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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離法失人,則危於伯夷不妄取,而不免於田成、盜蹠之耳可也。今天下無一伯夷,而奸人不絕世,故立法度量。度量信則伯夷不失是,而盜蹠不得非。法分明則賢不得奪不肖,強不得侵弱,眾不得暴寡。天下於堯之法,則貞士不失分,奸人不徼幸。寄千金於羿之矢,則伯夷不得亡,而盜蹠不敢取。堯明於不失奸,故天下無邪;羿巧於不失發,故千金不亡。邪人不壽而盜蹠止,如此,故圖不載宰予,不舉六卿;書不著子胥,不明夫差。孫、吳之略廢,盜蹠之心伏。人主甘服於玉堂之中,而無瞠目切齒傾取之患。人臣垂拱於金城之內,而無扼歎鄞潔之禍。服虎而不以柙,禁奸而不以法,塞偽而不以符,此賁、育之所患,堯、舜之所難也。故設柙非所以備鼠也,所以使怯弱能服虎也;立法非所以備曾、史也,所以使庸主能止盜蹠也;為符非所以豫尾生也,所以使眾人不相謾也。不獨恃比幹之死節,不幸亂臣之無詐也,恃怯之所能服,握庸主之所易守。當今之世,為人主忠計,為天下結德者,利莫長於此。故君人者無亡國之圖,而忠臣無失身之畫。明於尊位必賞,故能使人盡力於權衡,死節於官職。通賁、育之情,不以死易生;惑於盜蹠之貪,不以財易身;則守國之道畢備矣。
用人第二十七
聞古之善用人者,必循天順人而明賞罰。循天則用力寡而功立,順人則刑罰省而令行,明賞罰則伯夷、盜蹠不亂。如此,則白黑分矣。治國之臣,效功於國以履位,見能於官以受職,盡力於權衡以任事。人臣皆宜其能,勝其官,輕其任,而莫懷餘力於心,莫負兼官之責於君。故內無伏怨之亂,外無馬服之患。明君使事不相幹,故莫訟;使士不兼官,故技長,使人不同功,故莫爭。爭訟止,技長立,則弱不觳力,冰炭不合形,天下莫得相傷,治之至也。
釋法術而心治,堯不能正一國。去規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輪。廢尺寸而差短長,王爾不能半中。使中主守法術,拙匠守規矩尺寸,則萬不失矣。君人者,能去賢巧之所不能,守中拙之所萬不失,則人力盡而功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