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春三月,與俄國續訂陸路通商條約。 五月,榮全等與俄立界大臣巴布闊福等會立界牌鄂博,至烏里雅蘇台所屬賽留格木,俄官藉口原約第六條謂非水源所在,辯議三日,始遵紅線條約,於博果蘇克壩、塔斯啟勒山各建牌博,其由珠嚕淖爾至沙賓達巴哈分界處,原圖所載,險阻難行。 俄官輒欲繞道由珠嚕淖爾迤北數十里唐努山之察布雅齊壩上建立鄂博,由此直向西北,繞至沙賓達巴哈。 朝旨不許,乃改由珠嚕淖爾東南約十數里哈爾噶小山立第三牌博。 又順珠嚕淖爾北唐努山南約二百里察布雅齊壩上立第四牌博,照原圖所繪紅線以外珠嚕淖爾圈出為俄國地,哈爾噶小山以東、察布雅齊壩以北,為中國地。 又順珠嚕淖爾北唐努山南直向西行,至珠嚕淖爾末處轉折而北而東,均系紅線以外科屬阿勒坦淖爾烏梁海地,已分給俄,至庫色爾壩上已接唐努烏梁海向西偏北極邊地,於此壩上立第五牌博。 由此向西,無路可通,乃下壩向東北入唐努烏梁海,復轉折而西而北,至唐努鄂拉達巴哈末處,迤西有水西流,名楚拉察河,亦系紅線以外分給俄者,於此立第六牌博。 其東南為唐努烏梁海邊境,其西北為俄地。 又由楚拉察河順薩勒塔斯台噶山至蘇爾壩上,立第七牌博。 由此壩前進,直至沙賓達巴哈山脈,一綫相連,此處舊有兩國牌博。 與此壩相接,因不再立。 榮全仍欲復增牌博,俄官允出具印結,聽中國自立,榮全乃遣人立焉。 八月,科布多參贊大臣奎昌又與俄官議立俄屬牌博,俄官仍欲以山形水勢為憑。 奎昌等抗辯,非按原圖限道建立不可,遂於科布多東北邊末布果素克嶺至瑪呢圖噶圖勒幹各立牌博,至塔爾巴哈台所屬布倫托海分界。 中國因塔城未經克複,道途梗塞,未暇辦理。 俄使遽欲於塔城所屬瑪呢圖噶圖勒幹至哈巴爾蘇從北起先建鄂博,並稱無中國大臣會辦,亦可自行建立。 中國以分界關兩國地址,決無獨勘之理,允俟明年春融,派員會勘。 是年,俄人輪船由松花江上駛抵呼蘭河口,要求在黑龍江內地通商。 黑龍江將軍德英以聞,朝旨以非條約所載,不許。 九年正月,俄人來言哈巴爾蘇牌博已於去秋自行建立。 中國以不符會辦原議詰之,並命科布多大臣奎昌按圖查勘。 二月,俄人復請派員赴齊齊哈爾、吉林與將軍議邊事,命禁阻之。 秋八月,奎昌至塔城所屬瑪呢圖噶圖勒幹卡倫,與俄立界大臣穆魯木策傅會勘俄自立牌博,中國亦於俄國自立牌博內建立牌博。 復往塔爾巴哈台山嶺等處勘查,直至哈巴爾蘇,共立牌博十。 至是分界始竣。 十月,庫倫辦事大臣張廷嶽等以烏里雅蘇台失陷,烏梁海與俄界毗連,請防侵佔。 十年夏五月,俄人襲取伊犁,復欲乘勝收烏魯木齊。 帝命將軍、參贊大臣等止其進兵,不省。 既又出兵二千,欲剿瑪納斯賊,以有妨彼國貿易為詞。 中國命榮全、奎昌、劉銘傳等督兵圖復烏魯木齊,規收伊犁。 俄人既得伊犁,即令圖爾根所駐索倫人移居薩瑪爾屯。 又於金頂寺造屋,令漢、回分駐綏定城、清水河等處。 復遣人赴喀喇沙爾、晶河,勸土爾扈特降。 又說瑪納斯賊投降。 事聞,命防阻。 十二月,俄人請援各國例通商瓊州,許之。 是年,俄人帶兵入科布多境。 諭令退兵,久之始去。 十一年四月,伊犁將軍榮全與俄官博呼策勒傅斯奇會於俄國色爾賀鄂普勒,議交還伊犁事。 