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宋鈍初先生鑒:閲路透電,驚聞執事為暴徒所傷,正深駭絶。 頃接哿電,哿字是韻母,為簡文計,即以韻母某數,作日子算。 方得其詳。 民國建設,人才至難,執事學識冠時,為世推重,凡稍有知識者,無不加以愛護,豈意眾目昭彰之地,竟有凶人,敢行暗殺,人心險惡,法紀何存?惟祈天相吉人,調治平復,幸勿作衰敗之語,徒長悲觀。 除電飭江蘇都督、民政長、上海交涉使、縣知事、滬寧鐵路總辦,重懸賞格,限期緝獲兇犯外,合先慰問。 越日致第二電,系由上海交涉使陳貽范,已電達宋耗,乃復致唁詞云: 宋君竟爾溘逝,曷勝浩嘆!目前緊要關鍵,惟有重懸賞格,迅緝真兇,徹底根究。 宋君才識卓越,服務民國,功績尤多,知與不知,皆為悲痛。 所有身後事宜,望即會同鍾文耀即滬寧鐵路總辦。 妥為料理。 其治喪費用,應即作正開銷,以彰崇報。 連錄二電,亦具微意。 自是江蘇都督程德全,民政長應德閎,通電地方官一體協拿,限期緝獲。 上海縣知事,及地方檢察廳,統懸賞緝捕。 黃興、陳其美等,又函致公共租界總巡卜羅斯,英國人。 托他密拿,如得破案,準給酬勞費一萬元。 滬寧鐵路局亦出賞格五千元。 滬上一班巡警,及所有中外包探,哪個不想發些小財?遂全體注意,晝夜偵緝。 天下無難事,總教有心人,漸漸的探出蹤跡來了。 先是宋教仁在病院時,滬寧鐵路醫院,忽得一奇怪郵信,自上海本部寄發,信外署名系鐵民自本支部發八字,信內純是譏嘲語。 略云: 鈍初先生足下:鄙人自湘而漢而滬,一路歡送某君,赴黃泉國大統領任。 昨夜正欲與某君晤別,贈以衛生丸數粒,以作紀念,不意誤贈與君,實在對不起了。 雖然,君從此亦得享千古之幸福了。 因某君尚未赴新任,本會同人,昨夜曾以鉅金運動選舉,選舉結果,則君最占優勝,每票全額五千元,故同人等請君先行代理黃泉國大統領,俟某君到任後,自當推舉你任總理。 肅此恭祝榮禧,並頌千古!救國協會代表鐵民啟。 看這函中文字,已見得此案兇犯,不止一人,且仍匿跡租界中。 函內誤贈二字,實系亂人耳目。 所云某君,亦並非有特別指定,意在恫嚇國民黨中要人,令勿再為政黨競爭。 或謂國民黨首領就是孫、黃二人,是時孫文正往游日本,只黃興留滬,函中所云某君,分明是暗指黃興,也未可知。 此數語為補敘孫文行蹤,所以帶及。 總之,此案為政治關係,無與私怨,當日的明眼人,已窺測得十分之五了。 故作疑案。 二十三日晚間,上海租界中,正在熱閙的時候,燈光熒熒,車聲轆轆,除行人旅客外,所有闊大少紅倌人等,正在此大出風頭,往來不絶,清和坊、迎春坊一帶尤覺得車馬盈途,眾聲聒耳。 這一家是名娼接客,賣笑逞嬌,那一家是狎客登堂,騰歡喝采。 還有幾家是貴人早降,綺席已開,不是猜拳喝酒,就是彈唱侑賓,管弦雜沓,履舄紛紜。 突來了紅頭巡捕數名,把迎春坊三四弄口,統行堵住。 旋見總巡卜羅斯,與西探總目安姆斯脫郎,帶著巡士等步入弄中,到了李桂玉妓館門首,一齊站住。 又有一個西裝人物,徑入妓館,朗聲呼問。 當由龜奴接着,但聽得「夔丞兄」三字。 龜奴道:「莫非來看應大老么?」那人向他點頭,龜奴又道:「應老爺在樓上飲酒。 」那人不待說畢,便大踏步上樓,連聲道:「應夔丞君!樓下有人,請你談話。 」座上即有一人起立,年約四十餘歲,面帶酒容,隱含殺氣,便答言:「何人看我?」那人道:「請君下樓,自知分曉。 」於是聯步下樓,甫至門首,即由卜總巡啟口道:「你是應夔丞麼?去!去!去!」旁邊走過巡士,即將應夔丞牽扯出來,一同至總巡房去了。 這一段文字,寫得異樣精采。 這應夔丞究是何人?敘起履歷,卻也是上海灘上,大名鼎鼎的腳色。 他名叫桂馨,卻有兩個頭銜,一是中華民國共進會會長,一是江蘇駐滬巡查長,家住新北門外文元坊,平素很是闊綽,至此何故被捕?原來就是宋案牽連的教唆犯。 畫龍點睛。 宋案未發生以前,曾有一專售古玩的販客,姓王名阿法,嘗在應宅交易,與應熟識有年。 一日,復至應家,應取出照片一張,令他審視,王與照片中人,絶不相識,頓時莫明其妙。 應復言:「欲辦此人,如能辦到,酬洋千元。 」王阿法是一個掮客,並不是暗殺黨,哪裡能做這般事?當即將照片交還,惟心中頗艷羡千金,出至某客棧,巧遇一友人鄧某,談及應事。 鄧系遼東馬賊出身,頗有膂力,初意頗願充此役,繼思無故殺人,徒自增罪,因力卻所請。 兩下里密語多時,偏被棧主張某所聞,張與國民黨員,素有幾個認識,遂一一報知。 國民黨員,乃詰鄧及王,王無可隱諱,乃說明原委,且言自己復絶,並未與聞。 當由國民黨員,囑他報明總巡,一俟破案,且有重賞。 這王阿法又起了發財的念頭,遂徑至卜總巡處報告。 卜總巡即飭包探偵察,返報應在迎春坊三弄李桂玉家,挾妓飲酒。 總巡乃親由出門,領着西探總目等,往迎春坊,果然手到擒來,毫不費力。 應桂馨到了此時,任他如何倔強,只好隨同前往。 到了捕房內,冷清清的坐了一夜。 回憶燈紅酒綠時,狀味如何? 第5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民國史演義》
第5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