,定官吏管轄,撥兵移防,悉協機宜。 未幾,卒官。 第31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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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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