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亂後,各省皆起練新軍,或就防軍改編,或用新式招練。 至光緒三十年,畫定軍制,京師設練兵處,各省設督練公所,改定新軍區為三十六鎮,新軍制始畫一。 三十三年,京、外新練陸軍,除禁衛軍外,統計近畿第一鎮駐京北仰山窪,官七百四十八員,兵一萬一千七百六十四名。 第六鎮駐南苑,官七百四十七員,兵一萬一千八百四十六名。 直隷第二鎮駐保定、永平等府,官七百三十七員,兵一萬一千七百三十一名。 第四鎮駐馬廠,官七百四十八員,兵一萬一千七百五十六名。 山東第五鎮駐省城、濰縣、昌邑等處,官七百四十八員,兵一萬一千七百六十四名。 江蘇第二十三混成協駐蘇州等處,官二百七十四員,兵四千三百四十五名。 江北第十三混成協駐清江浦,官三百七十六員,兵二千四百八十一名。 安徽步隊二標、馬隊一營、砲隊一隊駐省城,官二百五十三員,兵四千一百五十五名。 江南第九鎮步隊一營、馬隊二隊駐省城,官七百八十九員,兵八千二百五十五名。 江西步隊一協、馬隊二隊駐省城,官二百三十一員,兵四千二百八十七名。 河南第二十九混成協駐省城,官三百三十八員,兵五千六百十八名,步隊一協、馬砲隊各一營調駐京城,官一百六十二員,兵三千八十五名。 湖南步隊一協、砲隊一營駐省城,官二百四十八員,兵四千五十六名。 湖北第八鎮駐省城,官七百二員,兵一萬五百二名,第二十一混成協駐武昌、漢陽及京漢鐵路,官二百八十八員,兵四千六百十二名。 浙江步隊一協駐省城,官一百五十九員,兵二千三百八十四名。 福建第十鎮駐省城及福寧、延平等處,官四百五十五員,兵六千七百八十八名。 雲南步隊一協、砲隊一營駐省城及臨安,官二百三十八員,兵四千二百四十八名。 貴州步隊一標、砲隊一隊駐省城,官一百七員,兵一千八百四十六名。 四川步隊駐省城,官十二員,兵六十一名。 山西步隊二標、馬砲隊各一營駐省城,官二百六十二員,兵四千五百五十七名。 陝西步隊一協、砲隊一隊駐省城,官二百二十員,兵三千九百三十六名。 甘肅步隊二標、砲隊一營駐省城、河州、固原、西寧,官二百二十一員,兵四千一百二十八名。 新疆步隊一協、馬隊一標、砲隊一營駐省城,官一百六十七員,兵二千三百二十二名。 東三省第三鎮駐吉林省城、長春、寧安、延吉及奉天錦州等處,官七百五十三員,兵一萬一千八百八十三名,第一混成協駐奉天省城,官三百三員,兵三千五十九名,第二混成協駐奉天新民等處,官三百四員,兵五千五十三名,步隊一協一標、砲隊一營駐吉林,官三百六十一員,兵七千八百七十名。 宣統三年統計,除前列外,浙江成第二十一鎮,雲南成第十九鎮,四川成第十七鎮,奉天成第二十鎮,吉林成第二十三鎮,廣東成第二十六鎮駐省城,廣西成第二十五鎮駐省城及桂林等處,先後共成二十六鎮。 未幾,武昌陸軍先變,各省應之,而三十六鎮卒未全立雲。 志一百八 ○兵四 △鄉兵 鄉兵始自雍、乾,旋募旋散,初非經制之師。 嘉慶間,平川、楚教匪,鄉兵之功始著。 道光之季,粵西寇起,各省舉辦團練,有駐守地方者,有隨營征剿者。 侍郎曾國籓以衡、湘團練討寇,練鄉兵為勇營,以兵制部勒之,卒平巨憝,其始皆鄉兵也。 而邊徼之地,剿有鄉兵。 其在東三省者,則寧古塔以東之赫哲部、克雅克部,混同江東北之鄂倫春部,不設佐領,惟設鄉兵姓長。 其在黑龍江者,有打牲人,在江以南之錫伯、卦勒察,江以北之索倫、達瑚爾,則附屬於滿營。 在蒙古者,蒙兵而外,有奇古民勇。 在山、陝邊外者,有番兵,有僧俗兵。 在四川、雲南、貴州邊境者,有夷兵,有土司兵,有黑倮勇丁。 在西藏者,有藏番兵。 