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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契約論 - 25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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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契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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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如果這種政府形式包含了一定財富上的不均,這是因為公務的管理可以寄託在那些能夠貢獻充裕時間的人手裡,而不是如亞里斯多德相信的,富人理應得到青睞。恰相反,有必要把不富的人時時選舉出來,以教育整個人民,優良品質是比財富更成熟的偏好理由。

【原注1】非常清楚,在古代,optimates一詞表示最強有力,而非最好的意思。【原注2】把官員選舉的形式用法律規定下來是極為重要的;如果把它留給統治者自裁,就一定難免落入世襲貴族制,如威尼斯和波恩共和國所發生的一切。前者國家早已解體,而後者國家還在由元老們的超人的智慧來維持,這是一個可尊敬但非常危險的例外。【譯註1】這裡的貴族制,在古羅馬共和國盛行。選舉貴族制就是我們今天所稱的民主-不妨稱之為精英代議制。【譯註2】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認為貴族制的統治原則是妥協節制。


  

《社會契約論》第三冊第六章

君主制度

至此,我們已經討論了統治者作為法人集體的情形,這一法人由法律的力量統一起來,被賦予國家行政權力。現在,我們要考慮大權集中于一個真正的自然人手裡的情形,他由法律唯一地授權而支配權力。這個人被稱之為君主,或國王。

不同於其他由法人代表個人的政府形式,在此個人代表了一個法人,結果就是構成統治者的法人同時也是一個具體的人,所有由法律如此努力統一起來的那些功能,在此自然地統一在一起。

於是,人民的意志、統治者的意志、國家公權力、和政府的特殊權力,統統對一個主要驅動者負責;機器所有的控制都在一個人手中,一切工作都朝着一個目標,而無相互矛盾破壞的運動。不可能再想象任何其他機構可以由如此小的努力而完成如此大的效果。對我而言,阿基米德靜坐岸邊而輕易拉動一條大的浮船,象徵著有為的君主依賴他的研究統治着一個大國,驅動一切,而自身不動。

沒有其他政府比君主政體更加有活力了,但是,也沒有其他政府個人意志比它更主導而輕易地控制了其他意志。一切雖然都朝着一個目標,但這個目標並不是人民的幸福,也正是這種行政力量在不斷地成為國家的損害。


  
國王們都想成為絶對的統治者,百姓向他們遙遠地訴求,說百姓的愛是達此目的的最好方法。這格言不錯,在某些方面,還相當真實。不幸的是在法庭上這只是一個笑柄。權力如果來自人民的熱愛當然是最強大的,但是那是危險而有條件的,國王們不會滿足於此。就是最好的國王也想保有隨心行惡的可能而不要失去權力。政治說教家只有徒勞地遊說主子,說既然他們的力量和人民的力量是一樣的,他們的最大利益就是百姓富強、人口興旺、英勇堅強;國王們知道這不是事實。他們的個人利益主要地是要使人民虛弱貧困,從而永遠不能抗拒他們。我相信如果國王的臣民總是完全地服從,臣民的強大,也就是國王的強大,可以使他更能抵抗其鄰國;但這是第二位的從屬的利益,因為力量和徹底服從不能兼有,國王自然地總是偏好那些對他們最直接而有用的指導原則。撒姆爾對希伯萊人曾有過有力的表達,馬基維利【譯註1】清楚地證明了它。藉口指導國王,馬基維利實際上在向人民宣講這偉大的課題。他的《王國論》是共和主義者的手冊【原注1】。

在檢驗一般原則時我們已經看到,君主制只適用於大國,而檢驗君主制本身也得到同一結果。公務管理人數越多,在統治者和臣民間的比例就越少而使兩者趨向相等,結果在民主制下,此比成為一比一,就是準確相等。這一比例隨政府變小而增加,當政府集權于一人時達到最大。統治者和人民間的距離過大,國家缺少附着力,只有用如親王、督撫、貴族等中間職位的建立來彌補其缺陷。所有這一切都不適合小國,它只會因這層層官僚而毀滅。

但是如果大國難以治理,由一人來治理大國就更困難了,每個人都知道國王一旦指定代理人會發生什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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