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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定州刺史田超秀帥眾三千降魏。
戊子,魏大赦。
己丑,魏清河王懌進位太傅,領太尉,廣平王情為太保,領司徒,任城王澄為司空。庚寅,魏以車騎大將軍于忠為尚書令,特進崔光為車騎大將軍,並加儀同三司。魏江陽王繼,熙之曾孫也,先為青州刺史,坐以良人為婢奪爵。繼子叉娶胡太后妹,壬辰,詔復繼本封,以叉為通直散騎侍郎,叉妻為新平郡君,仍拜女侍中。
群臣奏請皇太后臨朝稱制,九月,乙未,靈太后始臨朝聽政,猶稱令以行事,群臣上書稱殿下。太后聰悟,頗好讀書屬文,射能中針孔,政事皆手筆自決。加胡國珍侍中,封安定公。
自郭祚等死,詔令生殺皆出於忠,王公畏之,重足脅息。太后既親政,乃解忠侍中、領軍、崇訓衛尉,止為儀同三司、尚書令。後旬餘,太后引門下侍官于崇訓宮,問曰:「忠在端揆,聲望何如?」咸曰:「不稱闕任。」乃出忠為都督冀、定、瀛三州諸軍事、征北大將軍、冀州刺史;以司空澄領尚書令。澄奏:「安定公宜出入禁中,參咨大務。」詔從之。
甲寅,魏元遙破大乘賊,擒法慶並渠帥百餘人,傳首洛陽。
左游擊將軍趙祖悅襲魏西硤石,據之以逼壽陽;更築外城,徙緣淮之民以實城內。將軍田道龍等散攻諸戍,魏揚州刺史李崇分遣諸將拒之。癸亥,魏遣假鎮南將軍崔亮攻西硤石,又遣鎮東將軍蕭寶寅決淮堰。
冬,十月,乙酉,魏以胡國珍為中書監、儀同三司,侍中如故。
甲午,弘化太守杜桂舉郡降魏。
初,魏于忠用事,自言世宗許其優轉;太傅雍等皆不敢違,加忠車騎大將軍。忠又自謂新故之際有定社稷之功,諷百僚令加己賞;雍等議封忠常山郡公。忠又難於獨受,乃諷朝廷,同在門下者皆加封邑。雍等不得已復封崔光為博平縣公,而尚書元昭等上訴不已。太后敕公卿再議,太傅懌等上言:「先帝升遐,奉迎乘輿,侍衛省闥,乃臣子常職,不容以此為功。臣等前議授忠茅土,正以畏其威權,苟免暴戾故也。若以功過相除,悉不應賞,請皆追奪。」崔光亦奉送章綬茅土。表十餘上,太后從之。
高陽王雍上表自劾,稱「臣初入柏堂,見詔旨之行一由門下,臣出君行,深知不可而不能禁;于忠專權,生殺自恣,而臣不能違。忠規欲殺臣,賴在事執拒;臣欲出忠於外,在心未行,返為忠廢。忝官尸祿,孤負恩私,請返私門,伏聽司敗。」太后以忠有保護之功,不問其罪。十二月,辛丑,以雍為太師,領司州牧,尋復錄尚書事,與太傅懌、太保懷、侍中胡國珍入居門下,同厘庶政。
己酉,魏崔亮至硤石,趙祖悅逆戰而敗,閉城自守;亮進圍之。
乙卯,魏主及太后謁景陵。
是冬,寒甚,淮、泗盡凍,浮山堰士卒死者什七八。魏益州刺史傅豎眼,性清素,民、獠懷之。龍驤將軍元法僧代豎眼為益州刺史,素無治干,加以貪殘,王、賈諸姓,本州士族,法僧皆召為兵。葭萌民任令宗因眾心之患魏也,殺魏晉壽太守,以城來降,民、獠多應之;益州刺史鄱陽王恢遣巴西、梓潼二郡太守張齊將兵三萬迎之。法僧,熙之曾孫也。
魏岐州剌史趙王謐,干之子也,為政暴虐。一旦,閉城門大索,執人而掠之,楚毒備至,又無故斬六人,闔城兇懼;眾遂大呼,屯門,謐登樓毀梯以自固。胡太后遣游擊將軍王靖馳馹諭城人,城人開門謝罪,奉送管籥,乃罷謐剌史。謐妃,太后從女也。至洛,除大司農卿。
太后以魏主尚幼,未能親祭,欲代行祭事;禮官博議,以為不可。太后以問侍中崔光,光引漢和熹鄧太后祭宗廟故事,太后大悅,遂攝行祭事。
高祖武皇帝四天監十五年(丙申,公元五一六年)
春,正月,戊辰朔,魏大赦,改元熙平。
魏崔亮攻硤石未下,與李崇屢約水陸併進,崇違期不至。胡太后以諸將不壹,乃以吏部尚書李平為使持節、鎮軍大將軍兼尚書右仆射,將步騎二千赴壽陽,別為行台,節度諸軍,如有乖異,以軍法從事。蕭寶寅遣輕車將軍劉智文等渡淮,攻破三壘;二月,乙巳,又敗將軍垣孟孫等於淮北。李平至硤石,督李崇、崔亮等刻日水陸進攻,無敢乖互,戰屢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