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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甚至都不知道天已經下過雪了。人行道上連雪的影兒都沒有。可天氣冷得要命,我就從衣袋裏取出我那頂紅色獵人帽戴在頭上我才他媽的不管我打扮成什麼鬼樣兒哩。我甚至把耳罩都放了下來。我真想知道是誰在潘西偷走了我的手套,因為我的兩隻手都快凍僵了。其實我即使知道了,也不會採取什麼行動。我是那種膽小鬼。我儘可能不表現出來,可我骨子裡真的是個膽小鬼。比方說,我要是在潘西發現了是誰偷走了我的手套,我也許會走到小偷的房裡說:「喂,把你那副手套拿出來怎麼樣?」那小偷聽了或許會裝出十分天真的樣子說:「什麼手套?」我會怎麼辦呢,我或許會到他的壁櫥裡把那副手套找出來,是藏在他那雙混帳的高統橡皮套鞋或者別的什麼東西里的,比如說。我會把手套拿出來,給那傢伙看,說道:「我揣摩這是你的混帳手套?」於是那小偷大概會裝出十分假、十分天真的模樣,說道:「我這一輩子從來沒見過這副手套。這手套要是你的,你就拿去。我可不要這種混帳東西。」我於是大概會直挺挺地在那兒站那麼五分鐘,手裡拿着那副混帳手套,心裡想著應該在那傢伙的下巴額兒上揍那麼一拳打落他的混賬下巴額兒。只是我沒那勇氣。我只會站在那兒,裝出很凶狠的樣子。我會怎麼做呢,我只會說一些十分尖刻、十分下流的話,來激怒他卻不敢揮拳打他的下巴。嗯,我要是說了些十分尖刻、下流的話,那傢伙大概會起身向我走來,說道:「聽著,考爾菲德。你是不是在罵我小偷?」我聽了都不敢說:「你他媽的說得一點不錯,你這個偷東西的下流雜種!」我大概只會說:「我只知道我的那副混帳手套在你的混帳套鞋裡。」那傢伙聽了,大概會馬上摸我的底,看看我究竟敢不敢動手揍他,所以他會說:「聽著。咱們打開天窗說亮話。你剛纔是不是管我叫小偷來着?」我大概會這樣回答:「誰也沒管誰叫小偷。我只知道我的手套在你的混帳套鞋裡。」就這樣能翻來覆去講幾個小時。可我最後離開的時候,甚至都不會碰他一下。我大概會到盥洗室裡,偷偷袖一支菸,在鏡子裡看著自己裝出凶狠的樣子。嗯,這就是我回旅館時一路上想的心事。當個膽小鬼決不是什麼好玩的事兒。也許我並不完完全全是個膽小鬼。我不知道。我想也許我只是一半出於膽小,一半出於丟了副手套什麼的並不他媽的在乎。我有這麼個缺點,就是不管丟了什麼東西都不在乎我小時候我母親就常常為這事氣得發瘋。有些人要是丟了東西,不借花幾天工夫到處尋找。我好象從來就不曾有過什麼好東西丟了以後會着急得要命。或許這就是我一半膽小的原因。不過這不是給自己開脫的理由。的確不是。一個人壓根兒就不應該膽小。你要是應該往誰的下巴額兒上揍一拳,心裡如果想揍,就應該動手揍。可我就是下不了手。我寧可把一個人推出窗口,或者用斧頭砍下他的腦瓜兒,也不願拿拳頭揍他的下巴額兒。我最恨跟人動拳頭。我倒不在乎自己挨揍儘管我並不樂於挨揍,自然啦可是用拳頭打架的時候我最害怕對方的臉。我的問題是,我不忍看對方的臉。要是雙方都矇住眼睛什麼的,那倒還可以。你要是仔細一想,這確是種可笑的膽小,不過照樣是膽小,一點不假。我決不自欺欺人。
我越是想到我的那副手套和我自己的膽小,我的心裡就越煩悶,最後我決計停下來上哪兒喝一杯。
我在歐尼夜總會裡只喝了三杯,最後一杯都沒喝完。我有一個長處,就是酒量特別大。我只要心情好,可以整宵痛飲,都不動一點聲色。有次,在胡敦中學,我跟另一個叫雷蒙德.高爾德法伯的傢伙買了一品脫威士忌酒,星期六晚上躲在小教堂裡喝,那兒沒人會瞧見我們。他已爛醉如泥,我卻甚至連酒意都沒有一點。我只是變得十分冷靜,對什麼都無動于衷。我在睡覺之前嘔吐了一陣,可也不是非吐不可我是讓自己硬吐出來的。
嗯,在我回旅館之前,我還想到一家門面簡陋的小酒吧裡去喝一杯,忽然有兩個酩酊大醉的傢伙走出來,問我地鐵在哪兒。有一個傢伙看去很象古巴人,在我告訴他怎麼走的時候,不住地把他嘴裡的臭氣往我臉上噴。結果我連那個混帳酒吧的門都沒進,就一徑回到旅館裡。
休息室裡空蕩蕩的,發出一股象五千萬支熄掉了的雪茄的氣味。的確是這樣一股氣味。我依舊不覺得困,只是心裡很不痛快。煩悶得很。我簡直不想活了。
接着,突然間,我遇到了那麼件倒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