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巡撫李秉衡上言:「山東機器局於光緒二十二年間所造軍火,共造成各種洋火藥十九萬六千餘斤,堅利遠後膛大抬槍二百十六枝,步槍六枝,大銅帽火四百四十二萬顆,粗細銅管拉火六萬二千枝,銅砲炸子二千一百顆,炸子引門二千一百副,砲子一千一百九十個,各種群子八萬四千八百個,各種後膛自來火帶藥槍子一百十六萬八千四百顆,洋鉛丸一百七十二萬一千五百粒,抬槍、抬砲、來福槍、鳥槍及裝配毛瑟槍、哈乞開司槍各種大小鉛丸一百五十九萬粒,捲筒鉛子二萬一千二百斤,並修成各營抬槍、抬砲、洋槍、洋砲,添買車床、鑽床及各項雜費,均歸戶部核銷。 原有機器局,設法擴充製造,添造槍械,採購應用材料,增建廠屋,購買機器,乃於機器廠後建設洋式大槍廠一所。 造槍需用銅鐵零件甚多,則熟鐵廠必須擴充,乃於舊鐵廠之後,另建洋式熟鐵大廠一所。 造槍則用槍子倍多,乃於舊槍子廠之東,另建洋式槍子廠一所。 槍子需銅最多,乃另建軋銅大廠一所。 外洋製造廠,視鍋爐之大小,以定煙筒之高下。 今造成九十五尺高之煙筒一座,七十五尺高之煙筒一座,五十五尺高之煙筒一座,鐵煙筒一座。 廠基深掘五尺,煙筒基深掘八尺,均密釘排椿,上築三合土,蓋以大石板,再砌條石牆腳,則扁磚實砌,純灌灰漿,梁棟皆用外洋木之方而巨者,屋柱則生鐵鑄成,即機器常年震動,不致有鼓裂之虞。 此外所增建者,軍械日富,則有存儲之區,工匠日多,則有休息之所,乃建軍火庫二十間,工匠房四十間。 又建水龍房以備不虞,泥工廠以資修葺,皆不可少之工。 共增廠四座,群屋八十餘間,較原廠擴充三分之二。 至製造抬槍機器,外洋本無抬槍名目,故無此專用機器。 嗣選通曉製造之員,與洋商參酌,定造抬槍機器,並可兼造毛瑟洋槍機器共六十餘種。 此外地軸皮帶鎚鉗軸枕螺絲各種輪模刀鑽,共一百七十餘件,已陸續運解到省。 俟機器及銅鐵鋼料運齊,工匠募足,即可開車製造。 共用銀十二萬兩,先由籓庫及南運局籌給。 」 大學士榮祿建議,通飭各省製造快槍、快砲、無煙火藥,並煉鋼鐵各項機器。 海疆多事,武備為先,須通力合作,以備強敵。 河南巡撫劉樹棠上言,河南機器局規模甚小,若遵榮祿所議,兼造各式軍械,財力實有未逮。 豫省機器局建設於省城南門外卓屯地方。 其造彈機器,已向上海信義洋行定購,在外洋加工造成,陸續運至河南,安置妥貼,開工製造槍彈火藥。 其造抬槍車床,亦經運到,並訂購鋼筒五百枝。 先造後膛抬槍五百桿,以資應用。 本省新練之豫正全軍,一律改習洋操。 又通令各州縣,籌款自練勇隊,所需槍械子藥,皆省局自造。 湖廣總督張之洞上言:「大學士榮祿議令產煤鐵各省,鹹從速開採,已經設立有製造局廠省分,規模未備者,尤宜擴充,自煉鋼以迄造無煙藥彈各項機器,均須實力講求,以重軍需。 所言切中機宜,亟應籌辦。 湖北製造廠所造快槍、快砲,為新式最精之械。 若有械無彈無藥,仍屬虛器。 故既添設銅殻廠,又須添設無煙藥廠。 因外洋裝配快槍、快砲,悉用無煙火藥,他項洋藥皆不合用。 又槍管砲身,必須精煉之罐子鋼,方足以受無煙火藥之漲力。 湖北鐵廠所煉之西門馬丁鋼,以之制他器,則已稱精良。 以之制槍砲,則尚非極致。 外洋罐子鋼之價值,數十倍於常鋼,非徒購運道遠也。 故鋼藥二者,必須購機自造。 雖物力困絀,終不敢畏難自沮,致已成之槍砲廠,有不全不備之弊。 故於上年即飭局員在漢口禮和洋行議定向德國格魯森廠添購無煙火藥機,每十點鐘能出火藥三十三磅,每年約出火藥五十頓,共價德銀十三萬六千八百馬克。 今機器已運至上海。 上年又與禮和洋行訂購德國名廠煉罐子鋼機器全副,每日能煉罐子鋼二、三頓,鑄鋼機能鑄塊鋼,每塊重二頓,價值運保各費,共用德銀十三萬馬克,久已起運,即可到滬。 至廠中侭制行營快砲,以備陸戰之用。 因經費太絀,故於砲台之大砲,未經議及。 外洋新式十二生的長快砲,安置沿江砲台,能施放有準,足禦敵艦。 