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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 400 / 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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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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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八月,大晟府奏,以雅樂中聲播于宴樂,舊闕徵、角二調,及無土、石、匏三音,今樂並已增入。詔頒降天下。九月,詔:「《大晟樂》頒于太學、闢雍,諸生習學,所服冠以弁,袍以素紗、皂緣,紳帶,佩玉。」從劉昺制也。

昺又上言曰:「五行之氣,有生有克,四時之禁,不可不頒示天下。盛德在木,角聲乃作,得羽而生,以徵為相;若用商則刑,用宮則戰,故春禁宮、商。盛德在火,徵聲乃作,得角而生,以宮為相;若用羽則刑,用商則戰,故夏禁商、羽。盛德在土,宮聲乃作,得徵而生,以商為相;若用角則刑,用羽則戰,故季夏土王,宜禁角、羽。盛德在金,商聲乃作,得宮而生,以羽為相;若用徵則刑,用角則戰,故秋禁徵、角。盛德在水,羽聲乃作,得商而生,以角為相;若用宮則刑,用徵則戰,故冬禁宮、徵。此三代之所共行,《月令》所載,深切著明者也。作樂本以導和,用失其宜,則反傷和氣。夫淫哇殽雜,干犯四時之氣久矣。陛下親灑宸翰,發為詔旨,淫哇之聲轉為雅正,四時之禁亦右所頒,協氣則粹美,繹如以成。」詔令大晟府置圖頒降。


  

四年正月,大晟府言:「宴樂諸宮調多不正,如以無射為黃鐘宮,以夾鐘為中呂宮,以夷則為仙呂宮之類。又加越調、雙調、大食、小食,皆俚俗所傳,今依月律改定。」詔可。

六年,詔:「先帝嘗命儒臣肇造玉磬,藏之樂府,久不施用,其令略加磨礱,俾與律合。並造金鐘,專用於明堂。」又詔:「《大晟》雅樂,頃歲已命儒臣著樂書,獨宴樂未有紀述。其令大晟府編集八十四調併圖譜,令劉昺撰以為《宴樂新書》。」十月,臣僚乞以崇寧、大觀、政和所得珍瑞名數,分命儒臣作為頌詩,協以新律,薦之郊廟,以告成功。詔送禮制局。

七年二月,典樂裴宗元言:「乞按習《虞書》賡載之歌,夏《五子之歌》,商之《那》,周之《關雎》、《麟趾》、《騶虞》、《鵲巢》、《鹿鳴》、《文王》、《清廟》之詩。」詔可。中書省言:「高麗,賜雅樂,乞習教聲律、大晟府撰樂譜辭。」詔許教習,仍賜樂譜。

三月,議禮局言:「先王之制,舞有小大:文舞之大,用羽、籥;文舞之小,則有羽無籥,謂之羽舞。武舞之大,用干、戚;武舞之小,則有干無戚,謂之干舞。武又有戈舞焉,而戈不用於大舞。近世武舞以戈配干,未嘗用戚。乞武舞以戚配干,置戈不用,庶協古制。」

又言:「伶州鳩曰:‘大鈞有鎛無鐘,鳴其細也;細鈞有鐘無鎛,昭其大也。’然則鐘,大器也;鎛,小鐘也。以宮、商為鈞,則謂之大鈞,其聲大,故用鎛以鳴其細,而不用鐘;以角、徵、羽為鈞,則謂之小鈞,其聲細,故用鐘以昭其大,而不用鎛。然後細大不逾,聲應相保,和平出焉。是鎛、鐘兩器,其用不同,故周人各立其官。後世之鎛鐘,非特不分大小,又混為一器,復于樂架編鐘、編磬之外,設鎛鐘十二,配十二辰,皆非是。蓋鎛鐘猶之特磬,與編鐘、編磬相須為用者也。編鐘、編磬,其陽聲六,以應律;其陰聲六,以應呂。既應十二辰矣,復為鎛鐘十二以配之,則于義生復。乞宮架樂去十二鎛鐘,止設一大鐘為鐘、一小鐘為鎛、一大磬為特磬,以為眾聲所依。」詔可。

