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侍講,兼中書舍人。未幾,辭直學士院,從之。張說再除簽書樞密院,給事中莫濟封還錄黃,必大奏曰:「昨舉朝以為不可,陛下亦自知其誤而止之矣。曾未周歲,此命復出。貴戚預政,公私兩失,臣不敢具草。」上批:「王嚴疾速撰入。濟、必大予宮觀,日下出國門。」說露章薦濟、必大,於是濟除溫州,必大除建寧府。濟被命即出,必大至豐城稱疾而歸,濟聞之大悔。必大三請祠,以此名益重。
久之,除敷文閣待制兼侍讀、兼權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上勞之曰:「卿不迎合,無附麗,朕所倚重。」除兵部侍郎,尋兼太子詹事。奏言:「太宗儲才為真宗、仁宗之用,仁宗儲才為治平、元祐之用。自章、蔡沮士氣,卒致裔夷之禍。秦檜忌刻,逐人才,流弊至今。願陛下儲才于閒暇之日。」
上日禦球場,必大曰:「固知陛下不忘閲武,然太祖二百年天下,屬在聖躬,願自愛。」上改容曰:「卿言甚忠,得非虞銜橛之變乎?正以仇恥未雪,不欲自逸爾。」升兼侍讀,改吏部侍郎,除翰林學士。
久雨,奏請減後宮給使,寬浙郡積逋,命省部議優恤。內直宣引,論:「金星近前星,武士擊球,太子亦與,臣甚危之。」上俾語太子,必大曰:「太子人子也,陛下命以驅馳,臣安敢勸以違命,陛下勿命之可也。」
乞歸,弗許。上欲召人與之分職,因問:「呂祖謙能文否?」對曰:「祖謙涵養久,知典故,不但文字之工。」除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進吏部兼承旨。詔禮官議明堂典禮,必大定圜丘合宮互舉之議。被旨撰《選德殿記》及《皇朝文鑒序》。必大在翰苑幾六年,制命溫雅,周盡事情,為一時詞臣之冠。或言其再入也,實曾覿所薦,而必大不知。
除參知政事,上曰:「執政于宰相,固當和而不同。前此宰相議事,執政更無語,何也?」必大曰:「大臣自應互相可否。自秦檜當國,執政不敢措一辭,後遂以為當然。陛下虛心無我,大臣乃欲自是乎?惟小事不敢有隱,則大事何由蔽欺。」上深然之。久旱,手詔求言。宰相謂此詔一下,州郡皆乞振濟,何以應之,約必大同奏。必大曰:「上欲通下情,而吾儕阻隔之,何以塞公論。」
有介椒房之援求為郎者,上俾諭給舍繳駁,必大曰:「台諫、給舍與三省相維持,豈可諭意?不從失體,從則壞法。命下之日,臣等自當執奏。」上喜曰:「肯如此任怨耶?」必大曰:「當予而不予則有怨,不當予而不予,何怨之有!」上曰:「此任責,非任怨也。」除知樞密院。上曰:「每見宰相不能處之事,卿以數語決之,三省本未可輟卿也。」
山陽舊屯軍八千,雷世方乞止差鎮江一軍五千,必大曰:「山陽控扼清河口,若今減而後增,必致敵疑。揚州武鋒軍本屯山陽者,不若歲撥三千,與鎮江五千同戍。」郭杲請移荊南軍萬二千永屯襄陽,必大言:「襄陽固要地,江陵亦江北喉襟。」於是留二千人。上諭以「金既還上京,且分諸子出鎮,將若何?」必大言:「敵恫疑虛喝,正恐我先動。當鎮之以靜,惟邊將不可不精擇。」
拜樞密使。上曰:「若有邊事,宣撫使惟卿可,他人不能也。」上諸軍升差籍,時點召一二察能否,主帥悚激,無敢容私。創諸軍點試法,其在外解發而親閲之。池州李忠孝自言正將二人不能開弓,乞罷軍。上曰:「此樞使措置之效也。」金州謀帥,必大曰:「與其私舉,不若明揚。」令侍從、管軍薦舉。或傳大石林牙將加兵于金,忽魯大王分據上京,邊臣結約夏國。必大皆屏不省,勸上持重,勿輕動。既而所傳果妄。上曰:「卿真有先見之明。」
