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任何一個稍有點理智的經濟學家都不會,而且將來也不會去研究這樣一種價值,商品既不按照它來出售,也不能按照它來出售…… 當馬克思主張,從未作為商品出售依據的價值,是比例于商品中包含的勞動來決定的時候,難道他不是以相反的形式重複正統派經濟學家的下述論點:作為商品出售依據的價值,不是比例于商品中耗費1006的勞動?…… 馬克思說,雖然個別價格會偏離個別價值,但全部商品的總價格始終和它們的總價值一致,或者說始終和商品總量中包含的勞動量一致,這樣說也無濟於事。 因為價值既然不外是一個商品和另一個商品相交換的比例,所以單是總價值這個觀念,就已經是荒謬的,是胡說…… 是形容語的矛盾。 」 「什麼時候見過這樣十足的謬論,這樣重大的理論上的破產?什麼時候見過這樣大吹大擂地、這樣莊嚴地犯下的科學上的自殺行為?」(《新文選》1895年2月1日第477、478和479頁) 請看,我們的洛里亞簡直得意忘形了。 他不是有理由把馬克思當作和他一樣的人,當作普通的騙子嗎?請看,馬克思完全象洛里亞一樣在愚弄他的讀者,完全象這位渺小到極點的意大利經濟學教授一樣靠故弄玄虛來過活。 不過,這位杜爾卡馬臘盡可以這樣做,因為他精通他的職業。 而笨拙的北方人馬克思卻完全陷入了窘境,說了一些胡言亂語和荒謬的話,最後只落得一個莊嚴的自殺。 我們暫且把商品從未按照也不能按照由勞動決定的價值來出售這個武斷的說法留到以後再談。 在這裡,我們只看一看洛里亞先生的這個論斷: 「價值不外是一個商品和另一個商品相交換的比例,所以單是商品的總價值這個觀念,就已經是荒謬的,是胡說……」1009 要是這樣,兩個商品互相交換的比例,它們的價值,就純粹是一種偶然的,從外部飛到商品上面來的東西,可能今天是這樣,明天又是那樣。 一公擔小麥是和一克金交換還是和一公斤金交換,絲毫不取決於小麥或金所固有的條件,而是取決於一些和它們二者全然無關的情況。 因為不然的話,這些條件也會在交換中發生作用,大體上支配着交換,並且還離開交換而獨立存在,因此才能談到商品的總價值。 但是,大名鼎鼎的洛里亞卻認為這是胡說。 不管兩個商品按什麼比例互相交換,這個比例就是它們的價值;這就是一切。 因此,價值和價格是等同的。 每一個商品有多少種價格,就有多少種價值。 而價格是由需求和供給決定的。 如果有人還要進一步提出問題,並期望得到答案,那他就是一個傻瓜。 不過事情終究還有一點小小的麻煩。 在正常情況下,需求和供給是互相平衡的。 因此我們把世界上現有的全部商品分成兩半,一類代表需求,同樣大的另一類代表供給。 假定每一類商品所代表的價格都是10000億馬克(法郎,鎊或任何其他貨幣單位)。 按照亞當·裡斯的算法把它們加起來,就是20000億的價格或價值。 但是洛里亞先生卻說:胡說,荒謬。 這兩類商品加在一起,可以代表20000億的價格。 但是,說到價值,情況就不同了。 如果我們說的是價格,那就是10000+10000=20000。 但是,如果我們說的是價值,那就是10000+10000=0。 至少在這裡談到商品總體時情形是這樣。 因為在這裡,雙方中每一方的商品之所以值10000億,是由於雙方中每一方都願意並且能夠對另一方的商品給予這個數額。 但是,如果我們把雙方的商品全部集中在第三者手裡,那末第一個人手裡就不再有價值了,第二個人也不再有價值了,第三個人更沒有了——結果是誰也沒有。 在這裡,1010我們看到我們的南方人卡利奧斯特羅這樣把價值概念化為烏有的拿手好戲,不禁要再一次驚嘆起來。 這就是庸俗經濟學的完成!【這位「因為有名聲所以被人知道」的先生(用海涅的話來說)後來也覺得,對於我為第三卷所作的序言,——在這篇序言已經在1895年《評論》第一期上用意大利文發表之後,——非作出答覆不可。 答覆登載在1895年2月25日的《社會改革》上。 他先對我奉承了一番,這在他來說是必不可少的,但正因為如此,也就加倍令人討厭。 然後他聲明說,他從來沒有想要把馬克思在唯物史觀方面的功勞據為已有。 他說他早在1885年就承認了這些功勞,那是在一篇雜誌論文中附帶地提了一下。 但是,正是在應當承認的地方,即在他的那本涉及這個問題的著作中,他卻更加頑固地閉口不談些功勞。 在這本書中,直到第129頁才提到馬克思的名字,而且只是在說到法國的小土地所有制時才提到。 而現在他卻大膽宣佈,馬克思根本不是這個理論的創始人;如果說這個理論不是由亞里士多德早就大體上提了出來,那末至少哈林頓在1656年已經明確無誤地宣佈了它,並且在馬克思之前很久,已經有一連串歷史學家、政治家、法學家和經濟學家對這個理論作了闡述。 這就是在洛里亞著作的法文版中可以讀到的一切。 總之,馬克思是一個十足的剽竊者。 第76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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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論》
第76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