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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 162 / 862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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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尚書左丞韋悰句司農木橦價貴於民間,奏其隱沒。上召大理卿孫伏伽書司農罪。伏伽曰:「司農無罪。」上怪,問其故,對曰:「只為官橦貴,所以私橦賤。向使官橦賤,私橦無由賤矣。但見司農識大體,不知其過也。」上悟,屢稱其善;顧謂韋悰曰:「卿識用不逮伏伽遠矣。」

十二月,丁酉,侯君集獻俘于觀德殿。行飲至禮,大酺三日。尋以智盛為左武衛將軍、金城郡公。上得高昌樂工,以付太常,增九部樂為十部。


  

君集之破高昌也,私取其珍寶;將士知之,競為盜竊,君集不能禁,為有司所劾,詔下君集等獄。中書侍郎岑文本上疏,以為:「高昌昏迷,陛下命君集等討而克之,不逾旬日,並付大理。雖君集等自掛網羅,恐海內之人疑陛下唯錄其過,而遺其功也。臣聞命將出師,主于克敵,苟能克敵,雖貪可賞;若其敗績,雖廉可誅。是以漢之李廣利、陳湯,晉之王浚,隋之韓擒虎,皆負罪譴,人主以其有功,咸受封賞。由是觀之,將帥之臣,廉慎者寡,貪求者眾。是以黃石公《軍勢》曰:『使智,使勇,使貪,使愚,故智者樂立其功,勇者好行其志,貪者急趨其利,愚者不計其死。』伏願錄其微勞,忘其大過,使君集重升朝列,復備驅馳,雖非清貞之臣,猶得貪愚之將,斯則陛下雖屈法而德彌顯,君集等雖蒙宥而過更彰矣。」上乃釋之。

又有告薛萬均私通高昌婦女者,萬均不服,內出高昌婦女付大理,與萬均對辯,魏徵諫曰:「臣聞『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今遣大將軍與亡國婦女對辯帷箔之私,實則所得者輕,虛則所失者重。昔秦穆飲盜馬之士,楚莊赦絶纓之罪,況陛下道高堯、舜,而曾二君之不逮乎!」上遽釋之。

侯君集馬病蚛顙,行軍總管趙元楷親以指沾其膿而嗅之,御史劾奏其諂,左遷括州刺史。

高昌之平也,諸將皆即受賞,行軍總管阿史那社爾以無敕旨,獨不受,及別敕既下,乃受之,所取唯老弱故弊而已。上嘉其廉慎,以高昌所得寶刀及雜彩千段賜之。

癸卯,上獵于樊川;乙巳,還宮。

魏徵上疏,以為:「在朝群臣,當樞機之寄者,任之雖重,信之未篤,是以人或自疑,心懷苟且。陛下寬于大事,急於小罪,臨時責怒,未免愛憎。夫委大臣以大體,責小臣以小事,為治之道也。今委之以職,則重大臣而輕小臣;至于有事,則信小臣而疑大臣。信其所輕,疑其所重,將求致治,其可得乎!若任以大官,求其細過,刀筆之吏,順旨承風,舞文弄法,曲成其罪。自陳也,則以為心不伏辜;不言也,則以為所犯皆實;進退惟谷,莫能自明,則苟求免禍,矯偽成俗矣。」上納之。

上謂侍臣曰:「朕雖平定天下,其守之甚難。」魏徵對曰:「臣聞戰勝易,守勝難,陛下之及此言,宗廟社稷之福也!」

上聞右庶子張玄素在東宮數諫爭,擢為銀青光祿大夫,行左庶子。太子嘗于宮中擊鼓,玄素叩閣切諫;太子出其鼓,對玄素毀之。太子久不出見官屬,玄素諫曰:「朝廷選俊賢以輔至德,今動經時月,不見宮臣,將何以裨益萬一!且宮中唯有婦人,不知有能如樊姬者乎?」太子不聽。

玄素少為刑部令史,上嘗對朝臣問之曰:「卿在隋何官?」對曰:「縣尉。」又問:「未為尉時何官?」對曰:「流外。」又問:「何曹?」玄素恥之,出閣殆不能步,色如死灰。諫議大夫褚遂良上疏,以為:「君能禮其臣,乃能盡其力。玄素雖出寒微,陛下重其才,擢至三品,翼贊皇儲,豈可復對群臣窮其門戶!棄宿昔之恩,成一朝之恥,使之鬱結于懷,何以責其伏節死義乎!」上曰:「朕亦悔此問,卿疏深會我心。」遂良,亮之子也。孫伏伽與玄素在隋皆為令史,伏伽或于廣坐自陳往事,一無所隱。


  
戴州刺史賈崇以所部有犯十惡者,御史劾之。上曰:「昔唐、虞大聖,貴為天子,不能化其子;況崇為刺史,獨能使其民比屋為善乎!若坐是貶黜,則州縣互相掩蔽,縱舍罪人。自今諸州有犯十惡者,勿劾刺史,但令明加糾察,如法施罪,庶以肅清奸惡耳。」

上自臨治兵,以部陳不整,命大將軍張士貴杖中郎將等;怒其杖輕,下士貴吏。魏徵諫曰:「將軍之職,為國爪牙;使之執杖,已非後法,況以杖輕下吏乎!」上亟釋之。

言事者多請上親覽表奏,以防壅蔽。上以問魏徵,對曰:「斯人不知大體,必使陛下一一親之,豈惟朝堂,州縣之事亦當親之矣。」


【唐紀十二】起重光赤奮若,盡昭陽單閼三月,凡二年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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