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年秋,輔以河南地在上遊,河南有失,則江南河道淤澱不旋踵。 乃築考城、儀封堤七千九百八十九丈,封丘荊隆口大月堤三百三十丈,滎陽埽工三百十丈,又鑿睢寧南岸龍虎山減水閘四。 上念高郵諸州湖溢淹民田,命安徽按察使於成龍修治海口及下河,聽輔節制。 旋召輔、成龍至京集議。 成龍力主開濬海口;輔言下河海口高內地五尺,應築長堤高丈六尺,束水趨海。 所見不合,下廷臣議,亦各持一說。 上以講官喬萊江北人,召問,萊言輔議非是。 因遣尚書薩穆哈等勘議,還言開海口無益。 會江寧巡撫湯斌入為尚書,詢之,斌言海口開則積水可泄,惟高郵、興化民慮毀廬墓為不便耳。 乃黜薩穆哈,頒內帑二十萬,命侍郎孫在豐董其役。 時又有督修下河宜先塞減水壩之議,上不許。 召輔入對,輔言南壩永塞,恐淮弱不敵黃強,宜於高家堰外增築重堤,截水出清口不入下河,停丁溪等處工程。 成龍時任直撫,示以輔疏,仍言下河宜濬,修重堤勞費無益。 議不決。 復遣尚書佛倫等勘議,佛倫主輔議。 二十七年,禦史郭琇劾輔治河無績,內外臣工亦交章論之,乃停築重堤,免輔官,以閩浙總督王新命代之,仍督修下河,鎸在豐級,以學士凱音布代之。 明年,上南巡,閲高家堰,謂諸臣曰:「此堤頗堅固,然亦不可無減水壩以防水大衝決。 但靳輔欲於舊堤外更築重堤,實屬無益。 」並以輔於險工修挑水壩,令水勢回緩,甚善。 車駕還京,復其官。 三十一年,新命罷,仍令輔為河督。 輔以衰疾辭,命順天府丞徐廷璽副之。 輔請於黃河兩岸值柳種草,多設涵洞,俱報可。 是冬,輔卒,上聞,嘆悼,予騎都尉世職。 以於成龍為河督。 越二年,召詢成龍曰:「減水壩果可塞否?」對曰:「不宜塞,仍照輔所修而行。 」上曰:「如此,何不早陳?爾排陷他人則易,身任總河則難,非明驗耶?」三十四年,成龍遭父憂,以漕督董安國代之。 明年,大水,決張家莊,河會丹、沁偪滎澤,徙治高埠。 又決安東童家營,水入射陽湖。 是歲築攔黃大壩,於雲梯關挑引河千二百餘丈,於關外馬家港導黃由南潮河東注入海。 去路不暢,上遊易潰,而河患日亟。 三十六年,決時家馬頭。 明年,仍以成龍為河督。 三十八年春,上南巡,臨視高家堰等堤,謂諸臣曰:「治河上策,惟以深浚河身為要。 河底濬深,則洪澤湖水直達黃河,興化、鹽城等七州縣無汎濫之患,田產自然涸出。 若不治源,治流終無裨益。 今黃、淮交會之口過於徑直,應將河、淮之堤各迤東灣曲拓築,使之斜行會流,則黃不致倒灌矣。 」 明年,成龍卒,以兩江總督張鵬翮為河督。 是歲塞時家馬頭,從鵬翮先疏海口之請,盡拆雲梯關外攔黃壩,賜名大清口;建宿遷北岸臨黃外口石閘,徐州南岸楊家樓至段家莊月堤。 四十一年,上謂永定河石堤甚有益,欲推行黃河兩岸,自徐州至清口皆修石堤。 鵬翮言「建築石工,必地基堅實。 惟河性靡常,沙土鬆浮,石堤工繁費钜,告成難以預料」。 遂作罷。 四十二年,上南巡,閲視河工,制河臣箴以賜鵬翮。 秋,移建中河出水口於楊家樓,逼溜南趨,清水暢流敵黃,海口大通,河底日深,黃水不虞倒灌。 上嘉鵬翮績,加太子太保。 四十六年八月,決豐縣吳家莊,隨塞。 明年,鵬翮入為刑部尚為,以趙世顯代之。 四十八年六月,決蘭陽雷家集、儀封洪邵灣及水驛張家莊各堤。 六十年八月,決武陟詹家店、馬營口、魏家口,大溜北趨,注滑縣、長垣、東明,奪運河,至張秋,由五空橋入鹽河歸海。 自河工告成,黃流順軌,安瀾十餘年矣,至是遣鵬翮等往勘。 九月,塞詹家店、魏家口;十一月,塞馬營口。 世顯罷,以陳鵬年署河道總督。 六十一年正月,馬營口複決,灌張秋,奔注大清河。 六月,沁水暴漲,沖塌秦家廠南北壩台及釘船幫大壩。 時王家溝引河成,引溜由東南會滎澤入正河,馬營堤因無恙。 鵬年復於廣武山官莊峪挑引河百四十餘丈以分水勢。 九月,秦家廠南壩甫塞,北壩又決,馬營亦漫開;十二月,塞之。 雍正元年六月,決中牟十里店、婁家莊,由劉家寨南入賈魯河。 