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 苗、僚時為寇。 壎立互知會捕法,賊為之戢。 古州苗萬餘,居爛土久,時議逐之,壎謂非計。 松潘參將堯彧請益戍兵三千,又力陳不可。 皆得寢。 已,奏所部將校多犯法,奏請逾時,輒至遁逸。 請先逮系,然後奏聞。 帝可之。 壎剛介,善聽斷,所至民不冤。 在蜀二年,民夷畏服。 然厭繁劇,與時多齟齬。 子鍭獻詩勸歸,壎欣然納焉。 年未五十,即求退。 章四上,得請。 既歸,杜門養親,不按賓客。 又五年卒。 鍭,舉進士。 弘治四年謁選入都,上書請復李文祥、鄒智等官,罷大學士劉吉。 忤旨,下獄,得釋。 久之,除南京大理評事。 疏論賦斂、徭役、馬政、鹽課利弊及宗籓、戚裡侵漁狀。 不報。 鍭素無宦情。 居官僅歲余,念母老,乞侍養,遂歸。 家居三十餘年,竟不復出。 高明,字上達,貴溪人。 幼事母以孝聞。 登景泰二年進士,授御史。 聞內苑造龍舟,切諫。 有指揮為大臣所陷,論死,辯出之。 徐州民訴有司于朝,時例,越訴者戍邊。 明言:「戍邊,防誣訴也。 今訴不誣,法止當杖。 」民有為妖言者,吏貪功,誣以謀反。 明按無反狀,止坐妖言律。 皆報許。 巡撫河南,黜屬吏六十人。 再按畿輔,入總諸道章奏。 天順初,尚書陳汝言有罪,偕諸御史劾,下之獄。 四年,御史趙明等劾天下朝覲官,觸帝怒,詰草疏主名。 眾大懼,明獨自承。 都御史寇深言:「頻年章疏,盡出明手,幸勿以細故加罪。 」帝意解,反稱明能。 石亨既誅,僮仆皆收。 明言不宜,坐免者百人。 擢大理寺丞。 憲宗立,拜南京右僉都御史。 以留都春夏淫雨,請修人事以回天意。 時納馬入監者至萬餘人,明請區別。 薦郎中孫瓊、陳鴻漸、梅倫、何宜,主事宋瑛,皆端方廉潔,恬于進取,宜顯擢以風有位。 疏下所司。 成化三年,揚州鹽寇起,守兵失利,詔明討之。 造巨艦,名曰「籌亭」,往來江上督戰,並江置邏堡候望。 賊縱跡無所匿,遂平之。 內官鬻私鹽,據法沒入,鹽政大治。 因條上利病十餘事,多議行。 仍還原任,以親老乞終養歸。 十四年,上杭盜發。 詔起巡撫福建,督兵往討。 擒誅首惡,余皆減死遣戍。 以上杭地接江西、廣東,盜易嘯聚,請析置永定縣。 移疾徑歸。 久之,卒。 楊繼宗,字承芳,陽城人。 天順初進士。 授刑部主事。 囚多疫死,為時其食飲,令三日一櫛沐,全活甚眾。 又善辨疑獄。 河間獲盜,遣里民張文、郭禮送京師,盜逸。 文謂禮曰:「吾二人並當死。 汝母老,鮮兄弟,以我代盜,庶全汝母子命。 」禮泣謝,從之。 文桎梏詣部,繼宗察非盜,竟辨出之。 成化初,用王翱薦,擢嘉興知府。 以一仆自隨,署齋蕭然。 性剛廉孤峭,人莫敢犯。 而時時集父老問疾苦,為祛除之。 大興社學,民間子弟八歲不就學者,罰其父兄;遇學官以賓禮。 師儒競勸,文教大興。 御史孔儒清軍,裡老多撻死。 繼宗榜曰:「御史杖人至死者,詣府報名。 」儒怒。 繼宗入見曰:「為治有體。 公但剔奸弊,勸懲官吏。 若比戶稽核,則有司事,非憲體也。 」儒不能難,而心甚銜之。 瀕行,突入府署,發篋視之,敝衣數襲而已。 儒慚而去。 中官過者,繼宗遺以菱芡、曆書。 中官索錢,繼宗即發牒取庫金,曰:「金具在,與我印券。 」中官咋舌不敢受。 入覲,汪直欲見之,不可。 憲宗問直:「朝覲官孰廉?」直對曰:「天下不愛錢者,惟楊繼宗一人耳。 」九載秩滿,超遷浙江按察使。 數與中官張慶忤。 慶兄敏在司禮,每于帝前毀繼宗。 帝曰:「得非不私一錢之楊繼宗乎?」敏惶恐,遺書慶曰:「善遇之,上已知其人矣。 」聞母喪,立出。 止驛亭下,盡籍廨中器物付有司。 惟攜一仆、書數卷而還。 服除,以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 畿內多權貴莊田,有侵民業者,輒奪還之。 按行關塞,武備大飭。 