俄官置伊犁不問,僅議新疆各處如何平定,並以助兵為言,要求在科布多、烏里雅蘇台、烏魯木齊、哈密、阿克蘇、喀什噶爾等處通商、設領事,及賠補塔城商館,及匡蘇勒官龐齡等被害各節,並請讓科布多所屬喀喇額爾濟斯河及額魯特遊牧額爾米斯河歸俄。 榮全等拒之。 博呼策勒傅斯奇遂置伊犁事不議。 已忽如北京總署,請仍與榮全會議。 博呼策勒傅斯奇又忽辭歸國。 至是接收伊犁又遲延矣。 八月,俄人載貨入烏魯木齊所屬三塘湖,請赴巴裡坤、哈密等處貿易。 阻之,不聽。 既聞回匪有由哈密東山西竄察罕川古之信,乃折回。 已復有俄官來文,謂伊犁所屬土爾扈特遊牧西湖、晶河、大沿子居民均歸順俄國,中國軍隊不得往西湖各村。 中國以當初分界在伊犁迤西,並無西湖之名,西湖系烏魯木齊所屬軍隊,原由總署與俄使議有大略,何可阻止?拒之。 時榮全將帶兵由塔赴伊安設台站,俄人以越俄國兵所占地,不許。 又阻榮全接濟錫伯銀兩。 十月,俄商赴瑪納斯貿易,中途被殺傷五十餘人。 十二年夏四月,俄人忽帶兵及哈薩克、漢、回等眾,入晶河土爾扈特遊牧,索哈薩克所失馬,並執貝子及固山達保來綽囉木等,又修治伊犁迤東果子溝大路,更換錫伯各官,圖東犯,又於塔爾巴哈台所屬察罕鄂博山口駐兵,盤詰往來行旅。 十三年八月,俄人自庫倫貿易入烏里雅蘇台建房,詰以非條約所載,不省。 旋命陝甘總督左宗棠督辦新疆軍務。 光緒元年夏五月,俄遊歷官索思諾等來蘭州,言奉國主之命,欲與中國永敦和好,俟中國克複烏魯木齊、瑪納斯,即便交還。 左宗棠以聞。 既而左宗棠以新疆與俄境毗連,交涉事繁,請旨定奪。 帝命左宗棠主辦。 三年,議修陸路通商章程。 俄使布策欲於伊犁未交之先,通各路貿易。 中國不允,僅允西路通商,而仍以交收伊犁與商辦各事並行為言。 俄人又以榮全張示激伊犁人民不遵俄令,烏里雅蘇台官吏擅責俄人,江海關道扣留俄船,英廉擅殺哈薩克車隆,及徵收俄稅,指為違約,謂非先議各事不可。 會新疆南路大捷,各城收復,回匪白彥虎等竄入俄,中國援俄約第八款,請其執送。 屢與理論,未決。 四年五月,命吏部左侍郎崇厚使俄,議還伊犁及交白彥虎諸事。 十二月抵俄。 五年二月,與俄外部尚書格爾斯開議。 格爾斯提議三端:一通商,一分界,一償款。 而通商、分界又各區分為三。 通商之條:一,由嘉峪關達漢口,稱為中國西邊省分,聽其貿易;一,烏魯木齊、塔爾巴哈台、伊犁、喀什噶爾等處,稱為天山南北各路,妥議貿易章程;一,烏里雅蘇台、科布多等處,稱為蒙古地方,及上所舉西邊省分,均設立領事。 分界之條:展伊犁界,以便控制回部;一,更定塔爾巴哈台界,以便哈薩克冬夏遊牧;一,新定天山迤南界,以便俄屬浩罕得清界線。 崇厚皆允之,惟償款數目未定。 崇厚以聞,命塔爾巴哈台參贊大臣錫綸接收伊犁及分界各事。 既議償款盧布五百萬圓,俄亦遣高復滿等為交還伊犁專使。 第7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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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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