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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 188 /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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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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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慶元元年,汝愚罷相,仲鴻遷軍器監主簿,力丐外,除知洋州。朱熹聞其出,曰:「信蜀士之多奇也。」越三年,起知嘉定府。擢利路轉運判官,數忤宣撫副使吳曦,曦言仲鴻老病,朝命易他部。未幾,曦叛,宣撫司幕官薛紱訪仲鴻于果山,仲鴻對之泣,指案上一編書示紱曰:「開禧丁卯正月游某死。」謂家人曰:「曦逼吾死,即填其日。」

時宣撫使程松已大棄其師遁,仲鴻以書勸成都帥楊輔討賊,輔不能用。至是松至果,仲鴻謂紱曰:「宣威肯留,則吾以積奉二萬緡犒兵,護宣威之成都。」松不顧而去。總賦劉崇之繼至,仲鴻遣其子似往見,以告松者告之,崇之復不聽。未幾,曦誅,參政李壁奏除利路提點刑獄,尋乞休致,予祠而歸,遷中奉大夫。


  

嘉定八年卒,年七十八。劉光祖表其隧道曰:「于乎,慶元黨人遊公之墓。」紹定五年,謚曰忠。子似,淳祐五年為右丞相,自有傳。

李祥,字元德,常州無錫人。隆興元年進士,為錢塘縣主簿。時姚憲尹臨安,俾攝錄參。邏者以巧發為能,每事下有司,必監視鍛鍊,囚服乃已。嘗誣告一武

臣子謗朝政,鞫于獄,祥不使邏者入門。既而所告無實,具以白尹,尹驚曰:「上命無實乎?」祥曰:「即坐譴,自甘。」憲具論如祥意,上駭曰:「朕幾誤矣,卿吾爭臣也。」遂賜憲出身為諫大夫,祥調濠州錄事參軍。安豐守臣冒占民田,訟屢改而不決,監司委祥,卒歸之民。未幾,其人易守濠,以嫌換司理廬州;守出改官奏留之,不可。

主管戶部架閣文字、太學博士、國子博士、司農寺丞、樞密院編脩官兼刑部郎官、大宗正丞、軍器少監。言:「忝朝跡八年,在外賢才不勝眾,願更出迭入由臣始。」出提舉淮東常平茶鹽、淮西運判。兩淮鐵錢比不定,祥疏乞官賜錢米銷濫惡者,廢定城、興國、漢陽監,更鑄紹熙新錢,從之,淮人以安。

遷國子司業、宗正少卿、國子祭酒。丞相趙汝愚以言去國,祥上疏爭之,曰:「頃壽皇崩,兩宮隔絶,中外洶洶,留正棄印亡去,國命如發。汝愚不畏滅族,決策立陛下,風塵不搖,天下復安,社稷之臣也。奈何無念功至意,忽體貌常典,使精忠巨節怫鬱黯暗,何以示後世?」

除直龍圖閣、湖南運副,言者劾罷之。於是太學諸生楊宏中、周端朝等六人上書留之,俱得罪。主沖佑觀,再請老,以直龍圖閣致仕。嘉泰元年八月卒,謚肅簡。

王介,字元石,婺州金華人。從朱熹、呂祖謙游。登紹熙元年進士第,廷對陳時弊,大略言:「近者罷拾遺、補闕,有遠諫之意,小人唱為朋黨,有厭薄道學之名。」上嘉其直,擢居第三人。

簽書昭慶軍節度判官廳公事,除為國子錄,上疏言:「壽皇親挈神器授之陛下,孝敬豈可久闕乎?」又言:「婦事舅姑如事父母,不可虧宮中之禮。」不報。孝宗崩,介又力請上過宮執喪,累疏言辭激切,人嘆其忠。

寧宗即位,介上疏言:「陛下即位未三月,策免宰相,遷易台諫,悉出內批,非治世事也。崇寧、大觀間事出禦批,遂成北狩之禍。杜衍為相,常積內降十數封還,今宰相不敢封納,台諫不敢彈奏,此豈可久之道。」遷太學博士。

時韓侂冑居中潛弄威福之柄,猶未肆也,而文墨議論之士陰附之以希進,於是始無所憚矣。侂冑始疑介前封事詆己,且其弟仰冑嘗以舊識求自通,介拒絶之,侂冑怨益深。

添差通判紹興府,尋知邵武軍。會學禁起,諫大夫姚愈劾介與袁燮皆偽學之黨,且附會前相汝愚,主管台州崇道觀。久之,差知廣德軍。侂冑之隷人蘇師旦忿介不通謁,目為偽黨,並及甲寅廷對之語,以告侂冑。有勸其自明者,介曰:「吾發已種種,豈為鼠輩所使邪!」侂冑亦畏公議不敢發。以外艱去。

