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頁
先是,高肇擅權,尤忌宗室有時望者。太子太保任城王澄數為肇所譖,懼不自全,乃終日酣飲,所為如狂,朝廷機要無所關豫。及世宗殂,肇擁兵于外,朝野不安。于忠與門下議,以肅宗幼,未能親政,宜使太保高陽王雍入居西柏堂省決庶政,以任城王澄為尚書令,總攝百揆,奏皇后請即敕授。王顯素有寵于世宗,恃勢使威,為世所疾,恐不為澄等所容,與中常侍孫伏連等密謀寢門下之奏,矯皇后令,以高肇錄尚書事,以顯與勃海公高猛同為侍中。于忠等聞之,托以侍療無效,執顯于禁中,下詔削爵任。顯臨執呼冤,直閣以刀鐶撞其掖下,送右衛府,一宿而死。庚申,下詔如門下所奏,百官總己聽于二王,中外悅服。
二月,庚辰,尊皇后為皇太后。
魏主稱名為書告哀于高肇,且召之還。肇承變憂懼,朝夕哭泣,至于羸悴。歸至瀍澗,家人迎之,不與相見。辛巳,至闕下,衰服號哭,升太極殿盡哀。高陽王雍與于忠密謀,伏直寢邢豹等十餘人于舍人省下,肇哭畢,引入西廡,清河諸王皆竊言目之。肇入省,豹等扼殺之,下詔暴其罪惡,稱肇自盡,自餘親黨悉無所問,削除職爵,葬以士禮;逮昏,于廁門出屍歸其家。
魏之伐蜀也,軍至晉壽,蜀人震恐。傅豎眼將步兵三萬擊巴北,上遣寧州刺史任太洪自陰平間道入其州,招誘氐、蜀,絶魏運路。會魏大軍北還,太洪襲破魏東洛、除口二戍,聲言梁兵繼至,氐、蜀翕然從之。太洪進圍關城,豎眼遣統軍姜喜等擊太洪,大破之,太洪棄關城走還。
癸未,魏以高陽王雍為太傅、領太尉,清河王懌為司徒,廣平王懷為司空。
甲午,魏葬宣武皇帝于景陵,廟號世宗。己亥,尊胡貴嬪為皇太妃。三月,甲辰朔,以高太后為尼,徙居金墉瑤光寺,非大節慶,不得入宮。
魏左仆射郭祚表稱:「蕭衍狂悖,謀斷川瀆,役苦民勞,危亡已兆;宜命將出師,長驅撲討。」魏詔平南將軍楊大眼督諸軍鎮荊山。
魏于忠既居門下,又總宿衛,遂專朝政,權傾一時。初,太和中,軍國多事,高祖以用度不足,百官之祿四分減一,忠悉命歸所減之祿。舊制民稅絹一匹別輸綿八兩,布一區別輸麻十五斤,忠悉罷之。乙丑,詔文武群官各進位一級。夏,四月,浮山堰成而復潰。或言蛟龍能乘風雨破堰,其性惡鐵;乃運東、西冶鐵器數千萬斤沉之,亦不能合。乃伐樹為井幹,填以巨石;加土其上,緣淮百里內木石無鉅細皆盡,負檐者肩上皆穿,夏日疾疫,死者相枕,蠅蟲晝夜聲合。
魏梁州刺史薛懷吉破叛氐于沮水。懷吉,真度之子也。五月,甲寅,南秦州刺史崔暹又破叛氐,解武興之圍。
六月,魏冀州沙門法慶以妖幻惑眾,與勃海人李歸伯等作亂,推法慶為主。法慶以尼惠暉為妻,以歸伯為十住菩薩、平魔軍司、定漢王,自號大乘。又合狂藥,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復相識,唯以殺害為事。刺史蕭寶寅遣兼長史崔伯驎擊之,伯驎敗死。賊眾益盛,所在毀寺舍,斬僧尼,燒經像,雲「新佛出世,除去眾魔。」秋,七月,丁未,詔假右光祿大夫元遙征北大將軍以討之。
魏尚書裴植,自謂人門不後王肅,以朝廷處之不高,意常怏怏,表請解官隱嵩山,世宗不許,深怪之。及為尚書,志氣驕滿,每謂人曰:「非我須尚書,尚書亦須我。」每入參議論,好面譏毀群官,又表徵南將軍田益宗,言:「華、夷異類,不應在百世衣冠之上。」于忠、元昭見之切齒。
尚書左仆射郭祚,冒進不已,自以東宮師傅,列辭尚書,望封侯、儀同,詔以祚為都督雍、岐、華三州諸軍事、征西將軍、雍州刺史。
祚與植皆惡於忠專橫,密勸高陽王雍使出之;忠聞之,大怒,令有司誣奏其罪。尚書奏:「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達云:『受植旨,詐稱被詔,帥合部曲欲圖于忠。』臣等窮治,辭不伏引;然眾證明昞,準律當死。眾證雖不見植,皆言『仲達為植所使,植召仲達責問而不告列』。推論情狀,不同之理不可分明,不得同之常獄,有所降減,計同仲達處植死刑。植親帥城眾,附從王化,依律上議,乞賜裁處。」忠矯詔曰:「凶謀既爾,罪不當恕;雖有歸化之誠,無容上議,亦不須待秋分。」八月,己亥,植與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韋俊皆賜死。俊,祚之婚家也。忠又欲殺高陽王雍,崔光固執不從,乃免雍官,以王還第。朝野冤憤,莫不切齒。
丙子,魏尊胡太妃為皇太后,居崇訓宮。于忠領崇訓衛尉,劉騰為崇訓太仆,加侍中,侯剛為侍中撫軍將軍。又以太后父國珍為光祿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