皆與內地鄉兵不同,故不詳。 其各直省之鄉兵,曰屯練,曰民壯,曰鄉團,曰獵戶,曰漁團,曰沙民。 額數之多寡不齊,器械之良窳不一,餉章之增減不定,良以聚散無恆,故與額兵迥異,無編製之可紀。 茲特志其始末於後焉。 雍正八年,鄂爾泰平西南夷烏蒙之亂,調官兵萬餘人,鄉兵半之,遂定東川,是為鄉兵之始。 乾隆三十八年,用兵小金川,定邊將軍溫福、定西將軍阿桂疏言,調滿洲兵道遠費重,不如多用鄉兵,人地相宜。 四川鄉兵,以金川屯練為強,自平定金川以後,設屯練鄉兵,其糧餉倍於額兵,分屯大小金川兩路,春夏訓練,秋冬蒐獵,有戰事則搜剿山路,退兵則為殿後之用。 嘉慶初,苗疆事起,傅鼐以鄉兵平苗,功冠諸將。 詔以鼐總理邊務,令各省督撫以鼐練鄉兵之法練官兵。 川、楚教匪之役,官兵征討,而鄉兵之功為多。 其勛績最著者,文臣則四川按察使劉清,武臣則四川提督桂涵,湖北提督羅思舉,各統鄉兵,分路剿寇,大小數百戰,遂奏膚功。 嘉慶十七年,以雲南邊外野夷倮匪肆擾,而緬寧、騰越各隘皆瘴癘之地,難駐官兵,乃練鄉兵一千六百人,以八百人駐守緬寧之丙野山梁等處,以八百人駐守騰越蠻章山等處,省官兵徵調之勞。 其時苗疆底定,亦增設鄉兵,凡屯丁七千人,訓練之暇,開墾屯防田數十萬頃。 道光二年,令直隷疆臣招集團練,修築土堡,互為策應。 十五年,令各州縣額設民壯,一律充補訓練,復令各省民壯每月隨營操演,範以紀律。 是年,調大小金川鄉兵千名,給以千人之糧,隨營征戰,歸屯則仍食五百人之糧。 二十一年,令山東巡撫於蓬萊、黃縣、榮成、寧海、掖縣、膠州、即墨所屬之十三梟,編練鄉兵,互相防衛。 又令沿海疆臣仿浙江定海縣土堡之法,凡近海村落,招募鄉兵,興築土堡,以聯聲勢。 二十三年,令廣東省以團練助防海口。 旋疆吏疏言廣東民風宜於鄉團,招集已得十萬人,以昇平學社為團練總匯之區,推及韶州、廉州等處,一律舉行。 二十六年,令各州縣民壯隨營考察技藝。 是年,甘肅沿邊番賊肆擾,令疆臣召募獵戶千人,編為一軍,供遠探近防之用。 及道光季年,張國樑募廣東潮州鄉兵追逐粵寇,轉戰東下,卒以獷悍不馴,遂至潰散。 鹹豐二年,令在籍侍郎曾國籓辦理湖南鄉團。 旋國籓疏言先行練勇一千人,所辦者乃官勇非團丁,是為鄉團改勇營之始。 三年,令山東登、萊、青三府舉辦聯莊團練,給以兵械。 四年,令甘肅沿邊增募獵戶三千人以防番騎。 八年,安徽巡撫翁同書疏言皖省定遠、壽州、合肥等縣舉辦團練,旬日之間,遠近響應,和州踞賊屢出焚掠,多被鄉團擊回,以其深明大義,踴躍同仇,凡董事團總人等,傳諭嘉勉。 九年,河南巡撫恆福疏言,皖寇進偪豫境,令道府大員於接近皖寇之地,舉辦鄉團,睢州等州縣興築堡寨已數十處。 旋諭河南官紳訓練鄉勇,聯村築寨,迅速舉行。 十年,諭勝保等督辦鄉團,以資統率,酌定章程,凡辦團州縣一律遵行,惟鄉團更番調營,所領糧餉,易滋流弊,毋得冒濫。 又諭:「江蘇等省在籍紳士,除已經辦理團練外,其明曉大義律身公正者,自不乏人,所有在京直隷、江蘇、安徽、浙江、河南等省之大小官員,將如何舉行鄉團,隨同官兵剿賊,及防守等一切事宜,各陳所見,各舉所知,迅即上聞。 」 第62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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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第62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