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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 352 /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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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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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2頁

朗讀:

秘書監一員, 從三品。監之名,後漢桓帝置,魏、晉不改。後周謂之外史下大夫。隋復為秘書監,從第三品。煬帝改為秘書令,武德復為監。龍朔改為蘭台太史,天授改為麟台監,神龍復為秘書監也。  少監二員, 從四品上。少監,隋煬帝置。龍朔改為蘭台侍郎,天授為麟台少監,神龍復為秘書少監。比置一員,太極初增置一員也。  丞一員。 從五品上。魏武帝置,丞二人。隋置一人,正第五品也。

秘書監之職,掌邦國經籍圖書之事。有二局:一曰著作,二曰太史,皆率其屬而修其職。少監為之貳,丞掌判省事。


  

秘書郎四員。 從六品上。  校書郎八人, 正九品上。  正字四人, 正九品下。  主事一人, 從九品上。  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典書八人,楷書手八十人,亭長六人。掌固八人。秘書郎掌甲乙丙丁四部之圖籍,謂之四庫。經庫類十,史庫類十三,子庫類十四,集庫類三。 事在《經籍志》。

著作局: 龍朔為司文局。  著作郎二人, 從五品上。龍朔為司文郎中,咸亨復也。  佐郎四人, 從六品上。  校書郎二人, 正九品上。  正字二人, 正九品下。  楷書手五人,掌固四人。著作郎、佐郎掌修撰碑誌、祝文、祭文,與佐郎分判局事也。

司天台: 舊太史局,隷秘書監。龍朔二年改為秘閣局,久視元年改為渾儀監。景雲元年改為太史監,復為太史局,隷秘書。乾元元年三月十九日敕,改太史監為司天台,改置官屬,舊置於子城內秘書省西,今在永寧坊東南角也。  監一人, 從三品。本太史局令,從五品下。乾元元年改為監,升從三品,一如殿中秘書品秩也。  少監二人。 本曰太史丞,從七品下。乾元升為少監,與諸司少監卿同品也。

太史令掌觀察天文,稽定曆數。凡日月星辰之變,風雲氣色之異,率其屬而占候之。 其屬有司歷二人,掌造歷。保章正一人,掌教。歷生四十一人。監候五人,掌候天文。觀生九十人,掌晝夜司候天文氣色。  靈台郎二人, 掌教習天文氣色。天文生六十人。 挈壺正二人。 掌知漏刻。司辰七十人,漏刻典事二十二人,漏刻博士九人,漏刻生三百六十人,典鐘一百一十二人,典鼓八十八人,楷書手二人,亭長、掌固各四人。自乾元元年別置司天台。改置官吏,不同太史局舊數,今據司天職掌書之也。

凡玄象器物、天文圖書,苟非其任,不得預焉。每季錄所見災祥,送門下中書省,入起居注。歲終總錄,封送史館。每年預造來年曆,頒于天下。五官正五員, 正五品。乾元元年置五官,有春、夏、秋、冬、中五官之名。  丞二員, 正七品。  主簿二員, 正七品。  定額直五人,五官靈台郎五員, 正七品。舊靈台郎,正八品下,掌觀天文之變而占候之。凡二十八宿,分為十二次,事具《天文志》也。  五官保章正五員, 正七品。  五官司歷五員, 正八品。舊司歷二人,從九品上,掌國之曆法,造歷以頒四方。其歷有《戊寅歷》、《麟德歷》、《神龍歷》、《大衍歷》。天下之測量之處,分至表準,其詳可載,故參考星度,稽驗晷影,各有典章。  五官監候五員, 正八品。  五官挈壺正五員, 正九品。  五官司辰十五員。 正九品。舊挈壺正二員,從八品下。司辰十七人,正九品下。皆掌知漏刻。孔壺為漏,浮箭為刻,以告中星昏明之候也。  五官禮生十五人,五官楷書手五人,令史五人,漏刻博士二十人, 漏刻之法,孔壺為漏,浮箭為刻。其箭四十有八,晝夜共百刻。冬夏之間,有長短。冬至之日,晝漏四十刻,夜漏六十刻。夏至,晝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刻。春分秋分之時,晝夜各五十刻。秋分之後,減晝益夜,凡九日加一刻。春分已後,減夜益晝,九日減一刻。二至前後,加減遲,用日多。二分之間,加減速,用日少。候夜以為更點之節。每夜分為五更,每更分為五點。更以擊鼓為節,點以擊鐘為節也。  典鐘、典鼓三百五十人,天文觀生九十人,天文生五十人,歷生五十五人,漏生四十人,視品十人。 已上官吏,皆乾元元年隨監司新置也。

 志第二十四 職官三


  
御史台 秦、漢曰御史府,後漢改為憲台,魏、晉、宋改為蘭台,梁、陳、北朝咸曰御史台。武德因之。龍朔二年改名憲台。咸亨復。光宅元年分台為左右,號曰左右肅政台。左台專知京百司 ,右台按察諸州。神龍復為左右御史台。延和年廢右台,先天二年復置,十月又廢也。

大夫一員, 正三品。秦、漢之制,御史大夫、副丞相為三公之官。魏、晉之後,多不置大夫,以中丞為台主。隋諱中 ,復大夫,降為正四品。《武德令》改為從三品。龍朔改為大司憲,咸亨復為大夫。光宅分台為左、右,置左、右台大夫。及廢右台,去「左」「右」字。本從三品,會昌二年十二月敕:「大夫,秦為正卿,漢為副相,漢末改為大司空,與丞相俱為三公。掌邦國刑憲,肅正朝廷。其任既重,品秩宜峻。準六尚書例,升為正三品,著之於令。」  中丞二員。 正四品下。漢御史台有二丞,掌殿內秘書,謂之中丞。漢末改為御史長史,後漢復為中丞。後魏改為中尉正,北齊復曰中丞。後周曰司憲中大夫。隋諱中,改為持書御史,為從五品。武德因之。貞觀末,避高宗名,改持書御史為中丞,置二員。龍朔改為司憲大夫,咸亨復為中丞。本正五品上,會昌二年十二月敕:「中丞為大夫之貳,緣大夫秩崇,官不常置,中丞為憲台長。今九寺少卿及諸少監、國子司業、京兆少尹,並府寺省監之貳,皆為四品,唯中丞官重,品秩未崇,可升為正四品下,與丞郎出入迭用,著之於令。」  大夫、中丞之職,掌持邦國刑憲典章,以肅正朝廷。中丞為之貳。凡天下之人,有稱冤而無告者,與三司訊之。凡中外百僚之事,應彈劾者,御史言于大夫。大事則方幅奏彈之,小事則署名而已。若有制使覆囚徒,則與刑部尚書參擇之。凡國有大禮,則乘輅車以為之導。

侍御史四員。 從六品下。御史之名,《周官》有之,亦名柱下史。秦改為侍御史。後周曰司憲中士,隋為侍御史,品第七。武德品第六也。  掌糾舉百僚 ,推鞫獄訟。 侍御史年深者一人判台事,知公廨雜事,次一人知西推,一人知東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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