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三年,都御史劉觀以貪被黜,大學士楊士奇、楊榮薦佐公廉有威,歷官並著風采,為京尹,政清弊革。 帝喜,立擢右都御史,賜敕獎勉。 命察諸御史不稱者黜之,御史有缺,舉送吏部補選。 佐視事,即奏黜嚴暟、楊居正等二十人,謫遼東各衛為吏,降八人,罷三人;而舉進士鄧棨、國子生程富、謁選知縣孔文英、教官方瑞等四十餘人堪任御史。 帝使歷政三月而後任之。 居正等六人辨訴。 帝怒,並諸為吏者悉戍之。 既而暟自戍所潛還京,脅他賄,為佐所奏,且言豈謀害己。 詔戮暟于市。 帝北巡,命偕尚書張本等居守。 還復賜敕。 令約束諸御史。 於是糾黜貪縱,朝綱肅然。 居歲余,奸吏奏佐受隷金,私遣歸。 帝密示士奇曰:「爾不嘗舉佐廉乎?」對曰:「中朝官俸薄,仆馬薪芻資之隷,遣隷半使出資免役。 隷得歸耕,官得資費,中朝官皆然,臣亦然。 先帝知之,故增中朝官俸。 」帝嘆曰:「朝臣貧如此。 」因怒訴者曰:「朕方用佐,小人敢誣之,必下法司治!」士奇對曰:「細事不足幹上怒。 」帝乃以吏狀付佐曰:「汝自治之。 」佐頓首謝,召吏言:「上命我治汝,汝改行,吾當貸汝。 」帝聞之益喜,謂佐得大體。 或告佐不理冤訴。 帝曰:「此必重囚教之。 」命法司會鞫,果千戶臧清殺無罪三人當死,使人誣佐。 帝曰:「不誅清,則佐法不行。 」磔清于市。 八年秋,佐有疾,乞歸。 不許。 以南京右都御史熊概代理其事。 踰年而概卒。 佐疾良已,入見。 帝慰勞之,令免朝賀,視事如故。 正統初考察御史不稱者十五人,降黜之。 邵宗九載滿,吏部已考稱,亦與焉。 宗奏辨,尚書郭璡亦言宗不應與在任者同考。 帝遂責佐。 而御史張鵬等復劾宗微過。 帝以鵬朋欺,並切責佐。 佐上章致仕去。 賜敕獎慰,賚鈔五十貫,命戶部復其家。 十一年九月卒。 佐孝友,操履清白,性嚴毅。 每旦趨朝,小外廬,立雙藤戶外。 百僚過者,皆折旋避之。 入內直廬,獨處小夾室,非議政不與諸司群坐。 人稱為「顧獨坐」雲。 然持法深,論者以為病。 時雩都陳勉、嶧縣賈諒先後為副都御史,與佐同舉台職,而蘭溪邵官南京,與佐齊名,繁昌嚴升名亦亞於。 玘,字以先,永樂中進士。 授御史。 仁宗監國,知其廉直。 每法司缺官,即命署,有重獄輒付之。 歷仕中外,所過人不敢犯。 宣德三年由福建按察使入為南京左副都御史。 奏黜御史不職者十三人,簡黜諸司庸懦不肖者八十餘人,風紀大振。 居二年,以疾卒官。 負氣,好侮同列,治獄頗刻深。 然持身廉潔,內行修,事母以孝聞。 陳勉,與同年進士。 仁宗初,以楊士奇薦,由廣東副使擢左副都御史。 信、豐諸縣盜起,命勉撫之。 招徠三千六百餘人,亂遂定。 景泰初,仕至南京右都御史,掌院事。 致仕,卒。 勉外和內剛,精通法律,吏不敢欺。 賈諒,字子信。 永樂中由鄉舉入太學,選侍皇太孫說書,擢刑科給事中。 宣德四年劾清軍侍郎金庠受賄,罷之。 郎中胡珏、蕭翔等十一人,御史方鼎三人,以不職被劾。 帝未信,命諒及張居傑密察之。 得實,悉貶官。 明年又劾陽武侯薛祿朋比不敬。 廷中肅然。 尋拜右副都御史。 偕錦衣指揮王裕、參議黃翰、中官張義等巡視四川、江西、湖廣,按治豪強不少假。 正統二年,江北、河南大水,命諒及工部侍郎鄭辰往振。 芒、碭山盜為患,諒捕獲甚眾。 四年還至德州,卒。 諒內行修,當官有風采。 嚴升,建文時進士。 歷官大理寺右少卿。 清軍蘇、松,執法不撓。 調南京僉都御史,與同心治事。 剛果自信,嘗著《神羊賦》以見志焉。 段民,字時舉,武進人。 永樂二年進士。 選庶吉士。 與章敞、吾紳輩俱讀書文淵閣,又俱授刑部主事。 民旋進郎中。 山東妖婦唐賽兒作亂,三司官坐縱寇誅,擢民左參政。 當是時索賽兒急,盡逮山東、北京尼及天下出家婦女,先後幾萬人。 