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舊設水師弁兵船數列後:梧州府水師三營,設副將各官,水師千人,塘船十三艘,快船六艘,舢板船三十八艘。 慶遠府協標左營,兼轄水師哨船二艘。 平樂府水師哨船四十七艘。 廣運營八槳哨船七艘,柳兵哨船七艘。 大亮營八槳哨船一艘,柳兵哨船一艘。 大定營八槳哨船一艘,柳兵哨船二艘。 足灘營柳兵哨船十二艘。 潯州府左營,兼轄來賓江口水師哨船,勒馬汛水師哨船。 南寧府隆安縣水塘十八處,哨船十五艘,水師一百四十人,橫州水塘二十處,哨船三艘,水師三十四人。 永淳縣水塘九處,哨船一艘,水師十人。 湖北水師,武昌府城守營,舊有水師營,設守備以下各官。 乾隆二年,撥入漢陽營,任江、漢巡防之責。 武昌省城,存城守營內河巡哨船五艘,下遊道士洑營巡江船三艘。 漢陽城守營兼轄水師營,戰船三艘,虎戰船一艘,漢川虎戰船二艘。 黃州協營,巡江船三艘。 蘄州城守營,巡江船二艘。 荊州水師營,設守備以下各官,戰船二十五艘,巡江船二艘。 宜昌府水師,順治十三年設彞陵鎮,轄水師前後二營。 康熙十九年,改為彞陵水師協標。 乾隆元年,改為宜昌鎮標,仍設水師前後二營,戰船三十艘,小船十一艘。 經粵寇之亂,舊制無存。 同治間,設長江水師。 其屬湖北省者,為漢陽水師鎮標,轄漢陽營、田鎮營、簰洲營、巴河營。 其戰船、兵額,與各省長江水師同制。 江西水師,清初設九江鎮標水師營,南湖水師營、鄱湖水師營,唬船二十艘,分防水巡,各營設塘船一艘。 康熙元年,改九江鎮標為九江協標,水師七百七十三人,增設沙船三十艘,水汛巡哨船十七艘。 乾隆間,實存沙船八艘,唬船二十三艘。 後改為城守營。 同治八年,裁撤城守營。 其南湖水師營、鄱湖水師營,自設長江水師後,亦皆裁撤。 長江水師之屬於江西省者,為湖口水師鎮標,轄湖口營、吳城營、饒州營、華陽營、安慶營,戰船、兵額,與各省長江水師同制。 安徽省水師,安慶鎮標、壽春鎮標及遊兵營、泗州營,均有戰船。 順治初年,安慶鎮標遊兵營隷操江巡撫標。 康熙元年,改隷江南總督標。 泗州營舊隷江南提督標,後改隷安徽巡撫標。 安慶鎮標,分防懷寧、桐城、望江、東流、貴池、銅陵及江西彭澤縣等處,大唬船一艘,小唬船二十二艘。 遊兵營,分防和州、無為、含山、銅城、繁昌、蕪湖、當塗等處及江蘇之江寧縣,大唬船一艘,小唬船二十七艘。 壽春鎮標,潁州營哨船二艘,泗州營扒唬船四艘。 經粵寇之亂,師船盡毀。 同治間,設長江水師,屬安徽省者,為長江提督標中營,駐太平府,轄裕溪營、蕪湖營、大通營、金陵營,戰船、兵額,與各省長江水師同制。 湖南水師,清初設辰州、洞庭二營。 康熙二十八年,裁辰州水師,改設嶽州水師營,歸嶽州營參將兼轄,設守備各官,頭舵戰兵六十八人,水步戰兵六十五人,水守兵一百四十八人,分防嶽州府城及東西湖、上下江二汛。 自雍正至嘉慶,迭有增減,存頭舵戰兵三十四人,水步戰兵三十九人,水守兵一百四十二人,戰船十八艘。 洞庭水師營,原設洞庭協標。 嘉慶二年,以洞庭副將、都司移駐常德,改常德為協。 以常德遊擊、守備移駐洞庭,改洞庭協為水師營,設遊擊各官,戰兵一百九人,守兵四百三十六人,戰船十二艘,分防小船、遊巡小船各十艘,分駐龍陽縣及東西湖各汛。 承平日久,將弁兵丁,鹹居陸地,船敝不修,舊制浸廢。 鹹豐三年,曾國籓治水師於湖南,造船練兵,以長龍船、舢板船尤為便利。 粵寇定後,至同治八年,裁撤水勇,設長江水師。 在湖南境者,設嶽州鎮標四營,為嶽州營、沅江營、荊州協標營、陸溪營。 原設之嶽州水師,歸併嶽州城守營。 原設洞庭水師,歸併龍陽城守營。 鹹豐軍興以後,常於省城駐水師二營,湘潭駐水師一營,衡州駐水師一營,益陽縣則由省城撥師船駐防,常德駐水師一營,辰州駐一營,靖州之洪江駐一營,澧州則由常德撥師船駐防,又於嶽州、安鄉合駐水師一營,不在經制水師之列,而分地駐巡,參錯佈置,實與經制水師相輔雲。 長江水師,道光季年,各省內河水師及沿江水師,船多朽敝,值操練之期,虛衍儀式。 粵寇東犯,無以制之。 鹹豐三年,江忠源始建制艦練兵之議。 四年,命侍郎曾國籓治水師於衡州,造拖罟、快解、長龍、舢板各船,惟舢板船尤為輕捷制勝,長龍船次之。 