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如果承認,A由於同它相交換的B提高而降低,雖然這時在A上所耗費的勞動並不比以前少,這樣,你們的一般價值原理就破產了……如果承認,由於與B相對而言,A的價值提高,所以與A相對而言,B的價值就降低,那末,李嘉圖提出的關於商品的價值總是取決於商品所體現的勞動量這個大原理就站不住腳了;因為既然A的費用的變化不僅改變了本身的價值(與同它相交換的B相對而言),而且也改變了B的價值(與A的價值相對而言),雖然生產B所需要的勞動量並未發生任何變化,那末,不僅確認商品生產所耗費的勞動量調節商品價值的學說要破產,而且斷言商品的生產費用調節商品價值的學說也要破產。 」(約·布羅德赫斯特《政治經濟學》1842年倫敦版第11、14頁)布羅德赫斯特先生也可以說:看看10/20、10/50、10/100等等分數罷。 即使10這個數字不變,但它的相對量,它與分母20、50、100相對而言的量卻不斷下降。 可見,整數(例如10)的大小由它包含的單位數來「調節 」這個大原理破產了。 現代庸俗經濟學理論中充斥着這種「機警」的把戲,就看你是否有能力識別。 】69 (3)等價形式 我們說過,當商品A(麻布)通過不同種商品B(上衣)的使用價值表現自己的價值時,它就使商品B取得一種特殊的價值形式,即等價形式。 商品麻布顯示出它自身的價值,是通過上衣沒有取得與自己的物體形式不同的價值形式而與它相等。 這樣,麻布表現出它自身具有價值,實際上是通過上衣能與它直接交換。 因此,一個商品的等價形式就是它能與另一個商品直接交換的形式。 如果一種商品例如上衣成了另一種商品例如麻布的等價物,上衣因而獲得了一種特殊的屬性,即處于能夠與麻布直接交換的形式,那末,這根本沒有表明上衣與麻布交換的比例。 既然麻布的價值量已定,這個比例就取決於上衣的價值量。 不管是上衣表現為等價物,麻布表現為相對價值,還是相反,麻布表現為等價物,上衣表現為相對價值,上衣的價值量總是取決於生產它的必要勞動時間,因而和它的價值形式無關。 但是一當上衣這種商品在價值表現中取得等價物的地位,它的價值量就不是作為價值量來表現了。 在價值等式中,上衣的價值量不如說只是當作某物的一定的量。 例如,40碼麻布「值」什麼呢?2件上衣。 因為上衣這種商品在這裡起着等價物的作用,作為使用價值的上衣與麻布相對立時是充當價值體,所以,一定量的上衣也就足以表現麻布的一定的價值量。 因此,兩件上衣能夠表現40碼麻布的價值量,但是兩件上衣決不能表現它們自己的價值量,即上衣的價值量。 在價值等式中,等價物始終只具有某物即某種使用價值的單純的量的形式,對這一事實的膚淺瞭解,使貝利同他的許多先驅者和後繼者都誤認70為價值表現只是一種量的關係。 其實,商品的等價形式不包含價值的量的規定。 先定性後定量,定量只是由於能夠定性。 在考察等價形式時看見的第一個特點,就是使用價值成為它的對立面即價值的表現形式。 抽象的價值要用具體的使用價值來表現。 商品的自然形式成為價值形式。 但是請注意,對商品B(上衣、小麥或鐵等等)來說,這種轉換隻有在任何別的商品A(麻布等等)與它發生價值關係時,只有在這種關係中才能實現。 因為任何商品都不能把自己當作等價物來同自己發生關係,因而也不能用它自己的自然外形來表現它自己的價值,所以它必須把另一商品當作等價物來同它發生關係,或者使另一商品的自然外形成為它自己的價值形式。 為了說明這一點,可以用衡量商品體本身即使用價值的尺度作例子。 塔糖是物體,所以是重的,因而有重量,但是我們看不見也摸不着塔糖的重量。 現在我們拿一些不同的鐵塊來,這些鐵塊的重量是預先確定了的。 鐵的物體形式,就其自身來說,同塔糖的物體形式一樣,不是重的表現形式。 要表現塔糖是重的,我們就要使它和鐵發生重量關係。 在這種關係中,鐵充當一種只表示重而不表示別的東西的物體。 因此,鐵的量充當糖的重量尺度,對糖這個物體來說,它只是重的體現,重的表現形式。 鐵只是在糖或其他任何要測定重量的物體同它發生重量關係的時候,才起這種作用。 如果兩種物都沒有重,它們就不能發生這種關係,因此一種物就不能成為另一種物的重的表現。 如果把二者放在天平上,我們就會在實際上看到,當作有重的物,它們是相同的,因而在一定的比例上也具有同樣的重量。 鐵這個物體作為重量尺度,對於塔糖來說,只代表重,同樣,在我們的價值表現中,上衣這個物體71對於麻布來說,也只代表價值。 但是,類比只能到此為止。 在塔糖的重量表現中,鐵代表兩個物體共有的自然屬性,即它們的重,而在麻布的價值表現中,上衣代表這兩種物的超自然屬性,即它們的價值,某種純粹社會的東西。 一種商品例如麻布的相對價值形式,把自己的價值表現為一種與自己的物體和物體屬性完全不同的東西,例如表現為與上衣相同的東西,因此,這個表現本身就說明其中隱藏着某種社會關係。 等價形式卻相反。 等價形式恰恰在於:商品體例如上衣這個物本身就表現價值,因而天然就具有價值形式。 當然,只是在商品麻布把商品上衣當作等價物的價值關係中,才是這樣。 第1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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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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