星變,應詔陳言,歷指中官及文武諸臣貪殘狀,且請召還中官出鎮者。 益為權貴所嫉。 治中陳翼訐其過,權貴因中之,左遷雲南副使。 孝宗立,遷湖廣按察使。 既至,命汲水百斛,洗滌廳事而後視事,曰:「吾以除穢也。 」居無何,復以僉都御史巡撫雲南。 三司多舊僚,相見歡然。 既而出位揖之曰:「明日有公事,諸君幸相諒。 」遂劾罷不職者八人。 未幾卒。 繼宗力持風節,而居心慈厚,自處必以禮。 為知府,謁上官必衣綉服,朝覲謁吏部亦然。 或言不可,笑曰:「此朝廷法服也,此而不服,將安用之?」為浙江按察時,倉官十餘人坐缺糧系獄,至鬻子女以償。 繼宗欲寬之而無由。 一日,送月俸至,命量之,則溢原數。 較他司亦然。 因悟倉吏缺糧之由,將具實以聞。 眾懼,請于繼宗,願捐俸代償。 由是十人者獲釋。 嘗監鄉試得二卷,具朝服再拜曰:「二子當大魁天下,吾為朝廷得人賀耳。 」及拆卷,王華、李旻也,後果相繼為狀元。 人服其鑒。 天啟初,謚貞肅。 贊曰:明初以十五布政司分治天下,諸邊要害則遣侯伯勛臣鎮扼之。 永樂之季,敕蹇義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撫軍民,事竣還朝,不為經制。 宣德初,始命熊概巡撫蘇、松、兩浙。 越數年,而江西、河南諸省以次專設巡撫官。 天順初,暫罷復設,諸邊亦稍用廷臣出鎮或參贊軍務。 蓋以地大物眾,法令滋章,三司謹奉教條,修其常職;而興利除弊,均賦稅,擊貪濁,安善良,惟巡撫得以便宜從事。 熊概以下諸人,強干者立聲威,愷悌者流惠愛,政績均有可紀。 于謙、周忱巡撫最為有名,而勛業尤盛,故別著焉。 列傳第四十八 王彰 魏源 金濂 石璞王卺 羅通 羅綺張固 張瑄 張鵬李裕 王彰,字文昭,鄭人。 洪武二十年舉于鄉,補國子生。 使山東平糴,以廉干稱,擢吏科源士。 踰年,革源士,改給事中,累遷山西左參政。 永樂五年召為禮部侍郎。 父喪,服除,改戶部。 陝西大疫,奉使祀西嶽。 新安民鬻子女償賦。 彰奏為蠲除,贖還所鬻。 改右副都御史。 陝西僉事馬英激肅州番為變,殺御史及都指揮。 彰劾英,置極典。 又劾御史陳孟旭受賕枉法、文獻盜銀課、及金吾指揮李嚴逐母不養,皆坐死。 他所論劾甚眾。 十一年從帝北巡。 彰有母年八十餘矣,命歸省,賜其母冠服金幣。 諭之曰:「君子居官不忘親,居家不忘君。 凡所過,民安否,吏賢不肖,悉以聞。 」彰還,奏事稱旨。 久之,進右都御史。 十九年,帝遣廷臣二十六人巡撫天下,彰與給事中王勵往河南。 終明世,大臣得撫鄉土者,彰與葉春而已。 河南水災,民多流亡,長吏不加恤。 彰奏黜貪刻者百餘人,罷不急之征十餘事。 招複流民,發廩振貸,多所全活。 還朝,命督餉北征。 仁宗即位,河溢開封,命彰與都指揮李信往振恤。 宣德元年五月,命彰自良鄉抵南京巡撫軍民。 尋以所言率常事,降敕切責,令詳具利病以聞。 復諭侍臣曰:「兩京相距數千里,驛使往來為擾,或遘水旱,小民失所,朝使還及御史巡歷皆不以告,故遣彰往視。 今所奏多細故。 大臣如此,朕復何望!卿等當悉朕意,君臣同體,勿有所疑。 」尋召還,命與都督山雲巡山海至居庸諸關隘。 逾二月還,奏將士擅離者,帝命逮治。 遂命兵部三月一遣御史、給事中點閲。 明年四月卒於官。 彰嚴介自持,請託皆絶,然用法過刻。 其母屢以為言,不能改。 時劉觀為左都御史。 人謂「彰公而不恕,觀私而不刻」雲。 第14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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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第1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