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水師,始於雍正間。 太湖連跨蘇州、常州、湖州之境,為全吳巨浸。 湖中風浪與江海異,故巡湖水師,船制亦殊。 其衛所巡司則以巡船,水師則以哨船。 雍正二年,設太湖營遊擊、千總、把總各一人。 五年,以大錢汛口為浙江省瀕湖要道,增守備、千總各一人,把總三人,戰守水兵原額千人,歷年裁併,實存水戰兵一百八十六人,守兵四百七十二人,分防各處:甪頭汛兵一百八十五人,沙快船五艘;西山汛兵六十九人,沙快船二艘;浙江烏程汛兵一百九十七人,沙快船九艘;伍浦汛兵六十九人,快巡船九艘;南浦汛兵一百七人,快巡船九艘。 七年,以沙船六艘為湖中大汛巡防,其餘改小號巡船二十艘,巡緝支河小港。 九年,分水師為左右二營,左營守備駐簡村,列汛凡六,當震澤縣界。 千總一人,駐鯰魚口,列汛十有二,當吳縣、吳江、震澤界。 把總二人:一駐東山,列汛凡八,當吳縣界;一駐吳江,列汛凡八,當吳江、震澤界。 右營守備駐周鐵橋,列汛凡六,當宜興、陽湖界。 千總一人,駐馬山,列汛十有四,當常州、無錫、陽湖界。 把總二人:一駐黿山,列汛凡七,當吳縣界;一駐鳳川,列汛凡七,當宜興、荊溪界。 乾隆間,設副將以下各官,水師戰船,凡巴唬船十六艘,沙船三艘,大快船七艘,小快船三十二艘。 至道光間,存巴唬船十六艘,沙船二艘,大快船六艘,小快船二十艘,槳船十艘。 迨鹹豐年粵匪亂後,營伍船械全失。 同治間,重整水師,盡易舊制,仿長江營制,設太湖協標二營,舢板戰船三十六艘。 此江南水師之制也。 其長江水師之在江南省者,為瓜洲鎮標,轄瓜洲營、孟湖營、三江營、江陰營,戰船兵額,與各省長江水師同。 河道總督標營凡二十營,雍正七年,以漕標右營改隷河標設,巡船九艘。 山清裡河上營,康熙十七年設,船六十八艘。 裡河下營,雍正六年,由裡河營分設,船十三艘。 外河上營,船一百十四艘。 山安海防河營,雍正七年,由外河營分設,船五十四艘。 高堰上營,康熙三十八年,由盱眙營分設,船三十四艘。 山盱下營,雍正七年,由高堰營分設,船十七艘。 桃源安清營,康熙三十八年設,船二十三艘。 揚河上營,康熙十七年設,船八十二艘。 揚河下營,雍正七年設,船十四艘。 徐河南北營,雍正六年設,船三十艘。 邳睢河營,順治初年設,船七十五艘。 宿虹南北營,順治初年設,船百艘。 桃源南北營,順治初年設,船六十八艘。 宿遷運河營,雍正六年設,船十九艘。 凡河防各營,設守備以下各官,大小各船,分浚船、柳船二類,修防河工,以營制部勒之。 漕運總督水師標營,分中營、左營、右營、城守四營,以中、左、右三營任護漕之責,以城守四營任地方之責,駐山陽境及漕運所經之地。 其運輓漕糧,則以衛卒任之。 浙江水師,杭州協錢塘水師營,順治初年,設守備各官,兵一百十五人,鱉子門汛兵七十九人,新城汛兵三十一人,塘棲汛兵九十三人,錢江汛兵七十七人,富陽汛兵一百五十人,防守河莊山唬船四艘,運河內河快唬船十一艘,錢塘江渡馬船六艘。 乍浦水師營,雍正二年,以定海鎮右營改歸乍浦,設參將各官,水戰兵二百四十人,守兵二百七十六人,戰船十艘,內洋岑港轄洋面汛三十三,內洋瀝港轄洋面汛十五,內洋岱山轄洋面汛十九。 嘉興協營,設副將各官,駐防府城,兵四百三十二人,快唬船五艘。 海鹽汛兵一百七十五人,快唬船三艘。 乍浦汛兵二百十三人,快唬船二艘。 澉浦汛兵百人,快唬船一艘。 石門汛兵一百十人,快唬船四艘。 桐鄉汛兵七十六人,快唬船二艘。 濮院汛兵六十一人,快唬船三艘。 新城汛兵四十人,快唬船一艘。 平湖汛兵九十九人,快唬船三艘。 嘉善汛兵七十人,快唬船二艘。 嘉興汛兵六十九人,快唬船二艘。 王江涇汛兵五十六人,快唬船二艘。 雍正十年,裁撤快唬船二十艘,改造大號巡船二十艘,小號巡船二十艘,分配各汛。 湖州協營,設副將各官,駐防府城,兵四百七十六人,快巡船十三艘。 左營分防雙林汛兵五十人,快巡船三艘,德清汛兵三十四人,快巡船四艘,新市汛兵四十二人,快巡船四艘,含山汛兵四十二人,快巡船四艘,菱湖汛兵三十九人,快巡船五艘。 