淳熙十四年二月,拜右丞相。首奏:「今內外晏然,殆將二紀,此正可懼之時,當思經遠之計,不可紛更欲速。」秀州乞減大軍總制錢二萬,吏請勘當,必大曰:「此豈勘當時耶?」立蠲之。封事多言大臣同異,必大曰:「各盡所見,歸於一是,豈可尚同?陛下復祖宗舊制,命三省覆奏而後行,正欲上下相維,非止奉行文書也。」
高宗升遐,議用顯仁例,遣三使詣金。必大謂:「今昔事殊,不當畏敵曲徇。」止之。賀正使至,或請權易淡黃袍禦殿受書,必大執不可,遂為縞素服,就帷幄引見。十五年,思陵發引,援熙陵呂端故事,請行,乃攝太傅,為山陵使。明堂加恩,封濟國公。
十一月,留身乞去,上獎勞再三。忽宣諭:「比年病倦,欲傳位太子,須卿且留。」必大言:「聖體康寧,止因孝思稍過,何遽至倦勤。」上曰:「禮莫大於事宗廟,而孟饗多以病分詣;孝莫重於執喪,而不得自至德壽宮。欲不退休,得乎?朕方以此委卿。」必大泣而退。十二月壬申,密賜紹興傳位親札。辛卯,命留身議定。二月壬戌,又命預草詔,專以奉幾筵、侍東朝為意。拜左丞相、許國公。參政留正拜右丞相。壬子,上始以內禪意諭二府。二月辛酉朔,降傳位詔。翼日,上吉服禦紫宸殿。必大奏:「陛下巽位與子,盛典再見,度越千古。顧自今不得日侍天顏。」因哽噎不能言,上亦泫然曰:「正賴卿等協贊新君。」
光宗問當世急務,奏用人、求言二事。三月,拜少保、益國公。李巘草二相制,抑揚不同,上召巘令帖麻改定,既而斥巘予郡。必大求去。
何澹為司業,久不遷,留正奏選之。澹憾必大而德正,至是為諫長,遂首劾必大。詔以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澹論不已,遂以少保充醴泉觀使。判隆興府,不赴,復除觀文殿學士、判潭州,復大觀文。坐所舉官以賄敗,降滎陽郡公。復益國公,改判隆興,辭,除醴泉觀使。
寧宗即位,求直言,奏四事:曰聖孝,曰敬天,曰崇儉,曰久任。慶元元年,三上表引年,遂以少傅致仕。
先是,布衣呂祖泰上書請誅韓侂冑,逐陳自強,以必大代之。嘉泰元年,御史施康年劾必大首唱偽徒,私植黨與,詔降為少保。自慶元以後,侂冑之黨立偽學之名,以禁錮君子,而必大與趙汝愚、留正實指為罪首。
二年,復少傅。四年,薨,年七十有九。贈太師,謚文忠。寧宗題篆其墓碑曰「忠文耆德之碑。」
自號平園老叟,著書八十一種,有《平園集》二百卷。嘗建三忠堂于鄉,謂歐陽文忠修、楊忠襄邦乂、胡忠簡銓皆廬陵人,必大平生所敬慕,為文記之,蓋絶筆也。一子,綸。
留正,字仲至,泉州永春人。六世祖從效,事太祖,為清遠軍節度使,封鄂國公。紹興十三年,第進士,授南恩州陽江尉、清海軍節度判官。
龔茂良守番禺,正言:「在法:劫盜臟滿五貫死,海盜加等。小民餌利,率身陷重闢。請鏤梓海上,使戶知之。」民始知避。用茂良薦,赴都堂審察。宰相虞允文奇之,薦于上。得對,正言:「國家右文而略武備,祖宗以天下全力用於西夏,承平日久,邊不為備,至敵人長驅而不能支。今當改轍,使文武並用。」孝宗嘉嘆,書札中要語下三省施行。
知循州,陛辭,言:「士大夫名節不立,國家緩急無所倚仗。靖康金人犯闕,死義者少,因亂謀利者多。今欲恢復,當崇尚名節。」上益喜,明日諭輔臣:「留正奏事,議論耿耿,可與職事官。」除軍器監簿,歷官考功郎官。太常謚葉義問「恭簡」,正覆謚,言:「義問將兵出疆,不知敵人情偽,及金犯邊,督視寡謀,幾至敗事。」下太常更議,時論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