四月,禮制局言:「尊祖配天者,郊祀也;嚴父配天者,明堂也。所以來天神而禮之,其義一也。則明堂宜同郊祀,用禮天神六變之樂,其宮架赤紫,用雷鼓、雷鞀。又圜丘方澤,各有大樂宮架,自來明堂就用大慶殿大朝會宮架。今明堂肇建,欲行創置。」

十月,皇帝禦明堂平朔左個,始以天運政治頒于天下。是月也,凡樂之聲,以應鐘為宮、南呂為商、林鐘為角、仲呂為閏徵、姑洗為徵、太簇為羽、黃鐘為閏宮。既而中書省言:「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若以左旋取之,如十月以應鐘為宮,則南呂為商、林鐘為角、仲呂為閏徵、姑洗為徵、太簇為羽、黃鐘為閏宮;若以右旋七均之法,如十月以應鐘為宮,則當用大呂為商、夾鐘為角、仲呂為閏徵、蕤賓為徵、夷則為羽、無射為閏宮。明堂頒朔,欲左旋取之,非是。欲以本月律為宮,右旋取七均之法。」從之,仍改正詔書行下。

自是而後,樂律隨月右旋。

仲冬之月,皇帝禦明堂,南面以朝百闢,退,坐于平朔,授民時。樂以黃鐘為宮、太簇為商、姑洗為角、蕤賓為閏徵、林鐘為徵、南呂為羽、應鐘為閏宮。調以羽,使氣適平。

季冬之月,禦明堂平朔右個。樂以大呂為宮、夾鐘為商、仲呂為角、林鐘為閏徵、夷則為徽、無射為羽、黃鐘為閏宮。客氣少陰火,調以羽,尚羽而抑徵。

孟春之月,禦明堂青陽左個。樂以太簇為宮、姑洗為商、蕤賓為角、夷則為閏徵、南呂為徵、應鐘為羽、大呂為閏宮。客氣少陽相火,與歲運同,火氣太過,調宜羽,致其和。

仲春之月,禦明堂青陽。樂以夾鐘為宮、仲呂為商、林鐘為角、南呂為閏徵、無射為徵、黃鐘為羽、太簇為閏宮。調以羽。

季春之月,禦明堂青陽右個。樂以姑洗為宮、蕤賓為商、夷則為角、無射為閏徵、應鐘為徵、大呂為羽、夾鐘為閏宮。客氣陽明,尚徵以抑金。

孟夏之月,禦明堂左個。樂以仲呂為宮、林鐘為商、南呂為角、應鐘為閏徵、黃鐘為徵、太簇為羽、姑洗為閏宮。調宜尚徵。


  
仲夏之月,禦明堂。樂以蕤賓為宮、夷則為商、無射為角、黃鐘為閏徵、大呂為徵、夾鐘為羽、仲呂為閏宮。客氣寒水,調宜尚宮以抑之。

季夏之月,禦明堂右個。樂以林鐘為宮、南呂為商、應鐘為角、大呂為閏徵、太簇為徵、姑洗為羽、蕤賓為閏宮。調宜尚宮,以致其和。

孟秋之月,禦明堂總章左個。樂以夷則為宮、無射為商、黃鐘為角、太簇為閏徵、夾鐘為徵、仲呂為羽、林鐘為閏宮。調宜尚商。

仲秋之月,禦明堂總章。樂以南呂為宮、應鐘為商、大呂為角、夾鐘為閏徵、姑洗為徵、蕤賓為羽、夷則為閏宮。調宜尚商。

季秋之月,禦明堂總章右個。樂以無射為宮、黃鐘為商、太簇為角、姑洗為閏徵、仲呂為徵、林鐘為羽、南呂為閏宮。調宜尚羽,以致其平。

閏月,禦明堂,闔左扉。樂以其月之律。

十一月,知永興軍席旦言:「太學、闢雍士人作樂,皆服士服,而外路諸生尚衣衤蘭幞,望下有司考議,為圖式以頒外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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