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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 165 / 862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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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上問魏徵:「比來朝臣何殊不論事!」對曰:「陛下虛心採納,必有言者。凡臣徇國者寡,愛身者多,彼畏罪,故不言耳。」上曰:「然。人臣關說忤旨,動及刑誅,與夫蹈湯火冒白刃者亦何異哉!是以禹拜昌言,良為此也。」房玄齡、高士廉遇少府少監竇德素于路,問:「北門近何營繕?」德素奏之。上怒,讓玄齡等曰:「君但知南牙政事,北門小營繕,何預君事!」玄齡等拜謝。魏徵進曰:「臣不知陛下何以責玄齡等,而玄齡等亦何所謝!玄齡等為陛下股肱耳目,于中外事豈有不應知者!使所營為是,當助陛下成之;為非,當請陛下罷之。問于有司,理則宜然。不知何罪而責,亦何罪而謝也!」上甚愧之。

上嘗臨朝謂侍臣曰:「朕為人主,常兼將相之事。」給事中張行成退而上書,以為:「禹不矜伐而天下莫與之爭。陛下撥亂反正,群臣誠不足望清光;然不必臨朝言之。以萬乘之尊,乃與群臣校功爭能,臣竊為陛下不取。」上甚善之。


  

太宗文武大聖大廣孝皇帝中之中貞觀十六年(壬寅,公元六四二年)

春,正月,乙丑,魏王泰上《括地誌》。泰好學,司馬蘇勖說泰,以古之賢王皆招士著書,故泰奏請修之。於是大開館舍,廣延時俊,人物輻湊,門庭如市。泰月給逾于太子,諫議大夫褚遂良上疏,以為:「聖人制禮,尊嫡卑庶,世子用物不會,與王者共之。庶子雖愛,不得逾嫡,所以塞嫌疑之漸,除禍亂之源也。若當親者疏,當尊者卑,則佞巧之奸,乘機而動矣。昔漢竇太后寵梁孝王,卒以憂死;宣帝寵淮陽憲王,亦幾至于敗。今魏王新出閣,宜示以禮則,訓以謙儉,乃為良器,此所謂『聖人之教不肅而成』者也。」上從之。

上又令泰徙居武德殿。魏徵上疏,以為:「陛下愛魏王,常欲使之安全,宜每抑其驕奢,不處嫌疑之地。今移居此殿,乃在東宮之西,海陵昔嘗居之,時人不以為可;雖時異事異,然亦恐魏王之心不敢安息也。」上曰:「幾致此誤。」遽遣泰歸第。

辛未,徙死罪者實西州,其犯流徒則充戍,各以罪輕重為年限。

敕天下括浮游無籍者,限來年末附華。

以兼中書侍郎岑文本為中書侍郎,專知機密。

夏,四月,壬子,上謂諫議大夫褚遂良曰;「卿猶知起居注,所書可得觀乎?」對曰:「史官書人君言動,備記善惡,庶幾人君不敢為非,未聞自取而觀之也!」上曰:「朕有不善,卿亦記之邪?」對曰:「臣職當載筆,不敢不記。」黃門侍郎劉洎曰:「借使遂良不記,天下亦皆記之。」上曰:「誠然。」

六月,庚寅,詔息隱王可追復皇太子,海陵剌王元吉追封巢王,謚並依舊。


  
甲辰,詔自今皇太子出用庫物,所司勿為限制。於是太子發取無度,左庶子張玄素上書,以為:「周武帝平定山東,隋文帝混一江南,勤儉愛民,皆為令主;有子不肖,卒亡宗祀。聖上以殿下親則父子,事兼家國,所應用物不為節限,恩旨未逾六旬,用物已過七萬,驕奢之極,孰雲過此!況宮臣正士,未嘗在側;群邪淫巧,昵近深宮。在外瞻仰,已有此失;居中隱密,寧可勝計!苦藥利病,苦言利行,伏惟居安思危,日慎一日。」太子惡其書,令戶奴伺玄素早朝,密以大馬棰擊之,幾斃。

秋,七月,戊午,以長孫無忌為司徒,房玄齡為司空。

庚申,制:「自今有自傷殘者,據法加罪,仍從賦役。」隋末賦役重數,人往往自折支體,謂之「福手」、「福足」;至是遺風猶存,故禁之。

特進魏徵有疾,上手詔問之,且言:「不見數日,朕過多矣。今欲自往,恐益為勞。若有聞見,可封狀進來。」征上言:「比者弟子陵師,奴婢忽主,下多輕上,皆有為而然,漸不可長。」又言:「陛下臨朝,常以至公為言,退而行之,未免私僻。或畏人知,橫加威怒,欲蓋彌彰,竟有何益!」征宅無堂,上命輟小殿之材以構之,五日而成,仍賜以素屏風、素褥、幾、杖等以遂其所尚。征上表謝,上手詔稱:「處卿至此,蓋為黎元與國家,豈為一人,何事過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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