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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大司馬與黃門侍郎范雲南清河太守沈約、司徒右長史任昉同在竟陵王西邸,意好敦密,至是,引雲為大司馬諮議參軍、領錄事,約為驃騎司馬,昉為記室參軍,與參謀議。前吳興太守謝朏、國子祭酒何胤,先皆棄官家居,衍奏征為軍諮祭酒,朏、胤皆不至。大司馬內有受禪之志。沈約微扣其端,大司馬不應;它日,又進曰:「今與古異,不可以淳風期物。士大夫攀龍附鳳者,皆望有尺寸之功。今童兒牧豎皆知齊祚已終,明公當承其運;天文讖記又復炳然。天心不可違,人情不可失。苟曆數所在,雖欲謙光,亦不可得已。」大司馬曰:「吾方思之。」約曰:「公初建牙樊、沔,此時應思;今王業已成,何所復思!若不早定大業,脫有一人立異,即損威德。且人非金玉,時事難保,豈可以建安之封遺之子孫!若天子還都,公卿在位,則君臣分定,無復異心。君明於上,臣忠於下,豈復有人方更同公作賊!」大司馬然之。約出,大司馬召范雲告之,雲對略同約旨。”大司馬曰:「智者乃爾暗同。卿明早將休文更來!」雲出,語約,約曰:「卿必待我!」雲許諾,而約先期入。大司馬命草具其事,約乃出懷中詔書並諸選置,大司馬初無所改。俄而云自外來,至殿門,不得入,徘徊壽光閣外,但云「咄咄!」約出,問曰:「何以見處?」約舉手向左,雲笑曰:「不乖所望。」有頃,大司馬召雲人,嘆約才智縱橫,且曰:「我起兵于今三年矣,功臣諸將實有其勞,然成帝業者,卿二人也!」
甲寅,詔進大司馬位相國,總百揆,揚州牧,封十郡為梁公,備九錫之禮,置梁百司,去錄尚書之號,驃騎大將軍如故。二月,辛酉,梁公始受命。
齊湘東王寶晊,安陸昭王緬之子也,頗好文學。東昏侯死,寶晊望物情歸己,坐待法駕。既而王珍國等送首梁公,梁公以寶晊為太常,寶晊心不自安。壬戌,梁公稱寶晊謀反,並其弟江陵公寶覽、汝南公寶宏皆殺之。
丙寅,詔梁國選諸要職,悉依天朝之制。於是以沈約為吏部尚書兼右仆射,范雲為侍中。
梁公納東昏余妃,頗妨政事,范雲以為言,梁公未之從。雲與侍中、領軍將軍王茂同入見,雲曰:「昔沛公入關,婦女無所幸,此范增所以畏其志大也。今明公始定建康,海內想望風聲,奈何襲亂亡之跡,以女德為累乎!」王茂起拜曰:「范雲言是也。公必以天下為念,無宜留此。」梁公默然。雲即請以余氏賚王茂,梁公賢其意而許之。明日,賜雲、茂錢各百萬。
丙戌,詔梁公增封十郡,進爵為王。癸巳,受命,赦國內及府州所統殊死以下。
辛丑,殺齊邵陵王寶攸、晉熙王寶嵩、桂陽王寶貞。
梁王將殺齊諸王,防守猶未急。鄱陽王寶寅家閹人顏文智與左右麻拱等密謀,穿牆夜出寶寅。具小船于江岸,著烏布襦,腰繫千餘錢,潛赴江側。躡屩徒步,足無完膚。防守者至明追之,寶寅詐為釣者,隨流上下十餘裡,追者不疑。待散,乃渡西岸投民華文榮家,文榮與其族人天龍、惠連棄家將寶寅遁匿山澗,賃驢乘之,晝伏宵行,抵壽陽之東城。魏戍主杜元倫馳告揚州刺史任城王澄,以車馬侍衛迎之。寶寅時年十六,徒步憔悴,見者以為掠賣生口。澄待以客禮,寶寅請喪君斬衰之服,澄遣人曉示情禮,以喪兄劉衰之服給之。澄帥官僚赴弔,寶寅居處有禮,一同極哀之節。壽陽多其義故,皆受慰喭;唯不見夏侯一族,以夏侯詳從梁王故也。澄深器重之。
齊和帝東歸,以蕭憺為都督荊、湘等六州諸軍事、荊州刺史。荊州軍旅之後,公私空乏,憺厲精為治,廣屯田,省力役,存問兵死之家,供其乏困。自以少年居重任,謂佐更曰:「政之不臧,士君子所宜共惜。吾今開懷,卿其無隱!」於是人人得盡意,民有訟者皆立前待符教,決於俄頃,曹無留事,荊人大悅。
齊和帝至姑孰,丙辰,下詔禪位於梁。
丁巳,廬陵王寶源卒。
魯陽蠻魯北燕等起兵攻魏潁州。
夏,四月,辛酉,宣德太后令曰:「西詔至,帝憲章前代,敬禪神器于梁,明可臨軒,遣使恭授璽紱,未亡人歸於別宮。」壬戌,發策,遣兼太保,尚書令亮等奉皇帝璽綬詣梁宮。丙寅,梁王即皇帝位於南郊,大赦,改元。是日,追贈兄懿為丞相,封長沙王,謚曰宣武,葬禮依晉安平獻王故事。
丁卯,奉和帝為巴陵王,宮于姑孰,優崇之禮,皆仿齊初。奉宣德太后為齊文帝妃,王皇后為巴陵王妃。齊世王、侯封爵,悉從降省,唯宋汝陰王不在除例。