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上以清口倒灌,詔循康熙中張鵬翮所開陶莊引河舊跡挑挖,導黃使北,遣鄂爾泰偕斌往勘,以汛水驟至而止。 旋完顏偉繼斌為河督,慮引河不易就,乃用斌議,自清口迤西,設木龍挑溜北趨,而陶莊終不敢議。 次年,南河督吳嗣爵內召,極言倒灌為害。 薩載繼任,亦主改口議。 上乃決意開之。 於是清口東西壩基移下百六十丈之平成台,築攔黃壩百三十丈,並於陶莊迤北開引河,使黃離清口較遠,清水暢流,有力攻刷淤沙。 明年二月,引河成,黃流直注周家莊,會清東下,清口免倒灌之患者近十年。 五十年,洪湖旱涸,黃流淤及清口,命河南巡撫畢沅祭淮瀆,疏賈魯、惠濟諸河流以助清,湖水仍不出,黃復內灌。 上欲開毛城鋪、王家營減壩,下大學士阿桂等議。 阿桂言:「欲治清口之病,必去老壩工以下之淤,尤當掣低黃水,使清水暢出攻沙,不勞自治。 」於是閉張福口四引河,浚通湖支河,蓄清水至七尺以上,治開王營壩減泄黃水,盡啟諸河,出清口滌沙,修清口兜水壩,易名束清壩。 復移下惠濟祠前之東西束水壩三百丈於福神巷前,加長東壩以禦黃,縮短西壩以出清,易名禦黃壩。 嘉慶元年,湖水弱,清低於黃者丈餘,淮遏不出。 淮漲則開山盱五壩、吳城七堡,黃漲或減水入湖,以救清口之倒灌。 五年,用江督費淳、河督吳璥言,開吳城七堡引渠,使泄湖水入黃,以減盛漲。 八年,黃流入海不暢,直注洪澤湖。 璥赴海口相度,請力收運口各壩,止留口門,清雖力弱難出,黃亦不能再入。 七月,淮漲,高堰危甚,開信、義兩壩泄水。 西風大作,壞仁、智兩壩,淮南奔清口。 上責璥,遂罷免。 九年春,湖水稍發,伏汛黃仍倒灌。 河督徐端以束清壩在運口北,分溜入運,致不敵黃,請移建湖口迤南。 從之。 十一年,江督鐵保言:「潘季馴、靳輔治河,專力清口,誠以清口暢出,則河腹刷深,海口亦順,洪澤亦不致氾濫。 為今之計,大修閘壩,借清刷沙,不能不多蓄湖水。 即不能不保護石堤,尤不能不急籌去路。 」又偕徐端陳河工數事:一,外河之方家馬頭及三老壩為淮、揚保障,宜填護碎石;一,義壩宜堵築;一,仁、智、禮、信四壩殘損宜拆修。 廷議如所請。 上恐四壩同修,清水過泄,命次第舉行。 十五年十月,大風激浪,義壩決,堰、盱兩工掣坍千餘丈。 議者謂宜築碎石坦坡,以費钜不果。 璥與端請加培大堤外靳輔所築二堤,以為重門保障,亦為廷議所駁。 及陳鳳翔督南河,復申二堤之請。 下江督百齡議。 百齡言不若培修大堤。 十七年,遣協辦大學士松筠履勘,亦主百齡議。 於是築大堤子堰,自束清壩尾至信壩迤南止。 鳳翔以不知蓄清於湖未漲之先,即啟智、禮兩壩,致禮壩潰,下遊淹,清水消耗,貽誤全河,為百齡所劾,奪職遣戍。 十八年,百齡及南河督黎世序以仁、義、禮三壩屢經開放,壞基跌塘,請移建三壩於蔣家壩南近山岡處,各挑引河,先建仁、義壩,因禮壩基改築草壩,備本年宣洩。 上命先建義壩,如節宣得宜,再分年遞修。 二十三年,增建束清二壩於束清壩北,收蓄湖水。 道光二年,增修高堰石工。 四年冬,河漲,洪澤湖蓄水至丈七尺,尚低於黃尺許,高堰十三堡堤頂被大水掣動,山盱周橋之息浪菴亦過水八九尺,各壩均有坍損。 上遣尚書文孚、汪廷珍履勘,而褫河督張文浩職。 十三堡缺口旋塞。 侍郎硃士彥言:「高堰石工在事諸臣,惟務節省,辦理草率。 又因搶築大堤,就近二堤取土,事後亦不培補。 至山盱五壩,宣洩洪湖盛漲,未能謹守舊章,相機開放,致石工掣卸。 」並下文孚等勘覈。 明年春,從文孚等議,改湖堤土坦坡為碎石,於仁、義、禮舊壩處所各增建石滾壩,以防異漲。 八年,上以禦黃壩上下積淤丈餘,清水不能多蓄,禦黃壩終不可開,下南總河張井等籌議。 井等言:「乾隆間湖高於河七八尺或丈餘,入夏拆展禦黃壩,氵曳清刷淤,至冬始閉。 嘉慶間,因河淤,改夏閉秋啟。 而黃水偶漲,即行倒灌。 今積淤日久,縱清水能出,止高於黃數寸及尺餘,暫開即閉,僅免倒灌,未能收刷淤之效。 」上不懌,曰:「以昔證今,已成不可救藥之勢。 為河督者,祗知氵曳清水以保堰,閉禦壩以免倒灌,增工請帑,但顧目前,不思經久,如國計何?如民生何?如後日何?」 十年,井言:「淮水歸海之路不暢,請於揚糧之八塔鋪、商家溝各斜挑一河,匯流入江,分減漲水,並拆除芒稻河東西閘,挑挖淤灘,可抵新闢一河之用。 」從之。 十二年,移建信壩於夏家橋。 十四年,以義字引河跌深三四丈,堵閉不易,允河督麟慶請,改挑義字河頭。 二十一年,河決祥符,奪溜注洪澤湖,而江潮盛漲,又復頂托,因拆展禦黃、束清及禮、智、仁各壩,並啟放車邏等壩,以泄湖水。 二十三年,河決中牟,全溜下注洪澤湖,高堰石工掣卸四千餘丈,先後拆展束清、禦黃、智、信各壩,並啟放順清、禮、義等河,金灣舊壩及東西灣壩同時並啟,減水入江。 鹹豐五年,河複決銅瓦廂,東注大清河入海。 黃河自北宋時一決滑州,再決澶州,分趨東南,合泗入淮。 蓋淮下遊為河所奪者七百七十餘年,河病而淮亦病。 至是北徙,江南之患息。 士民請復淮水故道者,歲有所聞。 同治八年,江督馬新貽濬張福口引河,淮遂由清口達運。 嗣又挑楊莊以下之淤黃河,以泄中運河盛漲。 九年,新貽等言:「測量雲梯關以下河身,及成子河、張福口、高良澗一帶湖心,始知黃河底高於洪湖底一丈至丈五六尺不等,必先大濬淤黃,使淮得暢流入海,繼闢清口,導之入舊黃河,再堵三河,以杜旁氵曳而資抬蓄。 然非修復堰、盱石工,堅築運河兩堤,不敢遽堵三河、闢清口。 統籌各工,非數百萬金不能集事。 擬分別緩急,次第籌辦,不求利多,但求患減,為得寸得尺之計,收循序漸進之功。 」 第59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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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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