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克明都,百度草創,用文程議,為明莊烈湣皇帝發喪,安撫孑遺,舉用廢官,蒐求隱逸,甄考文獻,更定律令,廣開言路,招集諸曹胥吏,徵求冊籍。 明季賦額屢加,冊皆毀於寇,惟萬曆時故籍存,或欲下直省求新冊,文程曰:「即此為額,猶慮病民,其可更求乎?」於是議遂定。 論功,並遇恩詔,進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加拖沙喇哈番,賜號「巴克什」。 復進二等精奇尼哈番。 順治二年,江南既定,文程上疏言:「治天下在得民心,士為秀民。 士心得,則民心得矣。 請再行鄉、會試,廣其登進。 」從之。 五年正月,定內三院為文臣班首,命文程及剛林、祁充格用珠頂、玉帶。 七年,睿親王多爾袞卒。 八年,大學士剛林、祁充格以附睿親王妄改太祖實錄,坐死。 文程與同官當連坐,上以文程不附睿親王,命但奪官論贖。 是歲即復官。 九年,遇恩詔,復進世職一等精奇尼哈番,授議政大臣,監修太宗實錄。 時直省錢糧多不如額,一歲至缺四百餘萬,賦虧餉絀。 文程疏言:「湖廣、江西、河南、山東、陝西五省亂久民稀,請興屯,設道二、同知四,令督撫選屬吏廉能敏幹者任之,以選吏當否為督撫功罪。 官吏俸廩,初年出興屯母財,次年以所穫償。 自後皆出所穫,官增而俸不費。 屯用牛,若穀種,若農器,聽興屯道發州縣倉庫以具。 屯始駐兵,地荒蕪多而水道便者,以次及其餘。 地無主,若有主而棄不耕,皆為官屯。 民原耕而財不足,官佐以牛若穀種,分所穫三之一,三年後為民業。 編保甲,使助守望,絶奸宄。 若無財,官畀以傭值。 民將逭饑,流亡當大集。 初年所穫糧草,聽屯吏儲留,出陳易新,為次年母財;有餘,畀近屯駐軍,勿為額以取盈。 三年所穫浸多,僦舟車運以饋餉。 毋煩屯吏,毋役屯民,毋用屯牛。 屯所在州縣吏受興屯道指揮,屯吏稱其職,三歲進二秩,視邊俸;不職,責撫按糾舉;有所徇,則並坐:所謂信賞必罰也。 」上深韙其議。 十年,復與同官疏:「請敕部院三品以上大臣,各舉所知,毋問滿、漢新舊,毋泥官秩高下,毋避親疏恩怨,舉惟其才,各具專疏,臚舉實跡,置禦前以時召對。 察其論議,覈其行事,並視其舉主為何如人,則其人堪任與否,上早所深鑒,待缺簡用。 稱職,量效之大小,舉主同其賞;不稱職,量罪之大小,舉主同其罰。 」上特允所請。 上勤於政治,屢幸內院,進諸臣從容諮訪。 文程每以班首承旨,陳對稱上意。 嘗值端陽,諸臣散直差早,上曰:「乘藉天休,猥圖安樂,人情盡然。 特欲逸必先勞,俾國家大定,其樂方永。 不然,樂亦暫耳。 」復言:「人孰無過,能改之為美。 成湯盛德,改過不吝。 若明武宗嬉遊無度,諉罪於其臣,豈修己治人之道耶?」文程因奏:「君明臣良,必交勉釋回,始克荷天休,濟國事。 」上曰:「善。 自今以往,朕有過即改。 卿等亦宜黽勉,毋忘啟沃可也!」上嘗命遣官蒞各省恤刑,文程言:「前此遣滿、漢大臣巡方,慮擾民,故罷。 今四方水旱災傷,民勞未息,宜罷遣使。 現禁重囚,令各省巡撫詳勘,有可矜疑,奏聞裁定。 」上從之。 文程論政,務簡耍,持大體,多類是。 十一年八月,上加恩輔政諸臣,特加文程少保兼太子太保,文程疏謝,因自陳衰病,乞休。 九月,上降溫諭,進太傅兼太子太師,致仕。 上以文程祖宗朝舊臣,有大功於國家,禮遇甚厚:文程疾,嘗親調藥餌以賜;遣畫工就第圖其像,藏之內府;賚禦用服物,多不勝紀;又以文程形貌頎偉,命特製衣冠,求其稱體。 聖祖即位,特命祭告太宗山陵,伏地哀慟不能起。 康熙五年八月庚戌,卒,年七十。 上親為文,遣禮部侍郎黃機諭祭,賜葬懷柔紅螺山,立碑紀績,謚文肅,禦書祠額曰「元輔高風」。 文程子承廕、承謨、承勛、承斌、承烈、承祚,承謨自有傳。 承勛字蘇公,文程第三子也。 以任子歷官禦史、郎中。 康熙十九年,譚弘叛,聖祖命承勛與郎中額爾赫圖如彞陵,趣將軍噶爾漢戰,並督湖廣轉粟運軍。 二十年,師進攻雲南,命趣軍督餉如故。 二十二年,還京,監崇文門稅。 二十三年,上命九卿舉廉吏,承勛與焉,遷內閣學士。 二十四年,授廣西巡撫,疏免容縣、鬱林州追徵陷賊後逋賦;定諸屬徵米,本折兼納。 