右營分防泗安汛兵五十人,快巡船三艘。 長興汛兵四十四人,快巡船二艘。 武康汛兵二十人,快巡船一艘。 馬要汛兵二十人,快巡船一艘。 烏鎮汛兵二十四人,快巡船一艘。 南潯汛兵五十八人,快巡船六艘。 菁山汛兵十六人,快巡船一艘。 梅溪汛兵八十人,快巡船二艘。 紹興協營,設副將各官,水師一千八百七十二人,用衛所之制,設臨海、觀海二衛,瀝海、三江二所。 雍正十年,設周家路水師汛,置紹字一、二號巡船二艘。 寧波府,順治三年,設水師營參將二人,分左右二營,水戰兵四百人,守兵四百人。 十四年,設寧台溫水師總兵官及以下各官。 康熙九年,設水師提督及左右二路總兵官,七年罷之。 設總兵官一人,轄中左右水師三營,兵三千人。 春秋二汛,率戰船出洋巡緝。 其戰船之數,隨時增改。 順治三年,水師左右二營,大小戰船五十二艘。 九年,定海鎮左右二營,戰船四十九艘。 十四年,水師左右前後四營,戰船二百二艘。 康熙元年,水師前左右三營,戰船一百七十三艘。 九年,定海鎮中左右三營,戰船八十艘,增設哨船二十艘。 歷年裁汰,定為水艍船十二艘,犁繒船七號水艘中艍船一艘,中號犁繒船五艘,沙船七艘,雙篷艍船十三艘,唬船二艘,哨船二十艘。 象山城守營,設副將各官,哨船四艘,海口汛兵一百五十人,哨船十艘。 雍正四年,裁存四艘。 昌石營,設都司等官,汛兵五百六十五人,戰船六艘。 鎮海營,原設定海水師左右二營。 雍正二年,改設鎮海營參將各官,汛兵二百三十五人,哨船八艘。 台州府,順治十四年,設寧台總鎮。 十五年,改水師提督。 尋改總兵。 設黃岩鎮標三營,水師二千七百七十五人,戰哨船二十五艘。 海門駐遊擊等官。 前所駐都司等官。 右營分防海洋七汛:玉環山、灨江、鷄齊山、標桃嶼、石塘、龍王堂、沙護。 中營分防海洋六汛:郎幾山、黃礁門、深門、三山、老鼠嶼、川礁。 左營分防海洋八汛:聖堂門、米篩門、白岱門、牛頭門、靖寇門、狗頭門山、茶盤山、迷江山。 溫州府,順治三年,設副將各官。 十三年,改總兵官,設鎮標中左右水師三營,戰哨船二十二艘。 中營水戰兵六十五人,守兵一百五十二人,戰船九艘,快哨船二艘,釣船三艘。 分巡二處:一專防三盤口,水師百六十二人,戰船二艘;一專防長沙海洋,水師一百二十八人,沙戰船二艘。 分防汛地凡七:曰霓嶴、黃大嶴、三盤、大門、長沙、鹿西、雙排。 左營水戰兵六十八人,守兵一百七十三人,戰船九艘,快哨船二艘。 分巡二處:一專防鳳山汛,一專防南龍海洋。 分防汛地凡五:曰鳳皇山、銅盤山、南龍山、大瞿山、白腦門。 右營轄陸地汛兵。 瑞安水師營,設副將各官,水戰兵九十八人,守兵一百四十三人,內洋巡哨戰船四艘,外洋巡哨戰船五艘,快哨船四艘,釣船二艘。 分巡二處:一專防北關洋,水師七十人,戰船一艘;一專防官山洋,水師五十人,戰船一艘。 分防汛地凡六:曰北關、官山、金鄉嶴、琵琶山、南鹿山、四大嶼。 玉環水師營,設參將等官,水戰兵一百四十五人,守兵二百五十四人,八槳船四艘,戰船四艘,快哨船四艘。 左營轄陸地汛兵。 右營水師一百八十四人,戰船四艘。 分巡二處:一專防坎門,水師六十五人,戰船一艘;一專防長嶼,水師三十四人,戰船一艘。 內洋凡三汛:曰烏洋、梁灣、黃門。 外洋一汛,曰沙頭。 左右營率水師一百八十四人,戰船一艘,輪巡洋面。 又江口水師一百八十四人,戰船四艘。 雍正二年,額定四種戰船:曰水艍船,曰趕繒船,曰雙篷船,曰快哨船。 其六槳船、八槳船,雍正七年後所增設也。 第63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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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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