斌令諸州縣立社學,講孝經、小學,修泰伯祠及宋範仲淹、明周順昌祠,禁婦女遊觀,胥吏、倡優毋得衣裘帛,毀淫詞小說,革火葬。 蘇州城西上方山有五通神祠,幾數百年,遠近奔走如騖。 諺謂其山曰「肉山」,其下石湖曰「酒海」。 少婦病,巫輒言五通將娶為婦,往往瘵死。 斌收其偶像,木者焚之,土者沉之,並飭諸州縣有類此者悉毀之,撤其材修學宮。 教化大行,民皆悅服。 方明珠用事,國柱附之。 布政使龔其旋坐貪,為禦史陸隴其所劾,因國柱賄明珠得緩;國柱更欲為斌言,以斌嚴正,不得發。 及蠲江南賦,國柱使人語斌,謂皆明珠力,江南人宜有以報之,索賕,斌不應。 比大計,外吏輦金於明珠門者不絶,而斌屬吏獨無。 二十五年,上為太子擇輔導臣,廷臣有舉斌者。 詔曰:「自古帝王諭教太子,必簡和平謹恪之臣,統率宮僚,專資輔翼。 湯斌在講筵時,素行謹慎,朕所稔知。 及簡任巡撫,潔己率屬,實心任事。 允宜拔擢,以風有位。 」授禮部尚書,管詹事府事。 將行,吳民泣留不得,罷市三日,遮道焚香送之。 初,靳輔與按察使於成龍爭論下河事,久未決。 廷臣阿明珠意,多右輔。 命尚書薩穆哈、穆成額會斌勘議,斌主濬下河如成龍言。 薩穆哈等還京師,不以斌語聞。 斌至,上問斌,斌以實對。 薩穆哈等坐罷去。 二十六年五月,不雨,靈台郎董漢臣上書指斥時事,語侵執政,下廷議,明珠惶懼,將引罪。 大學士王熙獨曰:「市兒妄語,立斬之,事畢矣。 」斌後至,國柱以告。 斌曰:「漢臣應詔言事無死法。 大臣不言而小臣言之,吾輩當自省。 」上卒免漢臣罪。 明珠、國柱愈恚,摘其語上聞,並摭斌在蘇時文告語,曰「愛民有心,救民無術」,以為謗訕,傳旨詰問。 斌惟自陳資性愚昧,愆過叢集,乞賜嚴加處分。 左都禦史璙丹、王鴻緒等又連疏劾斌。 會斌先薦候補道耿介為少詹事,同輔太子,介以老疾乞休。 詹事尹泰等劾介僥倖求去,且及斌妄薦,議奪斌官,上獨留斌任。 國柱宣言上將隷斌旗籍,斌適扶病入朝,道路相傳,聞者皆泣下。 江南人客都下者,將擊登聞鼓訟冤,繼知無其事,乃散。 九月,改工部尚書。 未幾,疾作,遣太醫診視。 十月,自通州勘貢木歸,一夕卒,年六十一。 斌既卒,上嘗語廷臣曰:「朕遇湯斌不薄,而怨訕不休,何也?」明珠、國柱輩嫉斌甚,微上厚斌,斌禍且不測。 斌既師奇逢,習宋諸儒書。 嘗訂:「滯事物以窮理,沉溺跡象,既支離而無本;離事物而致知,隳聰黜明,亦虛空而鮮實。 」其教人,以為必先明義利之界,謹誠偽之關,為真經學、真道學;否則講論、踐履析為二事,世道何賴。 斌篤守程、硃,亦不薄王守仁。 身體力行,不尚講論,所詣深粹。 著有洛學編、潛庵語錄。 雍正中,入賢良祠。 乾隆元年,謚文正。 道光三年,從祀孔子廟。 孫之旭,字孟升。 康熙四十五年進士,官編修,改禦史。 出為霸昌道,內遷左通政。 所至皆有聲。 陸隴其,初名龍其,字稼書,浙江平湖人。 康熙九年進士。 十四年,授江南嘉定知縣。 嘉定大縣,賦多俗侈。 隴其守約持儉,務以德化民。 或父訟子,泣而諭之,子掖父歸而善事焉;弟訟兄,察導訟者杖之,兄弟皆感悔。 惡少以其徒為暴,校於衢,視其悔而釋之。 豪家仆奪負薪者妻,發吏捕治之,豪折節為善人。 訟不以吏胥逮民,有宗族爭者以族長,有鄉裡爭者以裡老;又或使兩造相要俱至,謂之自追。 徵糧立掛比法,書其名以俟比,及數者自歸;立甘限法,令以今限所不足倍輸於後。 十五年,以軍興徵餉。 隴其下令,謂「不戀一官,顧無益於爾民,而有害於急公」。 戶予一名刺勸諭之,不匝月,輸至十萬。 會行間架稅,隴其謂當止於市肆,令毋及村舍。 江寧巡撫慕天顏請行州縣繁簡更調法,因言嘉定政繁多逋賦,隴其操守稱絶一塵,才幹乃非肆應,宜調簡縣。 疏下部議,坐才力不及降調。 縣民道為盜所殺而訟其仇,隴其獲盜定讞。 部議初報不言盜,坐諱盜奪官。 十七年,舉博學鴻儒,未及試,丁父憂歸。 十八年,左都禦史魏象樞應詔舉清廉官,疏薦隴其潔己愛民,去官日,惟圖書數卷及其妻織機一具,民愛之比於父母,命服闋以知縣用。 