大率水師一營,設長龍船一、二艘,舢板船或十餘艘,或二十餘艘,以拖罟船、快解船守營,不以出戰。 其後水師日增,悉廢拖罟、快蟹舊式之船,專以舢板船摧敵。 任彭玉麟、楊嶽斌為水師統帥,循長江轉戰東下,克名城以百計,踣巨憝於金陵。 同治三年,東南底定,曾國籓、彭玉麟以江防重要,疏請設立長江經制水師。 簡授長江水師提督一人,得專摺奏事,隷兩江、湖廣總督節制,率提標五營駐安徽太平府。 每歲於所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南五省江面巡閲。 設嶽州、漢陽、瓜洲、湖口四總兵官。 每鎮標各統水師四營,惟湖口鎮標五營,以狼山鎮標水師二營並隷之,凡二十四營。 總兵及參將、遊擊,於收泊戰艦處所立汛建署,為營汛治事之地。 以船為家,不得在署常居。 都司、守備各官以至兵丁,不得陸居。 總兵座船三艘,督陣舢板二艘,親兵十二人。 副將座船二艘,督陣舢板一艘,長龍二艘,親兵十二人。 遊擊座船二艘,督陣舢板一艘,長龍一艘,親兵十二人。 都司二人,各座船一艘,長龍一艘。 守備二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艘。 四哨千總八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艘。 四哨把總九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艘。 四哨外委十一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艘。 又外委一人,管帶督陣舢板,有座船一艘,無舢板。 戰船之大者,每艘或設兵二十人,為舵兵一人,頭兵一人,砲兵二人,槳兵十六人;或設兵二十五人,為舵兵一人,艙兵一人,頭兵一人,砲兵四人,槳兵十八人。 舢板船每艘設兵十四人。 總兵以下各官,設稿書、書識,自七人至一人不等。 以都司一人管駕長龍船為領哨,守備為副領哨。 每哨戰船十艘。 惟嶽州、漢陽系遊擊營制,而統戰船三十三艘,視參將例。 左哨都司專任錢糧,右哨都司專任船砲軍械及巡查諸務。 大小戰船鹹設砲位。 長龍船千斤頭砲二位,七百斤邊砲四位,艘砲一位。 舢板船八百斤頭砲一位,六、七百斤哨砲一位,船邊五十斤轉珠小砲二位。 洋槍刀矛之屬,隨宜分配。 旗幟以桅旗為主,懸方式長龍旗,凡長一丈二尺。 舢板船旗長九尺,船艄懸尖式龍旗,書某標某營某哨。 桅上小旗,或船首立旗,書駕船將弁之姓,以示區別。 凡駐師之處,漁船由水師編號稽查,以清盜源。 其疏防之責,以哨官為專汛,營官為本轄,遇有盜劫,視汛地所轄題參。 江、鄂各營,半年更調一次。 副將與副將之營互調,參將、遊擊與參將、遊擊之營互調。 每營調居客汛二次,又調回本汛一次,如承緝盜案未獲,則不得更調。 凡副將、參將以下,由本境巡撫節制,總兵由總督節制。 土匪猝發,須用戰船,由督撫檄調境內水師往剿。 總兵奉檄即發兵。 督撫調水師操練,亦奉檄即行。 其事涉重大者,督撫會同長江提督疏陳。 其餘水營政務,由長江提督主持。 餉糈之制,將弁則視其職以定廉養公費。 兵丁月餉,每名銀三兩有差。 全軍餉糈,由沿江釐捐局指定支撥。 設火藥局於湖北、安徽,購硝斤於江蘇、江西、湖南。 設子彈局於湖南之長沙。 設造船廠於湖北之漢陽,江西之吳城,江南之草鞋夾。 戰船均三年一修,十二年更換。 定水師事宜三十條,未盡者續定十條。 銀米有稽,銓補有章,訓練有規。 鄭重江防,嚴申禁約,有犯必懲。 自荊州以達海門,沿江數千里,稱天塹雄師。 至光緒季年,特命大臣查閲長江營伍,實存長龍、舢板戰船七百六十二艘,飛劃船六百四十二艘,水師弁兵一萬有七十九人。 第63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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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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