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9租的A級土地的問題。 而這正是問題的所在。 耕種A級新土地的必要性已經證明,不提供地租的追加投資沒有滿足需求。 如果A級土地的追加耕種只有在這種土地會提供地租,從而提供超過生產價格的餘額時才會發生,那末,只可能有兩種情況。 或者,市場價格必須達到這樣的水平,以致舊租地上最後的追加投資也提供超額利潤,而不管這個超額利潤是被租地農場主拿去,還是被土地所有者拿去。 這時,價格的這種上漲和最後的追加投資所產生的這種超額利潤,是由於A級土地不提供地租就不能被人耕種而造成的。 因為,如果單是有生產價格,單是有平均利潤,就足以使A級土地得到耕種,那末,價格就不會上漲到這個地步;並且,在這些新土地還只是提供這種生產價格時,它們的競爭就已經出現了。 於是,同樣不提供地租的A級土地上的投資,就會和舊租地上不提供地租的追加投資發生競爭。 ——或者,舊租地上的最後投資雖不提供地租,但市場價格已上漲到足以使A級土地有可能被人耕種並提供地租。 在這種情況下,不提供地租的追加投資之所以可能,只是因為A級土地在市場價格還不允許它支付地租時不可能被人耕種。 沒有這個條件,A級土地的耕種早在價格較低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了;舊租地上以後那些需要有高的市場價格才會提供普通利潤、但不提供地租的投資,也就不會發生了。 這些投資甚至在高的市場價格下也只提供平均利潤。 因此,在耕種A級土地時作為A的生產價格起調節作用的市場價格較低時,這些投資就不會提供這種利潤,也就是說,在這個前提下,這些投資就根本不會發生。 誠然,和舊租地上這些不提供地租的投資相比,A級土地的地租會形成一種級差地租。 但是A級土地所以會形成這種級差地租,只是由於,它們如果不提供地租,就根本不可能被人耕種;也就 850是說,只是由於必須有這種本身不是由土地差別決定的地租,從而形成對舊租地上可能的追加投資的限制。 在這兩種情況下,A級土地的地租都不是穀物價格上漲的簡單的結果,相反地,最壞土地必須提供地租才會讓人耕種這一事實,卻是穀物價格所以會上漲到使這個條件得以實現的原因。 級差地租有這樣一個特點:土地所有權在這裡僅僅取去超額利潤,否則這種超額利潤就會被租地農場主據為己有,而在一定情況下,在租約未滿期間,實際上也是被租地農場主據為己有。 在這裡,土地所有權只是商品價格中一個沒有它的作用就已經產生(確切些說,是由於調節市場價格的生產價格決定於競爭這一點產生的)並轉化為超額利潤的部分所以會轉移的原因,即價格的這一部分由一個人手裡轉移到另一個人手裡,由資本家手裡轉移到土地所有者手裡的原因。 但在這裡,土地所有權並不是創造這個價格組成部分的原因,也不是作為這個組成部分的前提的價格上漲的原因。 另一方面,如果最壞土地A——雖然它的耕種會提供生產價格——不提供一個超過生產價格的餘額,即地租,就不可能被人耕種,那末,土地所有權就是引起這個價格上漲的原因。 土地所有權本身已經產生地租。 即使A級土地現在支付的地租,和這裡分析的第二種情形一樣,是一個級差地租,是一個和舊租地上最後的只支付生產價格的追加投資相比的級差地租,情況也不會有所改變。 因為,起調節 作用的市場價格如不上漲到足以使A級土地也提供一個地租,A級土地就不可能被人耕種這一事實,而且只有這一事實,才是市場價格在這裡所以會提高到這樣一種程度的原因,在這種程度上,舊租地上的最後投資固然只收回自己的生產價格,不過這是這樣一種生產價格,它同時還提供A級土地的地租。 在 851這裡,A級土地總得支付地租這一事實,就是A級土地和舊租地的最後投資之間所以會產生級差地租的原因。 如果我們一般地說(假定穀物價格由生產價格來調節)A級土地不支付地租,那我們是在地租這個詞的範疇的意義上說的。 如果租地農場主支付的租金是從他的工人的正常工資中扣除的,或是從他自己的正常平均利潤中扣除的,那末,他還是沒有支付地租,即沒有支付他商品價格中不同於工資和利潤的獨立組成部分。 我們早已指出,這種情形實際上經常發生。 只要一個國家農業工人的工資通常被壓低到工資的正常平均水平以下,從而工資的一個扣除額,工資的一部分通常加到地租上,這對最壞土地的租地農場主來說也並不能例外。 就是在那種使最壞土地有耕種可能的生產價格中,這種低微工資已經是一個構成要素,所以,產品按生產價格出售,不會使這種土地的租地農場主有支付地租的能力。 土地所有者也可以把他的土地出租給一個工人,這個工人情願把出售價格超過工資部分的全部或絶大部分以地租形式付給另一個人。 在所有這些情況下,雖然都支付了租金,但沒有支付真正的地租。 但是,在存在着各種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相適應的關係的地方,地租和租金必然溶合在一起。 而這裡要研究的,也正是這種正常的關係。 第71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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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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