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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註譯 - 125 /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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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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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5頁

朗讀:

海神回答:「不可以。萬物的量是不可窮盡的,時間的推移是沒有止境的,得與失的稟分沒有不變的常規,事物的終結和起始也沒有定因。所以具有大智的人觀察事物從不局限於一隅,因而體積小卻不看作就是少,體積大卻不看作就是多,這是因為知道事物的量是不可窮盡的;證驗並明察古往今來的各種情況,因而壽命久遠卻不感到厭倦,生命只在近前卻不會企求壽延,這是因為知道時間的推移是沒有止境的;洞悉事物有盈有虛的規律,因而有所得卻不歡欣喜悅,有所失也不悔恨憂愁,這是因為知道得與失的稟分是沒有定規的;明瞭生與死之間猶如一條沒有阻隔的平坦大道,因而生於世間不會倍加歡喜,死離人世不覺禍患加身,這是因為知道終了和起始是不會一成不變的。算算人所懂得的知識,遠遠不如他所不知道的東西多,他生存的時間,也遠遠不如他不在人世的時間長;用極為有限的智慧去探究沒有窮盡的境域,所以內心迷亂而必然不能有所得!由此看來,又怎麼知道毫毛的末端就可以判定是最為細小的限度呢?又怎麼知道天與地就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境域呢?」

【原文】


  
河伯曰:「世之議者皆曰:‘至精無形(1),至大不可圍(2)。’是信情乎(3)?」
北海若曰:「夫自細視大者不盡,自大視細者不明。夫精,小之微也;垺,大之殷也(4);故異便(5)。此勢之有也(6)。夫精粗者,期於有形者也(7);無形者,數之所不能分也(8);不可圍者,數之所不能窮也。可以言論者(9),物之粗也(10);可以致意者(11),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論,意之所不能察致者(12),不期精粗焉。是故大人之行(13),不出乎害人,不多仁恩(14);動不為利,不賤門隸(15);貨財弗爭,不多辭讓;事焉不借人,不多食乎力(16),不賤貪污;行殊乎俗,不多辟異(17);為在從眾(18),不賤佞諂(19),世之爵祿不足以為勸(20),戮恥不足以為辱;知是非之不可為分,細大之不可為倪。聞曰:‘道人不聞(21),至德不得(22),大人無己’。約分之至也(23)。」
【譯文】
河神說:「世間議論的人們總是說:‘最細小的東西沒有形體可尋,最巨大的東西不可限定範圍’。這樣的話是真實可信的嗎?」
海神回答:「從細小的角度看龐大的東西不可能全面,從巨大的角度看細小的東西不可能真切。精細,是小中之小;龐大,是大中之大;不過大小雖有不同卻各有各的合宜之處。這就是事物固有的態勢。所謂精細與粗大,僅限於有形的東西,至於沒有形體的事物,是不能用計算數量的辦法來加以剖解的;而不可限定範圍的東西,更不是用數量能夠精確計算的。可以用言語來談論的東西,是事物粗淺的外在表像;可以用心意來傳告的東西,則是事物精細的內在實質。言語所不能談論的,心意所不能傳告的,也就不限於精細和粗淺的範圍了。所以修養高尚者的行動,不會出於對人的傷害,也不會讚賞給人以仁慈和恩惠;無論幹什麼都不是為了私利,也不會輕視從事守門差役之類的人。無論什麼財物都不去爭奪,也不推重謙和與辭讓;凡事從不借助他人的力氣,但也不提倡自食其力,同時也不鄙夷貪婪與污穢;行動與世俗不同,但不主張邪僻乖異;行為追隨一般的人,也不以奉承和諂媚為卑賤;人世間的所謂高官厚祿不足以作為勸勉,刑戮和侮辱不足以看作是羞恥;知道是與非的界線不能清楚地劃分,也懂得細小和巨大不可能確定清晰的界限。聽人說:‘能體察大道的人不求聞達於世,修養高尚的人不會計較得失,清虛寧寂的人能夠忘卻自己’。這就是約束自己而達到適得其分的境界。」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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