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年花信,即喪所天。 寂處孤幃,一空塵障。 縷縷情絲,已隨風寸斷。 薄命紅顏,例受摧折。 余亦無所怨也。 孰知彼蒼者天,其所以折磨我者,猶不止此,復從他方面施以種種播弄,步步逼迫,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已。 餘情如已死之灰,而彼竭力為之挑撥,使得復燃;余心如已枯之井,而彼竭力為之鼓盪,使得再波。 所以如此者,殆使餘生作孀雌,尤欲余死為冤鬼,不如此不足以死余也。 自計一生,此百結千層至厚極密之情綱,出而復入者再。 前之出為幸出,后之入乃為深入。 既入之後,漸縛漸緊,永無解脫之希望,至此余身已不能自主,一任情魔顛倒而已。 余之自誤耶?人之誤余耶?余亦茫然。 然無論自誤被誤,同一誤耳,同一促余之命耳。 今已有生無幾,去死匪遙,彼至忍之天公與萬惡之情魔,目的已達,可以拍掌相賀。 然余也,前生何孽?今世何愆?而冥冥中之所以處餘者,乃若是其慘酷也。 此事首尾情節,頗極變幻,此時余亦不遑細述,妹后詢夢霞可得其詳。 今欲為妹言者,餘一片苦心,固未嘗有負于妹耳。 妹之姻事,余所以必欲玉成之者,余蓋自求解脫,而實亦為妹安排也。 事成之後,妹以失卻自由,鬱鬱不樂,余心為之一懼。 而彼夢霞,復抵死相纏,終不肯移情別注,余心更為大懼。 蓋余已自誤,萬不可使妹亦因余而失其幸福。 而欲保全妹之幸福,必先絕夢霞戀余之心。 於是余之死志決矣。 移花接木,計若兩得,今乃用心之左也。 上所言者,即余致死之由。 然余幸無不可告妹之事,偶惹癡情,遽罹慘劫。 此一死非殉情,聊以報妹,且以謝死者耳。 余求死者非一日矣,而今乃得如願。 余死而余之宿孽可以清償,余之餘情可以拋棄。 以余之遭遇,直可為普天下古今第一個薄命紅顏之標本,復何所戀而寶貴其生命哉?妹閱此,當知余之所以死,莫以余為慘死之人,而以余為樂死之人,則不當痛余之死,惜余之苦,且應以余得及早脫離苦海而為余賀也。 余固愛妹者,妹亦愛餘者,姑嫂之情,熱于姊妹。 十年來耳鬢廝磨,蘭閨長伴。 妹無母,余無夫,一樣可憐蟲,幾為同命鳥。 妹固不忍離余而去,余亦何忍棄妹而逝哉?然而筵席無不散之時,楸枰無不了之局,余已作失群之孤雁,妹方為出谷之雛鶯。 春蘭秋菊,早晚不同;老幹新枝,榮枯互異。 余之樂境已逐華年而永逝,妹之樂境方隨福命以俱長。 則余與妹之不能久相與處者,命也,亦勢也。 然余初謂與妹不能長聚,而孰知與妹竟不能兩全也。 今與妹長別矣,與使余忍恥偷生,而使妹之幸福因以減缺,則余雖生何樂?且恐其苦有更甚於死者。 蓋此時妹之幸福完全與不完全,實以余之生死為斷。 餘生而妹苦,余亦並無樂趣,無寧余死而妹安,余亦可了癡情也。 余言至此畢矣,尚有一語相要。 余不幸為命所磨,為情所誤,心雖糊塗,身猶乾淨。 今以一死保全妹一生之幸福,妹能諒余苦心,幸為余保全死後之名譽也。 至家庭間未了之事,情關骨肉,妹自能為余了之,毋煩余之喋喋矣 第二十八章 斷腸玉梨魂—— 第二十八章 斷腸墨痕慘淡,語意酸辛。 此一幅斷腸遺稿,字字皆血淚鑄成。 筠倩閱之,乃恍然于梨娘之所以死,初不料貞潔如梨嫂,亦有此放佚之行也。 既而嘆曰:「韶華未老,歡愛已乖,蓮性雖馴,藕絲難殺,深閨寂處,傷如之何?名士坎坷,佳人偃蹇,相逢遲暮,未免情牽,此不足為梨嫂病也。 況乎兩下飄零,相憐同命,一身乾淨,未染點污。 雖涉非分之譏,要異懷春之女,發乎情,止乎禮義,感以心不以形跡。 還珠有淚,贈撾扌摹 F涑漲榭擅酰其毅力足嘉,彼司馬、文君應含羞千古矣。 惜乎設想癡時,忽生幻想,癡情深處,未脫欲情。 太空無物,著來幾點浮雲;底事幹卿,吹皺一池春水。 地老天荒,已癡矢來生之愿;桃僵李代,欲強全今世之緣。 而余也,以了無關係之身,為他人愛情之代價,以姻緣簿作如意珠,此實用情之過,亦不思之甚矣。 雖然,嫂固愛我者也,因愛我而發生此事,因愛我而成就此緣,其心可諒,而其情尤可感也。 卒也逆知事無結局,先自殺以明志,我未為人作嫁,人已由我而死。 在彼則得一知己,可以無恨;在我則失其所愛,能不傷心。 痛哉梨嫂,真教人感恨俱難矣。 嫂乎,汝為我而棄其生命,我安忍賣嫂以求幸福?休矣,我何惜此薄命微軀,而不為愛我者殉耶?」感念至此,寸寸柔腸,如著利剪,不覺撫棺大慟,一聲「愛嫂」淚若綆縻。 嗟乎,筠倩之心傷,筠倩之命短矣。 風雪天寒,棠梨花死。 這番青鳥使,化作白衣人。 夢霞、夢霞,得此可驚、可痛之慘耗,其將何以為情耶?方其得梨娘書也,知其病、知其病且危,而苦不能行,尤苦不能答。 耐來幾日工夫,郁住一腔心事,猶冀東皇,偶發慈悲,護持此瘦弱之花魂,不令其遽被東風吹斷。 而孰意紅顏老去,竟不及待到春殘。 驚心觸目之死耗,及與病者之手書,繼續而呈于癡望者之眼簾。 第5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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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梨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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