民力為矜宥,人情始安。 車駕北征,餉舟由濟寧達潞河,陸輓出居庸至塞外。 民深計曲算,下不擾而事集。 既還,敕與巡按御史考所過府縣吏廉墨以聞。 宣德三年召入京,命署南京戶部右侍郎,踰年實授。 又明年改刑部。 初,二部皆以不治聞。 民至,紀綱修舉,宿弊以革。 上元人有為侄毆者,憤甚,詣通政司告。 時方令納米贖罪,而越訴禁甚嚴,犯者戍遼東。 民上言:「依定例,卑幼之罪得贖,而尊長反遠竄,揆於理有未安,請更擬。 」帝是之。 帝以民廉介端謹,特賜敕,令考察南京百官。 八年,詔書罪囚自十惡外並減一等。 有重囚三十餘人,例不得赦,民亦減其罪。 後有旨報決,乃復追還,而逃已數人。 民自陳狀,給事中年富等劾民。 帝知民賢,不問。 九年二月卒於官,年五十九。 貧不能殮,都御史吳訥裞以衣衾。 帝聞,命有司營葬。 成化間,葉盛請褒恤不果。 其後百有餘年,始追諡襄介。 吾紳,字叔縉,衢州人。 官刑部主事,治獄有聲。 歷郎中,拜禮部侍郎。 成祖謂呂震曰:「紳出自翰林,可佐卿典禮矣。 」既而為震所擠,出為廣東參政。 尋召為南京刑部侍郎,奉敕考察兩廣、福建方面官。 有故人官參政,素貪黷,權要多為之地。 紳至,竟黜之,時稱其公。 復改禮部。 正統六年卒於官。 紳清強有執,澹于榮利。 初拜侍郎,賀者畢集。 而一室蕭然,了無供具,眾笑而起。 章敞,字尚文,會稽人。 由庶吉士授刑部主事。 山西盜發,捕逮數百人。 敞察其冤,留詞色異者一人,余悉遣出。 明日訊之,留者盜,余非也。 遷郎中,改吏部。 宣德六年擢禮部侍郎。 偕徐琦使安南,命黎利權國事。 利遣人白相見禮,敞曰:「汝敬使者,所以尊朝廷,奚白為?」利聽命,趨拜下坐。 啖以聲色,不為動。 還致厚贐,不受,利以付貢使。 及關,悉閲貢物,封其贐,付關吏。 利死,子麟嗣,敞復奉詔往,卻贐如初。 正統初,纂洪武以來條格,使諸司參酌,吏無能為奸。 尚書胡濙寬大,敞佐以嚴肅。 二年十二月卒。 子瑾亦累官至禮部侍郎。 徐琦,字良玉。 先世錢塘人,其祖謫戍寧夏,遂家焉。 幼力學,通經史。 永樂十三年舉進士,授行人。 歷兵部員外郎。 明敏有斷,居官務持大體。 宣德六年擢右通政。 副敞使安南,亦不受饋。 還拜南京兵部右侍郎。 八年,帝以安南貢賦不如額,南征士卒未盡返,命琦復往。 時黎利已死,其子麟疑未決。 琦曉以禍福,麟懼,鑄代身金人,貢方物以謝。 帝悅,命落琦戍籍,宴賚甚厚。 正統初,與工部侍郎鄭辰考察南畿有司,黜不法者三十人。 時災異屢見,琦陳弭災十事。 悉嘉納。 五年命參贊南京機務。 十四年進尚書,參贊如故。 有言往年分調南京軍,家屬悉宜北徙,朝議欲行之。 琦奏:「安土重遷,人之情也。 今驟徙數萬眾,人心一搖,事或叵測。 」事得寢。 軍衛無學校,琦請天下衛所視府州縣例皆立學。 從之。 景泰元年,靖遠伯王驥贊機務,琦專理部事。 驥解任,琦仍參贊。 四年三月卒,年六十八。 謚貞襄。 敞、琦皆以使安南不辱命著稱。 安南多寶貨,後使者率從水道挾估客往以為利,交人頗輕之。 弘治時,侍講劉戩往頒詔,由南寧乘傳抵其國,交人大驚。 戩依舊制,受陪臣拜謁,不交一語,越宿即行,饋遺一無所受。 使人要于途,固致之,卒麾去,與敞、琦皆為交人所重。 戩,字景元,安福人。 第14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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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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