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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 - 166 /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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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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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我打算現在就去那裡。我已經和那個令人尊敬的管家艾姆斯商量過了,他決不是巴克的心腹。我要坐在那間屋裡,看看室中的氣氛是否能給我帶來一些靈感。華生,我的朋友,你笑吧。我是篤信守護神的。好,走着瞧吧。順便問你一下,你有一把大雨傘吧?帶來了沒有?」 

「在這兒。」 


  

「好,如果可以的話,我要借用一下。」 

「當然可以了,不過,這是一件多麼蹩腳的武器啊!如果有什麼危險....」 

「沒什麼嚴重問題,我親愛的華生,不然,我就一定會請你幫忙了。可是我一定要借這把傘用一用。目前,我只是等候我的同事們從滕布里奇韋爾斯市回來,他們現在正在那裡查找自行車的主人呢。」 

黃昏時分,警官麥克唐納和懷特·梅森調查回來了。他們興高采烈,說是調查有了很大進展。 

「夥計,我承認我曾經懷疑過是否果真有個外來人,"麥克唐納說道,“不過現在一切都過去了。我們已經認出了自行車,並且還查訪到車主的外貌特徵,所以,這一趟可是收穫不小啊。」 

「你們這麼說,好象這案子就要了結了,」福爾摩斯說道, 

「我衷心地向你們二位道喜啊。」 

「好,我是從這個事實入手的:道格拉斯先生曾經到過滕布里奇韋爾斯市,從那一天氣,他就顯得神情不安了。那麼,正是在滕布里奇韋爾斯市,他意識到了有某種危險。很明顯,如果一個人是騎自行車來的話,那就可以料想是從滕布里奇韋爾斯市來的了。我們把自行車隨身帶上,把它給各旅館看。車馬上被伊格爾商業旅館的經理認出來了,說車主是一個叫哈格雷夫的人。他兩天前在那裡開過房間。這輛自行車和一個小手提箱,就是他的全部家當。他登記是從倫敦來的,可是沒有寫地址。手提箱是倫敦出品,裡面的東西也是英國貨,不過那人本身卻無疑是美國人。」 

「很好,很好,"福爾摩斯高興地說道,“你們確實做了一件紮實的工作,而我卻和我的朋友坐在這裡編造各種推論。麥克先生,這的確是一次教訓呢。是得多做些實際的工作啊。」 

「當然,這話不錯,福爾摩斯先生,」警官麥克唐納滿意地說道。 

「可是這也完全符合你的推論啊,」我提醒說。 

「那也說不定。不過,讓我們聽聽結果如何吧,麥克先生。沒有什麼線索可以查清這個人嗎?」 

「很明顯,他非常小心謹慎提防着,不放別人認出他來。既沒有檔案也沒有書信,衣服上也沒有特記。他臥室桌上有一張本郡的自行車路線圖。昨天早晨,他吃過早飯,騎上自行車離開旅館,直到我們去查問為止,也沒有再聽到他的情況。」 

「福爾摩斯先生,這正是使我迷惑不解的,"懷特·梅森說道,“如果這個人不想叫人懷疑他,他就應當想到,他必須返回旅館,並且象一個與事無關的遊客那樣獃在那裡。象現在這樣,他應當知道,旅館主人會去向警察報告的,必然要把他的失蹤和兇殺案聯繫起來。」 

「人家是要這樣想的。既然還沒有捉到他,至少直到現在證明他還是機智的。不過他的外貌特徵到底是什麼樣的呢?」 

麥克唐納查看了一下筆記本。 

「這裡我們已經把他們所說的完全記下來了。他們似乎說得不太詳細,不過那些茶房、管事的和女侍者們所說的大致相同。那人身高五英呎九英吋,五十歲左右,有點兒頭髮灰白,淡灰色的鬍子,鷹鈎鼻子和一張凶殘無比、令人生畏的面孔。」 

「好,別說了,這几乎是道格拉斯本人的寫照了,"福爾摩斯說道,“道格拉斯正好是五十多歲,鬚髮灰白,身高也是這樣。你還得到什麼情況了?」 


  

「他穿一身厚的灰衣服和一件雙排扣夾克,披一件黃色短大衣,戴一頂便帽。」 

「關於那支火槍有什麼情況?」 

「這支火槍不到二英呎長,完全可以放到他的手提箱裡。他也可以毫不費力地把它放在大衣裡,帶在身上。」 

「你認為這些情況同這件案子有什麼關係呢?」 

「噢,福爾摩斯先生,"麥克唐納說道,“你可以相信,我聽到這些情況以後,不到五分鐘就發出了電報。當我們捉住這個人時,我們就可以更好地判斷了。不過,恰恰在這件案子停滯不前時,我們肯定是前進了一大步。我們知道一個自稱哈格雷夫的美國人兩天前來到滕布里奇韋爾斯市,隨身攜帶一輛自行車和一個手提箱,箱子裡裝的是一支截短了的火槍。所以他是蓄意來進行犯罪活動的。昨天早晨他把火槍藏在大衣裡,騎着自行車來到這個地方。據我們所知,誰也沒看到他來。不過他到莊園大門口用不着經過村子,而且路上騎自行車的人也很多。大概他馬上把他的自行車藏到月桂樹叢裡(人們後來就在這裡找到那輛車),也可能他自己就潛伏在這裡,注視着莊園的動靜,等候道格拉斯先生走出來。在咱們看來,在室內使用火槍這種武器是件怪事。不過,他本來是打算在室外使用的。火槍在室外有一個很明顯的好處,因為它不會打不中,而且在英國愛好射擊運動的人聚居的地方,槍聲是很平常的事,不會引僕人們特別注意的。」 

「這一切都很清楚了!」福爾摩斯說道。 

「可是,道格拉斯先生沒有出來。兇手下一步怎麼辦呢?他丟下自行車,在黃昏時走近莊園。他發現吊橋是放下來的,附近一個人也沒有。他就利用了這個機會,毫無疑問,假如有人碰到他,他可以捏造一些藉口。可是他沒有碰到一個人。他溜進了他首先看到的屋子,隱藏在窗帘後面。從那個地方,他看到吊橋已經拉起來,他知道,唯一的生路就是蹚過護城河。他一直等到十一點一刻,道格拉斯先生進行睡前的例行檢查走進房來。他按事先預定計劃向道格拉斯開槍以後就逃跑了。他知道,旅館的人會說出他的自行車特徵來,這是個對他不利的線索,所以他就把自行車丟在此地,另行設法到倫敦,或是到他預先安排好的某一安全隱身地去。福爾摩斯先生,我說得怎麼樣?」 

「很好,麥克先生,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你說得很好,也很清楚。這是你所說的情況發展的結局。我的結論是:犯罪時間比我聽說的要早半小時;道格拉斯夫人和巴克先生兩個人合謀隱瞞了一些情況;他們幫助殺人犯逃跑了,或者至少是在他們進屋以後兇手才逃走的;他們還偽造兇手從窗口逃跑的跡象,而十有八九是他們自己放下吊橋,讓兇手逃走的。這是我對案子前一半情況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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