會鵬年卒,齊蘇勒為總河,慮賈魯河下注之水,山盱、高堰臨湖堤工不能容納,亟宜相機堵閉,上命兵部侍郎嵇曾筠馳往協議。 七月,決梁家營、詹家店,復遣大學士張鵬翮往協修,是月塞。 九月,決鄭州來童寨民堤,鄭民挖陽武故堤泄水,並衝決中牟楊橋官堤,尋塞。 是歲建清口東西束水壩以禦黃蓄清。 二年,以嵇曾筠為副總河,駐武陟,轄河南河務,東河分治自此始。 六月,決儀封大寨、蘭陽板橋,逾月塞之。 三年六月,決睢寧硃家海,東注洪澤湖。 明年四月,塞未竣,河水陡漲,沖塌東岸壩台,睢寧、虹、泗、桃源、宿遷悉被淹,命兩廣總督孔毓珣馳勘協防,十二月塞。 是月河清,起陝西府穀訖江南桃源。 五年,齊蘇勒以硃家海素稱險要,增築夾壩月堤、防風埽,並於大溜頂沖處削陡岸為斜坡,懸密葉大柳於坡上,以抵溜之汕刷。 久之,大溜歸中泓,柳枝沾掛泥滓,悉成沙灘,易險為平,工不勞而費甚省。 因請凡河崖陡峻處,俱仿此行。 六年,曾筠內遷禮部尚書,副總河如故,命署廣東按察使尹繼善協理江南河務。 七年,改河道總督為江南河道總督,駐清江,以孔毓珣任,省副總河。 以曾筠為山東河道總督,駐濟寧。 上以明臣潘季馴有每歲派夫加高堤身五寸之議,前靳輔亦以為言,計歲費不過三四萬,下兩河總督議。 毓珣等請酌緩急,分年輪流加倍,約歲需二萬餘金,下部議行。 八年,毓珣卒,曾筠調督南河,田文鏡兼署東河總督。 五月,敕建河州口外河源神廟成,加封號。 是月,河清,起積石關訖撒喇城查漢斯。 是歲決宿遷及桃源沈家莊,旋塞。 以封丘荊隆口大溜頂衝開黑堈口至柳園口引河三千三百五十丈。 十年,增修高堰石堤成。 十一年,揀派部院司員赴南河學習,期以三年。 授曾筠文華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督南河如故,命兩淮鹽政高斌就習河務。 曾筠旋遭母憂,斌署南河總督。 乾隆元年四月,河水大漲,由碭山毛城鋪閘口洶湧南下,堤多衝塌,潘家道口平地水深三五尺。 上以下流多在蕭、宿、靈、虹、睢寧、五河等州縣,今止議濬上源而無疏通下遊之策,則水無歸宿,下江南、河南各督撫暨兩總河委勘會議,並移南副總河駐徐州以專督率。 旋高斌請濬毛城鋪迤下河道,經徐、蕭、睢、宿、靈、虹至泗州安河陡門,紆直六百餘裡,以達洪澤,出清口會黃,而淮揚京員夏之芳等言其不便。 明年,召斌詢問,斌繪圖呈覽,乃知之芳等所言失實,令同總督慶復確估定議,並將開濬有利無害,曉喻淮揚士民。 初,斌疏濬毛城鋪水道,別開新口塞舊口,以免黃河倒灌。 至三年秋,河漲灌運,論者多歸咎新開運口。 斌言:「十月後黃水平退,湖水暢流,新淤隨溜刷去,可無虞淺澀。 」四年,斌又言「上年清水微弱,時值黃水異漲,並非開新口所致」,而南人言者不已。 上遣大學士鄂爾泰馳勘,亦言新口宜開。 明年,黃溜仍南逼清口,仿宋陳堯佐法,制設木龍二,挑溜北行。 六年,斌以宿遷至桃源、清河二百餘裡,河流湍激,北岸只縷堤六,並無遙堤,又內逼運河,將運河南岸縷堤通築高厚,作黃河北岸遙堤,更於縷堤內擇要增築格堤九。 未成,斌調督直隷,完顏偉繼之。 先是上以河溜逼清口,倒漾為患,詔循康熙間舊跡,開陶莊引河,導黃使北,遣鄂爾泰會勘。 議甫定,以汛水驟漲停工,斌亦去任。 至是,完顏偉慮引河不就,於清口迤西、黃河南岸設木龍挑溜北走,引河之議遂寢。 厥後四十一年,上決意開之,踰年工竣,新河直抵周家莊,會清東下,倒漾之患永絶。 第58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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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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