二十五年,擢雲貴總督,疏定雲南援剿兩協駐軍地,裁貴州衛十五、所十,改並州縣,並增設縣七。 二十七年,湖廣兵亂,雲南時歲鑄錢,錢壅積,軍餉十之三皆予錢,軍勿便。 會移左協赴尋甸,遂鼓譟為變,省城兵亦將起應,承勛誅其渠二十一人,亂乃弭。 遂疏罷雲南鑄錢,以銀供餉。 二十八年,番阿所殺土目魯姐走匿東川土婦安氏所,忄互出掠為民害。 事聞,上命郎中溫葆會承勛等如東川檄安氏獻阿所,斬之。 雲南自吳三桂亂後,康熙二十一年訖二十七年,逋屯賦當補徵,承勛疏請分年附徵,上命悉蠲之。 二十九年,疏定雲南秋糧,本折兼納,貴州提督馬三奇請軍餉折銀,承勛疏言:「折賤困兵,折貴病民,宜以時損益。 秋成,各府察巿值,本折兼納。 」三十一年,疏設永北鎮,罷洱海營,增置大理府城守將吏。 三十二年,入覲。 三十三年,遷都察院左都禦史。 六月,江南江西總督傅拉塔卒,上難其人,以授承勛。 並諭:「承勛堅定平易,當勝此任。 」承勛上官,琉移鳳陽關監督駐正陽關。 江西民納糧,出貲俾吏輸省城,謂之腳價,尋以違例追入官,承勛疏請罷追,部議不可,上特允其請。 江南地卑濕,倉穀易朽蠹,承勛疏請「江蘇、安徽諸州縣,歲春夏間,以倉穀十二三平糶,出陳易新」。 又以江南賦重,疏請「州縣經徵分數,視續完多寡為輕重。 康熙十八年後逋賦分年附徵,俾寬吏議,紓民力」。 皆如議行。 三十五年,淮、揚、徐諸府災,疏請發省倉米十萬石,續借京口留漕鳳倉存麥,治賑,民賴以全。 三十八年,授兵部尚書。 三十九年,命監修高家堰堤工。 四十三年,工成,加太子太保。 五十三年,卒。 承勛初授廣西巡撫,入辭,上誡之曰:「汝父兄皆為國宣力,汝當潔己愛民,毋信幕僚,沽名妄作。 」及自雲貴總督入覲,上方謁孝陵,承勛迎謁米峪口,上曰:「汝父兄先朝舊臣,汝兄復盡節。 朕見汝因思汝兄,心為軫戚。 不見汝八九年,汝鬚髮遂皓白如此。 郊外苦寒,以朕所禦貂冠、貂褂、狐白裘賜汝。 汝且勿更衣,慮中風寒。 明日可服以謝。 」聖祖推文程、承謨舊恩,因厚遇承勛如是。 時繹,承勛子。 雍正初,自佐領三遷為馬蘭鎮總兵。 四年,命署兩江總督。 是年,遷正藍旗漢軍都統。 五年,移鑲白旗漢軍都統,並署總督如故。 十二月,時繹疏:「請自雍正六年始,江蘇、安徽各州縣應徵丁銀,均入地畝內徵收。 」地丁並徵始此。 六年,授戶部尚書,仍署總督。 時繹在官,嘗疏請就通州運河入海處,作涵洞以時蓄泄。 規揚州水利,濬海口,疏車路、白塗、海溝諸水,泰州運鹽河為之堤。 鹽城、如皋諸水入海處,為之閘若涵洞。 釐兩淮鹽政,增漕標廟灣、鹽城二營兵吏。 皆下部議行。 上以蘇、松諸處多盜,時繹戢盜才絀,命以江蘇七府五州盜案屬浙江總督李衛。 衛名捕江寧民張雲如以符呪惑眾謀不軌,而時繹嘗與往還,衛因論劾。 八年,命尚書李永升會鞫得實,誅雲如,解時繹任。 召還京,命董理太平峪吉地。 旋覆命協理河東河務,河東總督田文鏡復以誤工論劾,諭曰:「朕以範時繹為勛臣後,加以擢用。 硃鴻緒嘗奏時繹廉,至日用不能給,朕深為動念,優與養廉。 後知時繹例所當得,未嘗不取。 朕猶令增糈,蓋欲遂成其廉,使殫心力於封疆也。 顧時繹袒私交,容奸宄,朕復密諭李衛善為保全。 且範氏為大僚者,惟時繹及其從弟時捷,勛臣後裔,漸至零落,朕心不忍,所以委曲成全之者至矣。 覆命協理河務,豈意伏汛危急,時繹安坐於旁,置國事弁髦,視民命草芥。 負恩職,他人尚不可,況時繹乎?」逮治,部議坐雲如獄論斬,上復特宥之。 授鑲藍旗漢軍副都統。 十年,授工部尚書,兼鑲黃旗漢軍都統。 十二年,罷尚書。 十三年,復以侍衛保柱劾行賄,下部議罪,尋遇赦。 乾隆六年,卒。 承斌,文程第四子,襲一等精奇尼哈番。 卒。 第19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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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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