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世界具有的拜物教性質或勞動的社會規定所具有的物的外觀,怎樣使一部分經濟學家受到迷惑,也可以從關於自然在交換價值的形成中的作用所進行的枯燥無味的爭論中得到證明。 既然交換價值是表示消耗在物上的勞動的一定社會方式,它就象匯率一樣並不包含自然物質。 由於商品形式是資產階級生產的最一般的和最不發達的形式(所以它早就出現了,雖然不象今天這樣是統治的、從而是典型的形式),因而,它的拜物教性質顯得還比較容易看穿。 但是在比較具體的形式中,連這種簡單性的外觀也消失了。 貨幣主義的幻覺是從哪裡來的呢?是由於貨幣主義沒有看出:金銀作為貨幣代表的一種社會生產關係,不過採取了一種具有奇特的社會屬性的自然物的形式。 而蔑視貨幣主義的現代經濟學,一當它考察資本,它的拜物教不是也很明顯嗎?認為地租是由土地而不是由社會產生的重農主義幻覺,又破滅了多久呢? 為了不致涉及以後的問題,這裡僅僅再舉一個關於商品形式本身的例子。 假如商品能說話,它們會說:我們的使用價值也許使人們感到興趣。 作為物,我們沒有使用價值。 作為物,我們具有的是我們的價值。 我們自己作為商品物進行的交易就證明了這一點。 我們彼此只是作為交換價值發生關係。 現在,讓我們聽聽經濟學家是怎樣說出商品內心的話的: 「價值〈交換價值〉是物的屬性,財富〈使用價值〉是人的屬性。 從這個意義上說,價值必然包含交換,財富則不然。 」「財富〈使用價值〉是人的屬性,價值是商品的屬性。 人或共同體是富的;珍珠或金剛石是有價值的……珍珠或金剛石作為珍珠或金剛石是有價值的。 」 直到現在,還沒有一個化學家在珍珠或金剛石中發現交換價值。 可是那些自命有深刻的批判力、發現了這種化學物質的經濟學家,卻發現物的使用價值同它們的物質屬性無關,而它們的價值倒是它們作為物所具有的。 在這裡為他們作證的是這樣一種奇怪的情況:物的使用價值對於人來說沒有交換就能實現,就是說,在物和人的直接關係中就能實現;相反,物的價值則只能在交換中實現,就是說,只能在一種社會的過程中實現。 在這裡,我們不禁想起善良的道勃雷,他教導巡丁西可爾說:「一個人長得漂亮是環境造成的,會寫字唸書才是天生的本領」。 現代庸俗經濟學家未必認為「一個人長得漂亮是環境造成的」,但他們卻認為,「一個人會經營企業才是天生的本領」(所謂的具有企業家才能的稟賦)。 第二章 交 換 過 程 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場去,不能自己去交換。 因此,我們必須找尋它的監護人,商品所有者。 商品是物,所以不能反抗人。 如果它不樂意,人可以使用強力,換句話說,把它拿走。 為了使這些物作為商品彼此發生關係,商品監護人必須作為有自己的意志體現在這些物中的人彼此發生關係,因此,一方只有符合另一方的意志,就是說每一方只有通過雙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為,才能讓渡自己的商品,佔有別人的商品。 可見,他們必須彼此承認對方是私有者。 這種具有契約形式的不管這種契約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來的法權關係,是一種反映着經濟關係的意志關係。 這種法權關係或意志關係的內容是由這種經濟關係本身決定的。 在這裡,人們102彼此只是作為商品的代表即商品所有者而存在。 在研究進程中我們會看到,人們扮演的經濟角色不過是經濟關係的人格化,人們是作為這種關係的承擔者而彼此對立着的。 商品所有者與商品不同的地方,主要在於:對商品來說,每個別的商品體只是它本身的價值的表現形式。 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和昔尼克派,它隨時準備不僅用自己的靈魂而且用自己的肉體去同任何別的商品交換,哪怕這個商品生得比馬立托奈斯還醜。 商品所缺乏的這種感知其他商品體的具體屬性的能力,由商品所有者用他自己的五種和五種以上的感官補足了。 商品所有者的商品對他沒有直接的使用價值。 效用為零。 否則,他就不會把它拿到市場上去。 他的商品對別人有使用價值。 他的商品對他來說,直接有的只是這樣的使用價值:它是交換價值的承擔者,從而是交換手段。 所以,他願意讓渡他的商品來換取那些使用價值為他所需要的商品。 一切商品對它們的所有者是非使用價值,對它們的非所有者是使用價值。 因此,商品必須全面轉手。 這種轉手就形成商品交換,而商品交換使商品彼此作為價值發生關係並作為價值來實現。 可見,商品在能夠作為使用價值實現以前,必須先作為價值來實現。 沿用現代庸俗經濟學的術語,商品所有者拿對其效用為零的商品交換對其效用大於零的商品。 但是,妄圖用效用價值論否定勞動價值理論的現代庸俗經濟學卻沒有說明,為什麼商品所有者能夠這樣交換,而且該商品所有者還能相當清楚地瞭解這種交換的比例關係。 另一方面,商品在能夠作為價值實現以前,必須證明自己是使用價值,因為耗費在商品上的人類勞動,只有耗費在對別人有用的形式上,才能算數。 但是,這種勞動對別人是否有用,它的產品103是否能夠滿足別人的需要,只有在商品交換中才能得到證明。 第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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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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