二十二年,授直隷靈壽知縣。 靈壽土瘠民貧,役繁而俗薄。 隴其請於上官,與鄰縣更迭應役,俾得番代。 行鄉約,察保甲,多為文告,反覆曉譬,務去鬥很輕生之習。 二十三年,直隷巡撫格爾古德以隴其與兗州知府張鵬翮同舉清廉官。 二十九年,詔九卿舉學問優長、品行可用者,隴其復被薦,得旨行取。 隴其在靈壽七年,去官日,民遮道號泣,如去嘉定時。 授四川道監察禦史。 偏沅巡撫於養志有父喪,總督請在任守制。 隴其言天下承平,湖廣非用兵地,宜以孝教。 養志解任。 三十年,師征噶爾丹,行捐納事例。 禦史陳菁請罷捐免保舉,而增捐應升先用,部議未行。 隴其疏言:「捐納非上所欲行,若許捐免保舉,則與正途無異,且是清廉可捐納而得也;至捐納先用,開奔競之途:皆不可行。 更請捐納之員三年無保舉,即予休致,以清仕途。 」九卿議,謂若行休致,則求保者奔競益甚。 詔再與菁詳議,隴其又言:「捐納賢愚錯雜,惟恃保舉以防其弊。 若並此而可捐納,此輩有不捐納者乎?議者或謂三年無保舉即令休致為太刻,此輩白丁得官,踞民上者三年,亦已甚矣;休致在家,儼然搢紳,為榮多矣。 若雲營求保舉,督撫而賢,何由奔競;即不賢,亦不能盡人而保舉之也。 」詞益激切。 菁與九卿復持異議。 戶部以捐生觀望,遲誤軍需,請奪隴其官,發奉天安置。 上曰:「隴其居官未久,不察事情,誠宜處分,但言官可貸。 」會順天府尹衛既齊巡畿輔,還奏民心皇皇,恐隴其遠謫,遂得免。 尋命巡視北城。 試俸滿,部議調外,因假歸。 三十一年,卒。 三十三年,江南學政缺,上欲用隴其,侍臣奏隴其已卒,乃用邵嗣堯,嗣堯故與隴其同以清廉行取者也。 雍正二年,世宗臨雍,議增從祀諸儒,隴其與焉。 乾隆元年,特謚清獻,加贈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著有困勉錄、松陽講義、三魚堂文集。 其為學專宗硃子,撰學術辨。 大指謂王守仁以禪而託於儒,高攀龍、顧憲成知闢守仁,而以靜坐為主,本原之地不出守仁範圍,詆斥之甚力。 為縣崇實政,嘉定民頌隴其,迄清季未已。 靈壽鄰縣阜平為置塚,民陸氏世守焉,自號隴其子孫。 張伯行,字孝先,河南儀封人。 康熙二十四年進士,考授內閣中書,改中書科中書。 丁父憂歸,建請見書院,講明正學。 儀封城北舊有堤,三十八年六月,大雨,潰,伯行募民囊土塞之。 河道總督張鵬翮行河,疏薦堪理河務,命以原銜赴河工,督修黃河南岸堤二百餘裡及馬家港、東壩、高家堰諸工。 四十二年,授山東濟寧道。 值歲饑,即家運錢米,並制棉衣,拯民饑寒。 上命分道治賑,伯行賑汶上、陽穀二縣,發倉穀二萬二千六百石有奇。 布政使責其專擅,即論劾,伯行曰:「有旨治賑,不得為專擅。 上視民如傷,倉穀重乎?人命重乎?」乃得寢。 四十五年,上南巡,賜「布澤安流」榜。 尋遷江蘇按察使。 四十六年,復南巡,至蘇州,諭從臣曰:「朕聞張伯行居官甚清,最不易得。 」時命所在督撫舉賢能官,伯行不與。 上見伯行曰:「朕久識汝,朕自舉之。 他日居官而善,天下以朕為知人。 」擢福建巡撫,賜「廉惠宣猷」榜。 伯行疏請免台灣、鳳山、諸羅三縣荒賦。 福建米貴,請發帑五萬巿湖廣、江西、廣東米平糶。 建鼇峰書院,置學舍,出所藏書,搜先儒文集刊佈為正誼堂叢書,以教諸生。 福州民祀瘟神,命毀其偶像,改祠為義塾,祀硃子。 俗多尼,鬻貧家女,髡之至千百,伯行命其家贖還擇偶,貧不能贖,官為出之。 第29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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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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