免喪,知饒州,未赴,召為秘書郎,遷度支郎官。師旦已建節,介與同列謁政府,遇之於庭,客皆逾階而揖,介不顧。於是殿中侍御史徐柟劾介資淺立異,奉祠,除都大坑冶。

侂冑誅,朝廷更化,介召還,除侍左郎官兼右司、太子舍人,改兵部郎官、國子司業、太子侍講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除國子祭酒。會以不雨,詔百官指陳闕失,時宰相史彌遠以母喪起複,介手疏歷論時政,推本《洪範》僭恆晹若之證,謂:「羅日願為變,是下人謀上也。修好增幣,而金人猶觖望,是夷人亂華也。內批數出,是左右干政也。諫官無故出省,是小人間君子也。皆謂之僭。一僭已足以致天變,而況兼有之哉。」又言:「漢法天地降災,策免丞相,乞令彌遠終喪,擇公正無私者置左右,王、呂、蔡、秦之覆轍,可以為戒。」

接送伴金國賀生辰使還,奏:「故事兩國通廟諱、禦名,而本朝止通禦名,高宗至光宗皆傳名而不傳諱,紹熙初,黃裳嘗以為言,而未及釐正。願正典禮,以尊宗廟。」

除秘書監,升太子右諭德。其在春宮,篤意輔導,每遇講讀,因事規諫。太子嘗欲索館中圖畫,卻而弗與,及張燈設樂,則諫止之;且乞選配故家以正始,絶令旨以杜請謁,宮僚分日上直,以資見聞。


  
遷宗正少卿兼權中書舍人,繳駁不避權貴。張允濟以閣職為州鈐,介謂此小事而用權臣例,破祖宗制,不可不封還詞頭。丞相語介曰:「此中宮意。」介曰:「宰相而逢宮禁意向,給舍而奉宰相風旨,朝廷紀綱掃地矣。」

居數日,除起居舍人。介奏:「宰相以私請不行,而托威福于宮禁,權且下移,誰敢以忠告陛下者。」乞歸老,不許。言:「本朝循唐入閣之制,左右史不立前殿,若禦後殿,則立朵殿下,何所聞見而修起居注乎?乞依歐陽修、王存、胡銓所請,分立殿上。」

吏部侍郎許奕以言事去國,介奏曰:「陛下更化三年,而言事官去者五人,倪思、傅伯成既去,其後蔡幼學、鄒應龍相繼而出,今許奕復蹈前轍。此五臣者,四為給事,一為諫大夫,兩年之間,盡聽其去。或謂此皆宰相意,自古未有大臣因給舍論事而去之者,是大臣誤陛下也,將恐成孤立之勢。」疏奏,乞補外,以右文殿修撰知嘉興府。

歲余,升集英殿修撰、知襄陽府、京西安撫使。徙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使,以疾奉祠。嘉定六年八月卒,年五十六。端平三年,郡守趙汝談請于朝,特贈中大夫、寶章閣待制,謚忠簡。子野,自有傳。

宋德之,字正仲,其先京兆人。隋諫大夫遠謫彭山,子孫散居于蜀,遂為蜀州人。德之以應舉擢慶元二年外省第一,為山南道掌書記。召除國子正,遷武學博士。與諸生論八陣之象本乎八卦,皆動物也,奇正之變,往來相生而不窮,知此然後可以致勝。

遷編修樞密院。時兵釁有萌,會赤眚見太陰,犯權星,未浹日,內北門鴟尾災,延及三省、六部,詔求言,德之奏:「離為火,為日,為甲冑;坎為水,為月,為盜,為隱伏。故火失其性,赤氣見,憂在甲兵;水失其性,太陰失度,憂在隱伏。」因疏七事,皆當今至切之患,乃曰:「人火小變不足慮,天象之變,臣竊危之。」

他日,又對曰:「今敵未動,而輕變祖宗舊制,命武臣帥邊以自遺患。晉叛將、唐藩鎮之禍基于此矣。」時吳曦在西陲,皇甫斌在襄漢,郭倪、李爽在兩淮,德之預以為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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