上年由出使德國大臣許景澄在力拂廠訂購十二生的快砲並架彈等機,共用德銀三十二萬五千馬克,機器月內可到。 以上各機,皆屬無款可籌,不得不與洋商婉商墊欠,分期歸款,庶可及早舉辦。 加以添購大小新式樣砲、碾銅板機、拉鋼機、壓鋼機、大汽錘以及添配最精之鋼模樣板等件,約須銀十數萬兩。 再加增建廠屋,又需銀十餘萬兩。 其增僱華、洋工匠常年製造工料之費,為數甚钜,又需銀二十三萬兩。 各款均無所出。 如上海製造局年撥八十萬兩,嗣因添制快槍,並加撥常年工作之需,每年用款已逾百萬兩。 現在湖北廠所造槍砲子彈,比津局既逾數倍,比滬局亦復加多,近又添造無煙火藥,添煉罐子鋼,添造砲台所用十二生的大快砲,功用益廣,而常年經費僅土藥稅等三十六七萬兩,較滬局止及三分之一。 惟有請加撥常年專款,符原估七十五六萬之數,庶可增料加工,使舊有各廠得盡機器之力,新增各廠早收美備之功。 況近年武備最重,鄂廠調撥槍砲供給各處,為數甚多,造成槍砲,並非湖北一省之用。 事關全局,滬廠、鄂廠,理無二致,軍實要需,必多為籌備也。 」 二十四年,山西巡撫胡聘之以山西省向無機器製造局,亟宜籌辦。 因派員赴天津向洋商定購製造槍砲各種機件,並酌建廠屋,僱集工匠,仿洋式自行製造。 在省城北關外擇地建廠。 因山西僻在內地,非通商口岸,凡辦料募匠等事,用費極昂,即以歸化城關稅盈餘之款撥用。 各機器運到晉省,開廠興工。 山東巡撫張汝梅以山東省機器局自創造至今,並未延聘西人,而內地風氣初開,其精於製造人員,實不多見。 且所造全系銅鐵硝磺等火器,局員工匠,素鮮經驗,非洋匠專門之比,稍一不慎,即有損傷炸裂之虞,至難極險,與尋常差使不同,乃量予獎敘。 直隷總督裕祿以北洋之軍械共有二局,一為機器局,一為製造局。 機器局所有製造火藥、毛瑟槍子銅帽、各式後膛砲彈及硝磺鏹水、雷電器具、卷銅煉鋼等機,每年能造黑色火藥七十餘萬磅,慄色火藥二十五萬餘磅,棉花火藥五萬餘磅,無煙火藥八千餘磅,毛瑟後膛槍子四百餘萬粒,銅帽火二千八百餘萬粒,鋼彈一千二百顆,大小砲子一萬四千餘顆。 製造局每年能造七生的半開花砲子一萬二千顆,銅件一萬六千副,克魯伯鐵身砲車十具,銅管拉火二萬四千枝,哈乞砲子五萬餘顆,哈乞開司槍子二百十萬餘粒,雲者士得槍子一百四十餘萬粒。 而外洋所出軍械,日新月異。 今各路軍營所用毛瑟快槍、小口毛瑟槍、格魯森五生的過山快砲、克魯伯七生的半陸路行營快砲、七生的過山快砲,頗為合用,宜次第仿造。 兩江總督劉坤一以江南省製造局之後膛抬槍,上海製造局之快利新槍,及大小砲位,均稱合用。 金陵局機器無多,凡大宗軍火,胥由上海製造局供用。 近年增設煉銅廠、慄色火藥廠、無煙火藥廠三處,其所制砲,有十二磅子六磅子二種快砲,與北洋所用快砲口徑相同。 惟北洋之七生的快砲,湖北之三生的七快砲,南洋之六生的快砲,若購自外洋,終非久計。 乃擬增換機爐,自行製備,專精仿造。 所有槍砲子彈,與天津、湖北二廠鹹歸一律。 四川總督文光因前奉朝旨,令四川製造局漸次擴充。 前督臣恭壽擬就川省原有機器局擴充製造,不必另設局廠。 但機器局雖創設多年,而規制未宏,若欲廣制槍砲,殊不敷用。 乃擬增置長刨床一部,小車床及壓銅機器、引長機器、齊口機器各四部,緊口機器二部,均已一律制全,靈動堅固,與購自外洋者不異。 惟機器既已增加,則製造亦宜推廣,應加常年經費銀二萬兩,以備製造之需。 第66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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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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